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外的麦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六三章 大理的嫌疑,我成了仁宗之子,布袋外的麦芒,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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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坊城火器账面很规范,即便再规范,毕竟是十几年的账目,不是短时间能理清楚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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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曦没有留苏颂,也能理解苏颂的欲言又止。太了遇袭,这毕竟是涉及宫闱的事,臣工的是不适合介入过深的,甚至说,苏颂已经做到的臣了的极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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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苏颂有意,还是说工坊城火器账目就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呈上来的账目,赵曦首先看到就是最早的火器账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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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目很完整,甚至连最早期在护卫营作坊的那些火枪和火药,都记录在册,包括历次训练、作战、出征等所有的领取、耗费、回收、销毁的登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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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曦看着账目,有点沉浸其中了,似乎在重复他从组建护卫营的历程······这是一个让自已冷静最好的方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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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火器批量生产,到首先装备护卫营,再到自已跟老护卫营的校尉军卒一起训练,记录着一次次训练的消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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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管发烫以至于直接废弃,火药的定量装配,铅珠弹头到铁珠弹头,散弹到单珠式弹头······一件件,一桩桩,在赵曦的脑海里反复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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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赵曦突然想起,使用火器的训练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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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了遇袭的现场,出现了第一代火器的残留物,却没有一个皇城司的探知是被火器所伤,所有的伤亡基本上都是箭矢······这说明什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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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枪!唯有歹徒借枪,没有经过训练而仓促间组织袭击行动,才肯能出现火器没有建功的情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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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让你问当时在现场的那些探知,详细的情况如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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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曦似乎找到的切入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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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官家,在皇城司探知发现异常的一瞬间,太了卫队在第一时间就做了分工,大部护送太了离开,而小部分留下阻击歹徒。事实上,所有留下阻击歹徒的探知,全数没了,根本没有探知了解当时对战的详细情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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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家,护送太了离开的探知回忆,因为在伏牛山一带,枪声传的不算远,他们都只听到有枪声,以为全部是阻击歹徒打出的枪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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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赵曦又觉得那点不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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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了因为乘漕运船只漏水,从而转陆路,出于对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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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皇城司调查目击证人如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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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曦对自已都有点埋怨了。自太了遇袭开始,朝廷诸多事务,一直到现在,他都在要求结果,没关注过程……都没法说清他是重视还是不重视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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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官家,没有目击证人。每年大朝会前后,地方州府都会邀请驻军对当地适龄丁壮进行选兵训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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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役兵制实行,兵员入选成为地方官员考评内容开始,地方州府就一直邀请驻军对适龄民夫训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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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训练都是针对选兵项目的。每到训练民夫丁壮时,地方州府都会划定一些区域为禁行区。太了路过襄州官道时,正是襄州封闭官道训练的最后一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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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如此,皇城司不至于在襄州的调查一无所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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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皇城司没有直接对地方州府的权利,襄州的理由是正当的,所有的条陈都合规,皇城司的调查也只能到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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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训练丁壮的时间固定?还是随各地情况而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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