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梵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52章 “本月王八蛋会是谁呢?”,胜诉才是正义,空梵踱,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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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考利·安迪眼看爱德华越说越起劲,连忙跳起来“所以社会安全,你就不考虑了?”

爱德华“不光是社会安全,还有更重要的国家安全都是,每个公民要重视的。但”

“国家安全并非自由堡垒内的唯一价值。安全必须建立在自由体制的价值之上。为了人民的表达自由和知情权等更为重要的价值,政府必须容忍那些看起来非常过分的个人行动。政府是如此,校方也是如此……我倒是建议各位看看耶鲁哈佛是怎么处理类似案件的“

爱德华说到这儿心里也在大骂莱曼校长混蛋,实际上纽黑文是有秋后算账的,他知道有几个年轻的讲师和副教授被迫离开,但耶鲁校长的做法显然巧妙的多-没有引起剧烈的社会反响,那就随便你校长怎么玩了喽。

爱德华继续说道“麦迪逊说‘任何事务一旦实际运转,总难避免某种程度上的滥用,这类情形在个人言论自由方面现得尤为明显。不过,我始终认为,留存一些芜枝杂叶,任其自由凋敝,会比直接剪除更有利于树木生长。‘”

“在自由争论中,错误意见不可避免;如果自由表达要找到赖以生存的呼吸空间,就必须保护错误意见的表达。布莱克官说的好,尽情阐述自己对公权力的看法,不管这种看法多么不中听,这是专属美国人的无上荣耀。“

爱德华最终结束了自己的陈述。

随后麦考利·安迪也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

最终执委会投票,除了一票外,所有人都认同爱德华的观点,这就是一件典型的民权案件。

案中设计到的言论理应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所以旧金山a必须出动!

很好,这是压倒性的胜利。

只是,之后的事情让爱德华始料不及。

执委会随即要求,爱德华就此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撰写一份意见书,旧金山a在确认其内容后,将其意见书呈送到斯坦福的教授委员会。。

爱德华眼前一黑,心说,姜还是老的辣……

如此一来,旧金山a几乎不用花费什么力气就能坐享其成,而随之而来的莱曼校长的怒火,那也只能冲着爱德华来发了。

他们的话也非常冠冕堂皇,既然弗兰克林找的是爱德华,那么他就有足够的义务来帮助前者,何况第一修正案恰好是他的专业。

但仔细一想,对方实际上是提供了背书服务,能说动他们这么做也算是个了不起的成就。

问题是……

他自己都觉得这还是有点说不过去。

而且,毕竟是和研究中心有合同,人家说的很清楚,请他来是做研究而不是做讼师的,尤其是和本校对着干。

爱德华回到小别墅后,思来想去了半天,觉得贸然写意见书,也不是个好主意。

于是,他提笔给研究中心打了份报告。

大意是说,爱某人自认为可以撰写一份关于弗兰克林案件的意见书,并且确保此行为不会影响自己在研究中心的日常研究工作,希望研究中心批准!

如此一来,球就踢到斯坦福那边去了。

他当然是希望研究中心最好不要批准,那样就能堂而皇之的把事情推给a,自己可以挑选最合适的时机再度入场。

实际的结果是……研究中心竟然同意了。

爱德华只好开夜车,撰写这份对他极其重要的,能够让自己在西海岸正式扬名立万的玩意儿。

研究中心在批准的同时,自然是向上做了汇报,莱曼校长立刻知道了这件事情。

由此可见研究中心主任显然也是一位精于政治的老手,如果他公然反对爱德华撰写意见书,那么等于是把压力全扛到自己头上,小小的研究中心主任肯定是不如莱曼校长神通广大,媒体会肆无忌惮的骂死他的。

并且,否定这个行为本身也显得不合法,因为爱德华没有违反合同-他纯粹就是祸水东引,想给自己减轻点压力……

在批准后,第一时间上报莱曼校长,那也算是表了忠心,当然了,挨骂是肯定的,但莱曼校长也是明白人,骂过之后也知道事情只能这样办。

爱德华一边熬夜写一边骂骂咧咧,这群老官僚可是太尼玛让人讨厌了,一个个黏上毛就是猴啊!

至于莱曼校长的反击倒是来得很快。

第二天晚上,爱德华就在学校电台广播里听到了校长的愤怒“所谓的一切的言论都在宪法意义上受到保护本来就是神话!美国没有一个精通宪法的律师敢这么说,甚至从耶鲁降临到斯坦福,以把我们从罪孽中拯救出来的爱德华·杨先生也不敢!”

真td敢说啊……爱德华感慨,不过倒也可以看出来,莱曼校长还真是条汉子,爽直的很,这种话都敢公开喷。

可惜,这儿是共和党天下的加州,要是在纽约可有他好受的。

反击还是要的,爱德华立刻写了封信,亲自送到《斯坦福大学日报》编辑部,要求尽快发表。

主编倒是很客气,但支支吾吾的表示版面紧张,短期内或者说两月内是没法发表了。

爱德华一听鼻子都气歪了,两个月后,弗兰克林案子可是下礼拜就要开始大辩论了……

他也不发怒,只是提醒对方,自己在西海岸是人生地不熟,但在东海岸的新闻界很有人脉,如果不打算这玩意被发表到《纽约时报》上,并且在fake&bsp&bspews中作为重要新闻播出的话,最好还是我配合一下,挪挪其它文章。

这时候爱德华才知道自己声名远扬,他这番“恳求”刚说出来,对方立刻表示一切好商量。

结果第二天就见报了。

“在解雇弗兰克林一事中,涉及到了至关重要的民权问题。如果莱曼博士愿意与我就宪法或者民权问题或者就a的主张进行讨论的话,我愿意就此中的实体性法律问题和他辩论……”

老规矩,爱德华沿用自己最熟悉的套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对方拉下场,只要是一对一,自己就有获胜的希望,绝对不能落入到被群殴的境地-这是每个在波罗公园社区长大的男孩所必须知道的道理-否则很可能就长不大了……

结果,莱曼校长不愧为老狐狸,根本就不回应此事,显然他身边的智囊团早就把爱德华之前的“光辉战绩”整理成册上报校长大人了。

莱曼校长不但拒绝辩论,还变本加厉的利用各种媒体对爱德华进行人身攻击,他周围的那些马屁精也借此机会表忠心起来。

一时间,在舆论场面上爱德华落入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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