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做原告律师了?我直接升级当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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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而不往非礼也。
对方发了律师函!
作为回报。
罗凯同样也回了对方一张律师函。
甚至还在原版上圈圈画画。
指出了很多错点。
甚至连错别字都不放过!
嘲讽拉满。
直接骑脸输出。
就仿佛在说……
贵公司的法务,最基本的专业素质都没有!
行不行啊细狗!
来呀,相互伤害。
针尖对麦芒!
谁怂谁是狗!
罗凯是一个很平静的人。
很少动怒。
但是对方滥发律师函的行为!
让他有了一点点愤怒的意思!
如果是针对他,那么他会当成乐子来看。
但是这个企业竟然针对了很多不懂法的人。
截止到现在。
罗凯在网上找到了对方的个公告以及律师函寄送名单。
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已经有000多人了!
000多个人啊。
对方发的公告很嚣张。
名称就是:拟将起诉的给我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人员名单。
没错,是名单。
对方仿佛把自己当成了正义的化身。
看谁不爽就给谁下即将起诉的死亡催帖。
这种行为过于恶霸。
这种行为特别恶心。
你以为你是谁
丫丫个呸的。
这個企业在嚣张什么
要是不懂法的人,一下子就被唬住了。
然后就怂了。
就听从对方!
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因为在普通人看来,收到律师函的下一步就是准备进去坐牢了。
但是事实上。
完全并不是这个样子。
世界上除了审判院!
除了法官。
没有人可以对一个普通人定罪。
那些大公司他想干什么
真以为自己一手遮天了
罗凯上辈子接了一些大公司的案子。
知道其中的一些操作。
比如说两个上市的公司相互暗中约定……
然后表面装出一副你死我活,要打官司的模样。
在热搜榜上随便买几个热搜。
把热度炒上去之后。
第2天的股票也跟着一起上了。
至于官司的输赢。
赔的那一点点钱。
甚至连律师费都支付不了。
但是这两家公司,公器私用。
吸引一波吃瓜群众。
用最低的价钱狠狠的吃了一波流量。
哄抬股价。
但是没想到来到这个平行世界也有大公司,大企业!
做出更恶心的事。
滥发律师函。
所以罗凯直接迎头重击。
看我治不了你。
罗凯在自己的社交账号……
转发了对方的即将要起诉的名单以及律师函。
并且配文:
我好害怕!
作为一个律师,我有被吓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要发律师函,请不要发我社交账号的名字,我叫罗凯,为了方便你方起诉!
如果只是起诉社交账号的话,估计都立不了案!
对了,我在这里小小的普法一下: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犯罪。
没有谁能够越级审判院而判一个人犯罪。
而且就算是打官司,还有一审二审终审这样的复活赛。
公平自在人心……
我宣布,这一次我不当原告的辩护律师。
我将亲自来当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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