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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跨过结冰的溪流,不知走了多久,陈崇虎二人终于看到了山寨的影踪。
山寨位于山腰上一谷地中,背朝鎏山,三面依靠,只有一条进去的路,称的上是险要。
山寨主体是木质的,刷上桐油,根根绑起做城墙,上面还有布控的巡逻之人,若凭寻常手段,想要进入的山寨,怕是相当困难。
一行人走至近前,山寨门大开着,如同猛虎趴卧,举起的木门如同獠牙森森,还有几个贼人击鼓鸣锣,许是在欢迎他们的到来。
“请吧,虎爷。”三角眼朝着二人比划了一个请的手势,“大当家的在里面等着您呢。”
陈崇虎点了点头,瞥了鲁三问一眼,这次一马当先的走在前面,直直的就朝着山寨中心的聚义堂去了。
倒不是他认的路,主要是那地方插着旗子,上书四个大字叫,劫富济贫,嘿,格外好认。
陈崇虎和鲁三问两人一路走将至聚义堂前,就见到一汉子早以站在堂前等候。
就见那汉子站在那里,穿着一身皂角素衣,一条棉絮裤,身上裹着极具象征性的虎皮大袄,身长八尺,容貌不显,眼如鹰,鼻如狼,瞳孔炬炬,似有精光。
而最显眼的,还是那汉子垂在身旁的右手,隐去无名指和小指,整个手掌像是从中被截断了一样,只剩下上面三根手指,且无血色,干瘪青黑,乍一看上去,如同死肉一般,由此得名鬼手。
眼前此人,正是郑大当家,郑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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