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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旭本来对自己迁进外乡人的做法自鸣得意,以为如此一来就可以抑制本地人的抱团确保自己对队伍的绝对掌握,加上签下卖身契的双保证,以为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现实给了他重重的一巴掌。外乡如何?有家人在,又如何?有道是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到了外地自然抱团的更紧,没看到对自己救命之恩的忠诚,看到的都是人心不足,而作为自己立足于本地的人反而对自己的忠诚度更高。幸亏自己还有一百把步枪存在自家的仓库里,真给这帮人,自己危矣!
自己这一万三千亩的土地如果放在一片平原上并不会太大,清朝的亩小于明朝,明朝以北方官亩为标准,实行的大亩制,而清朝由于高产作物的引进,在康熙年间以浙亩为标准的小亩,约等于现在标准亩的80。明朝中期鼎鼎大名的一介贤相徐阶拥有良田二十四万亩,不过自己的土地由于玉米和红薯等耐旱农作物的普及才得以开荒的旱地,很多地方依山缓坡耕作的,即使是耐旱的农作物也出产不了多少,山西西南地处山地,自己的田地光是围住山就有三座,可见其大了,乡宁有田地约三十五万亩,自己虽然已是士绅阶层,却并不是豪富一方的人物。
自己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将大量的人口从这里迁移出去种地,自己养活自己的同时还要上交租子,再者稀释队伍中流民的比例,更多的抽调自己田地下佃户里的壮丁补充队伍,加快把部队从家丁的状态转变为团勇,毕竟自己不仅是县丞还有外委千总的衔,名正言顺的训练团勇剿匪,保境安民,回到自家门口,这简陋的小院后面简单的一座土泥墙的房子,简单质朴的可爱,院门前苏凌筱正在门口站着等着他回家,这一切显得那么不真实,杨旭呆了一下,苏凌筱迎了上来,“爷,到家门口发什么呆啊?”杨旭轻笑了两声,走到她的面前。
苏凌筱好似天生爱这种简单的生活,饭食温饱足矣,衣裳裹肤就够了,记得在县城的时候,杨旭埋怨饭食做的不好吃,而苏凌筱却是怡然自得,与她相比,林霜就显得真实的多,和杨旭一样喜欢好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每个人有每个人对生活的态度,对此杨旭并不强求,加上她和林霜一样,都是遭遇不幸的可怜人,想到这里不禁唏嘘,刚到院门口,后面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回头一看,是赵老汉领着一帮子村民把挑过去的饭食又挑了回来,看到杨旭,赵老汉也不搭理,径直的往自己家里走去,可能是刚才的脾气惹恼了他,杨旭赶紧陪着笑脸拉住赵老汉的胳膊往自家拽。老汉也是有脾气的人,拿着烟袋锅子指着杨旭,“干什么你?有你这样当众训你大哥的吗,老话说长兄是父,你可是把俺的老脸丢光了!”
杨旭嬉笑着不停的弯腰道歉,“这不是表演给那帮人看的嘛,哪能真敢训大哥呀,疼您还来不及呢!”
老头子嘬了两下烟袋,指着村民挑的饭食说道:“你说这个咋整,天能么热,饭菜做好了放几个时辰坏了,一千多口子的饭食,你说扔就扔啊!”
杨旭一摆手,“扔吧,看着来气,再说清汤寡水的谁吃啊?”
老汉用满是老茧的手拍了杨旭胳膊一下,“你造孽啊!这粗粮细粮杂合面的馒头,猪排骨炖的大青菜,远的不说就说年前,你想吃都吃不着,这是地主老财吃的……”
看着老头忆苦思甜的模样,杨旭赶紧打住,“要不分给村里人吃得了,剩下的都扔了!对了我忙着赶路回来还没吃呢,等会大嫂做点吃的,我和凌筱过去吃。”
老汉掏出一个杂合面馒头,一把塞进杨旭怀里,“晌午饭就这些,你爱吃不吃,不吃、饿着……”说罢,噔噔的走开了。
杨旭目瞪口呆,“这老头脾气挺大呀!”苏凌筱在一旁推着他的肩膀,“你就将就吃吧,别气着大老爷了!”
杨旭无奈的摇了摇头,和苏凌筱跟在老头的后面吃饭去。
大嫂在饭桌上提起小儿子赵江要结婚的事情,还是跟小李庄的老李头结亲,杨旭原以为小李庄的村子成了自家的佃户,这门亲事应该黄了,没想到老两口还是认准这“原配”。杨旭有些不解试探性地道:“当初老李头可是没少给咱家出幺蛾子,怎么大哥还任这门亲,说句托大的话,就凭我的身份找个士绅家的姑娘也是不难?”
赵老汉把手上的馒头往桌上一推,说道:“咱农户人家不识字,也没见识,老一辈的就教俺们一个规矩,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那是收不回来的,再说人家老李家清清白白的一大闺女,你啥话没有把人家推了,以后怕是找婆家都难,这种缺德事咱家干不出来!”
杨旭讪讪的笑了笑,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忌出门、忌发火、忌说话。“大哥把日子订到哪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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