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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别小茜,陈书离开天佳花园,神色焦虑地直奔河滨路兰博基尼的停车位。
综合目前收集的线索来看,停于案发地点的兰博基尼应是最后的机会了!
如果再没有发现,那就只能候在赵虎旁边等绑匪的电话了。
太被动了!!!
即使内心再火烧火燎,但是随着距离兰博基尼越接近,陈书的步伐反而越来越慢,越来越放松,神态亦慢慢变得怡然自得。
他背着手踱着步,悠闲地四处张望,就像是一位居住在附近,晚饭之后出来闲雅散步的普通人。
原来,不经意间,天已经黑了,路上也逐渐多了一些行人的踪影。
陈书慢慢地走向兰博基尼车不远处,忽的面露惊喜,半躬着身,嗖一下就扑到了车头前。
在外人看来以为只是慕车之人的背影时,暗地里浮现的却是一双微微眯起的锐利眸子,仿佛平置眼前的是一顿久违的美食,正在静待猎手地捕食、享用。
陈书搓了搓手,吊起心来,开始细细地勘察。
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犯罪分子在犯案后,而试图再次返回案发现场的情况极其少见。
但是在案发现场周边伪装身份进行假意活动,从而能观察到案件的侦破进展,进而尝试推断警方下一步行动的情况,还是有小概率的可能会出现的。
从犯罪心理的角度分析,除非犯罪分子有特殊的心理嗜好,或是为了必须的目的,比如清理遗留在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等。
一般来说,犯罪分子在犯案以后,都是尽可能地远离犯罪现场,因为他们的潜意识里会让他们自觉降低曝光度,特别是在有可能面对警察的地方。
所以,有时候我们在看电视剧的时候,会发现有些犯罪分子刚犯案以后,躲在某个地方时,如果听到警笛的声音,或者视线中出现警察的身影时,即使明知是不想干的警察,但是他们的第一反应,一定都是紧张不安,继而赶紧离开现场,避开警察的视线。
回到现场,停在陈书眼前受害人的车子,正是兰博基尼hura,人称小牛,牌照号码:东c5d,市价三百余万,真正意义上的豪车。
左侧车头叶子板处有碰撞痕迹,其余位置无刮擦或碰撞痕迹;轮胎正常,没有泥土或其他黏贴物;车窗正常关闭,车内无任何物品。
就外部状况来看,一切正常。
陈书蹲下身来,伸手用力擦了一下叶子板的被撞击位置,转过手指一看,发现上面有一些呈黑色粉末状的车漆。
他继续用手将该处碰撞位置周围一圈仔细地摸了一遍,转过手掌一看,呈黑色粉末状的车漆到处都是。
毫无疑问是新伤!
嗯,应该就在这两天之间,看程度不是很严重。估计是低速状况下的两车碰撞,对方车辆的颜色为黑色。
根据痕迹的高度,因为本身兰博基尼的叶子板位置就较正常汽车低一些,而此时对方油漆出现在叶子板上,只能说明对方的车辆高度也并不高,并且对方的冲击位置不可能是保险杠。
所以首先排除suv,面包车等车辆。
暂时先假定这起碰撞事故是由绑匪引发的,那么跑车、摩托车等的人数也不满足作案人数的需要。所以很有可能,这辆碰撞的黑色汽车为轿车。
陈书淡然一笑,暂定了作案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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