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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后,六界对妄初的讨伐在确定了天降真的被钉于了第八十八层地狱时达到了最巅峰。
本先还在怕死的众人突然成群结伴地来到客栈门前,言语激烈望他认清自己的身份。
桃夭至始至终都待在厌灼华的客房里,连脸都未曾露一下。
又过一段时间,人们觉得昔日高高在上地南征将神变成如今这样都是因为那个早死的无亡界主,顿时开始骂骂咧咧厌灼华如何祸害。听见了此话的人也深觉如此,言之凿凿控制不得。
而下一瞬只见一道白光闪过,以及几声短促的低呼响起,和后知后觉地扑通尸体倒地声——那几个人都死了。只要是提过厌灼华的,无一幸免。
“……”
“杀人啦!神仙杀凡人啦!”
“天神就是可以为所欲为,凡夫俗子都杀!!”
几人血溅当场后,人群里随即爆发出了一阵不可控的浪潮。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快跑快跑!我不想死!”
“……”
“咣当”一声,迎着令人头痛的兵荒马乱,二楼的某间客房窗户被轻轻推开了。桃夭披头散发一身玄衣,他懒散坐在窗户上,一条腿随意的往下耷拉晃荡,另一条腿则屈起放在了窗台上。
他手里拿着坛店里的招牌酒,开了窗之后无所谓的仰头灌了一口,紧接着便眼角一扫,睨着窗下的人。
“无名,”他轻笑一声,薄唇轻启道:“回来。”
话落,已经杀了提及厌灼华的、数人的无名回到了桃夭身边。
所有人都仰头看着这个凶神恶煞。
“天神如何,凡人又怎样?”桃夭看着他们,像看蝼蚁:“我不开心了,不能杀你们吗?”
“无亡界主最坏了,”他抬手抹掉嘴角不小心洒出来的酒液,笑问:“他这样明目张胆地杀过人吗?”
直到这一刻,众人才彻底的明白此人真的不是南征将神了。
待凡人们形如雕塑了半晌,桃夭才恢复冷沉神色,一字一句:“谁敢再提厌灼华,谁必死。”
言罢又是“咣当”一声,桃夭跳下窗台关了窗户,消失在众人视线。
这世间的每个人,几乎都受过南征将神的庇佑,当时他说自己有了道侣,没有人当成回事,后来他又说自己的道侣是无亡界主,他们才渐渐地反应过来这是大逆不道。
为了让南征将神回头,为了能够让天下安生,他们不惜以不再给妄初的战神庙供奉香火威胁。
第一次,无亡界主死了,他们皆大欢喜,重回战神庙,第二次,南征将神反了,他们不以为意觉得是假的,第三次,妄初动手杀了凡人,他们才惊觉有什么事情越来越不受控了。
如若这六界没有南征将神几万年如一日的守护,谁知道这天地会是个什么样子。
几乎是霎那间,一股没来由地恐慌迅速的蔓延开来,没有人不怕和妄初成为天敌。
因此凡间的数万座战神庙,第三次被生人踏破,香火再次续燃——这次,他们只希望南征将神能够继续守护众生守护六界。
客房里的桃夭看着手背上浮起的一层淡淡的金光,神色毫无波澜。
他只觉得……人心真是易变。
而不久后,原先被世人讨伐的、为天降说话的原因突然被残忍的推翻了。
天降被钉后,天神界的长谈迅速的掌握大权,他没有登上六界君主之位,依旧是未来储君。只是天地不可一日无主,因此他手里握着天君的权利。
扫清一切可能形成前方障碍的人人物物,长谈迎着众生对妄初的讨伐,揭出了一道真相昭告了六界。
——天降的忏悔信。八万年前由天降自己亲手写下。
他写:“事有因有果,我并不打算抵抗些什么。此信既出,便证明我已跌落九重天界。”
“一则,我背信弃义,不信不战说要携妻带子游山玩水,攻心掠夺让他受尽众生唾弃,不得翻身。”
“二则,不降当年在我手里,是我毫不留情地杀了方越寒。”
“三则,我不够狠,由于心中惧怕无名之剑,因此未曾杀掉任不战,以此来要挟无名。”
“……”
谁也不知道天降既然做了某些事,又为何要把自己一条一条的罪状详细的写下来,难道真的是为了如今的这一幕吗?
