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仲宜哥,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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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一句开头,便有了这般大的动静。
真写完,那还了得?
开篇动天地。
便是陈怀义站着不动,圣人也不会坐视不理。
最佳机会已经消失。
先走为妙。
待恢复战斗力,再来找机会。
对付区区一个童生,只要再耐心一点,就一定有很多机会。
例如,放弃正面对决,改为偷袭。
虽然不光彩,但跟完成任务相比,丢点面子算什么?
陈怀义却继续吟诵。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侠客行。”
“唐,李白。”
陈怀义晃晃悠悠念念有词,晃荡到赵青瑶身边,挨着赵青瑶坐下,仰头又灌了一口。
赵青瑶又惊又喜。
仲宜哥竟然真的写诗了。
而且写得这么好。
开篇就动天地。
这文气旋涡,怕是一首可以传千古的名篇,《陋室铭》《师说》那个级别的名篇。
而且,只开篇一句就吓退无影剑陈志祥。
仲宜哥果然强得离谱。
也就是时间尚短。
如果给仲宜哥几年时间,怕是能跟大儒掰手腕。
不管怎么说。
活着最重要。
眼前这一关算是过去了。
这个时候,赵青瑶才有空抬头望天。
天空中。
异景纷呈。
帽戴胡缨的侠客、湛然如霜雪的宝刀、佩着银鞍如流星般飞驰的白马、杀人千里之外、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挥舞金槌的勇士、白发皓首的儒生……
更有鬼神的诵读声一遍接一遍。
而且,声调豪迈之极。
声传天地间。
哪怕人们并不知道朱亥、侯嬴是谁,却不妨碍他们感受到那冲天而起的豪迈之气。
更有大朵大朵的天花如雪花般坠下,化作浓郁的原创文气没入陈怀义文心。
直到圣人出现。
圣人出现,人人下拜。
圣人微微点头,面带微笑:“陈怀义,这世上果然没有叫错的绰号,见你数次,有一半左右你在醉酒,而且醉酒状态下写出来的诗词也更有精气神,这篇《侠客行》更是其中典范。
“虽不知你诗中所写何人,却能感受到字里行间喷射而出的豪情,连本圣也恨不能化身胡缨赵客,骑白马,持吴钩,杀仇敌于千里之外。
“那感觉,只想一想,便觉得痛快之极,便是立刻身死,也觉得值了。
“这首《侠客行》不但豪气,更是一首强大的战诗,且功效比较面,实属难得。
“陈怀义,再接再厉吧,本圣想看到更多出自唐李白的诗词,他的诗词实在太过豪迈,风格自成一派,俨然诗中神仙。”
话音落下,抬手又扔下一样事物。
而后逐渐消失。
天地恢复静宁。
听雪山庄外,众人依旧保持着目瞪口呆的姿态。
动天地已经够惊人。
这还是一首战诗。
而且是得到圣人认可的战诗。
圣人的评价是强大、面。
可以预见,这首《侠客行》马上就会成为几乎所有儒生专研的目标。
战诗可与一般诗词不同,不但能提升战斗力,还能战斗。
强大的战诗,便是活下去的保证。
不管行走江湖,还是参军杀敌,都离不开强大的战诗。
战诗,比普通诗词更宝贵!
陈小酒仙的身价,又涨了啊!
只是可惜走脱了凶手陈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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