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叫我老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八十四章前往塞勒姆,崛起主神空间,你可以叫我老金,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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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要战斗了吗?”
想到这里,李云枫随即抬起右手,伸出食指,一团蓝火便出现在了指尖。
自己的能力,没有问题。
至于装备,全在空间口袋里,两把军刺,手枪闪电鹰改,还有那套能量不多的执政官盔甲。
哦,对了,差点儿忘了,还有那把无限能量的粒子枪。
由于这把枪因为威力太小,所以自从李云枫得到闪电鹰改之后,就不怎么用了。
所以,武器也没问题。
那么现在的自己除了赶路之外,还应该做的就是……
“沙沙!”
李云枫听到了来自森林中的杂音,寻声看去,原来是一头长角的鹿正在林中穿梭。
鹿也感觉到了李云枫的目光,抬起脑袋看向了他。
此时,双方的距离,只有十余米。
但下一秒,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马上想要回头跑路,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一张漆黑的大口,从天而降,一口将其吞噬。
被吞入口中的鹿,挣扎了几下,便永远的失去了气息。
看着呑世之口缓缓消失,李云枫则在心中默念道:
仅仅只是一头鹿的生命力还不够,或许我应该去森林里多搞些野味。
真可惜,原本在主神空间里,依靠吃肉储满的生命力,都因为那颗巨大的眼球,全都用光了。
如今,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李云枫必须储存足够多的生命力,所以他需要进入森林,用呑世之口,吞噬那些动物,化作自己的生命力。
凭借自己的强化感官,李云枫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就吞噬了,嗯,一头鹿和一头野猪……
“真奇怪!”
李云枫一边用强化感官感知四周的情况,一边自言自语道:
“这周围的野生动物这么少的吗?我的强化感官都没有发现几个!就连鸟也没看见几只!”
说到这里,李云枫对着一旁的大树踢了一脚,令其剧烈的晃动了起来。
然而,却没有任何鸟类被惊动,随后飞上天的情况,倒是大树的树叶掉下了不少。
这什么情况?
很可惜,李云枫并不是像阿芙罗拉这样的特种兵,野战生存完全就是外行,所以他不知道山林中出现的这种状况,到底算不算正常。
“或许是因为在山林中,有许多夜行动物吧,所以在白天它们并不活动吧。”
无奈的李云枫,只能一边摇头,一边原路返回。可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双腿站立,好似人型的生物,正在几十米开外的山林里走着。
有人?
猜想对方可能是塞勒姆村的人,所以李云枫强化感官全开,仔细查看对方,以便从对方的细节处得知,塞勒姆村的人,到底怎样排外。
然而,这一看,就看出问题了。
因为,双足站立的人型生物,根本不是人,而是一个浑身长着犹如野兽般毛发的怪物,而且根据目测,它大约有两米高,双手的指尖长着锋利的爪子,双腿成反关节站立,酷似犬科动物的后腿。
由于这个怪物是背对,所以李云枫看不清它的长相。可下一秒,这头怪物似乎就察觉到了有人在看它,当即回过头来,于是它的脑袋,也就这样映入了李云枫的瞳中!
这是一颗獠牙利齿,面目狰狞的狼头,也就是说,这头怪物是个狼人……慢着,不对!
李云枫注意到,在狼人额头的两侧,竟然长着一对黑色的犄角?
狼人有角吗?
李云枫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要准备战斗了,因为那头长角狼人,已经发现了李云枫,并且朝着他,手脚并用地冲了过来。
双方之间原本只有几十米的距离,长角狼人的速度奇快无比,转瞬之间就扑到了李云枫的跟前!
如果换了普通人,恐怕他们的脑袋上,就已经亮起一个红色的大大“危”字,表示危险了。
但李云枫是普通人吗?
他见识过能够吞噬世界的雷德拉佐斯,见识过由墨鱼做成的眷族,见识过只要附在别人身上就能将其控制的肉块子嗣,见识过拥有虚化身体的格洛格斯,甚至还见过恐怖的巴巴托斯。
啊,当然,别忘了加上不久前,那位名叫迪奥-布兰度的吸血鬼。
哦,还有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混球话痨主神也算一个。
综上所述,如今的李云枫,早已不是当初那位,什么都不懂的办公室白领了,历练和经验,令其迅速成熟,再加上他日渐强大的力量,跟本就不可能会畏惧一头奇怪的狼人!
于是乎,下一个瞬间,就在狼人以为,自己的利爪即将命中眼前猎物的身体,将其撕成碎片的时候,一只有力的大手,后发先至抓住了它的喉咙,随后爆发出无穷的力量,将其死死按在地上!
“吼?”
伴随着狼人的低吼,它的双瞳中写满了疑惑,因为它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猎物会比自己还厉害。
至于李云枫,他根本不打算给狼人任何挥舞双爪的机会,直接右臂五指发力,只听“咔嚓”一声,轻松拧断了狼人的脖子,看着后者在挣扎了几下之后,便永远安静了下来。
这就是塞勒姆的秘密吗?
李云枫不太清楚,但是这头长角狼人的出现,确实令他产生了兴趣,想要早一些到达塞勒姆一探究竟。
当然,李云枫现在要做的,就是凝聚呑世之口,吞掉狼人,即使是怪物,它身上的肉也不能浪费。
可就在这时,李云枫的眉心处忽然麻痒,这种熟悉的感觉,令其微微一惊。
没想到,这头长角狼人,竟然也能被我吸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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