不过也许是他真的不够狠吧,明明是要做一个恶人,这个“恶”到头来都没有贯彻到底。
一时之间,真相一点一点揭开在世人眼里时,地上的这些人竟无一人再吭声了,剩下的只余缄默。
可忏悔还在继续。
“四则,我愧对长谈,亲手挖出他的心脏给了当时已死多时的方醒初、不战的孩子身上,以此来让神没剑自愿毁掉剑身。”
“五则,我将妄初几乎养成了我的傀儡,哪怕他记忆醒了,我也会放出神没剑让他们去你死我活。”
“……”
种种条条他做过的每一个都写了,事无巨细。
最后,他写:“我并非忏悔,我只是怕忘记自己曾经做过什么。”
以及一句:“我所做一切、皆是功勋。”
世间人群里的沉默还在继续,没有一个人再出声说话,但他们心里明白,前面的认知只是假象,天降的“恶”进行到底了。
客栈里的桃夭仰头喝酒,笑着发出喟叹:“哈,好一个所做一切皆是功勋啊。”
他想,天降怎么去死大概都不为过了,他也不用直惦记着那八万年的抚养与好。
“灼华……”
想的明明是天降,不自觉脱口而出的却是另一个名字。话音落地时桃夭疼得心里冒冷气,屋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会回答他这句自语。
桃夭放下酒坛,从腰间取出那两条黑白缎带,质地不同的材料在指尖缠绕着,轻柔却没什么温度。
“你要我……怎么办啊。”他低喃出声。
说话间他不顾无名害怕,用他的剑刃狠狠的划伤自己的手心,伤口深可见骨,并且没有很快的愈合。
白色缎带被严丝合缝地蒙在眼睛上时,桃夭发现除了鲜血变成了无色外,他真的是能视物的。
确定了之后,手心的伤痕才慢慢的长合起来,而白色缎带还牢牢的蒙在他的眼睛上。
他站起来,开始毫无章法地在屋里走来走去,犹如给自己找点事做,他便能忍住不去随厌灼华而去。
忽而,角落里残破不堪地一本书引起了桃夭的注意——《偷生》。
当日一道刺目的天雷落下来,把桃林院阁的小屋劈的就差直接化为齑粉,碎木头之下除了厌灼华仅留下的两条缎带,就是这本他曾经看过的书了。
那上面确实有灭元殇的记载,他后来把书找回来看到,发了好大一通的脾气,随即便把这该死的玩意儿扔到了最远的角落。
这时,继天降的忏悔信之后,长谈紧接着放出消息:“妄初助本君降伏天降,功不可没,望南征将神早日回归,守护众生。”
他以众生为由,想与桃夭和解。他大张旗鼓地如此昭告六界,就是不想让桃夭有反驳他的机会。
可此时的桃夭已重新捡起那本《偷生》看到了上面的某段内容。上面还有一种东西的记载,引命烛。
——地府镇界之物,由冥界千万尸骨幽魂的执念凝聚而成,常年燃着明绿色的鬼火不灭,可将执念重新幻化出,喂养心头之血即可。
每个人死了都会有执念,刚开始为了让他们都能够安心投胎,阎王都会抽取魂魄的一丝执念,然后再由牛头马面去完成他们剩下的执念,大多数情况下都很好解决。
可久而久之,当年盛放执念的器皿满的要溢出来,忽而就着了起来,那一抹明绿色的鬼火一燃就是到至今。
同为念,只要他的火不熄,拿到他便能叫自己心里的执念成真。但这有悖于常理,是不对的,是错,因此引命烛只是被放在冥界,存在感不高。
桃夭握紧了书,又握紧了手里的黑色缎带与鹌鹑玉石,他不回应长谈堂而皇之地让他“回家”,只抑制住颤抖的呼吸,说:“无名,去冥府。”
当天,他踩着长谈的“只要妄初愿意回来,以往一切既往不咎”地声音,一步一步的踏进了无间地狱。
神没剑白光乍现,剑气所到之处既狠又戾,几乎只是顷刻间,地府里万鬼齐哭。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支持,鞠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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