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ess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5章 番外二,天生一对,Sunness,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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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晞晞懂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想到自家女儿那副呆呆傻傻的模样,乔茵又是心疼又是恨铁不成钢,“她根本没意识到那些女孩子在欺负她。但是她也说平时都只有男孩子跟她玩,其他小姑娘都不理她。”说着说着,到底还是心疼的情绪占了上风,她拍拍额头,简直一个头两个大,“感情这么小的孩子长得漂亮都是错了,幼儿园都有小团体,以后该怎么办?我总不能教晞晞不要跟男孩子玩,要学会讨好女孩子吧?”
稍微颔首,肖杨倒是不否定她的难处。
“市区的全托幼儿园,孩子父母通常都忙得没时间管。”他一边翻着手里的报纸一边从容地分析,态度一如既往淡定得很,“所以孩子会学到什么,除了老师教的,就是自己看到的。这种环境下当然要早熟一点。要是你觉得不妥当,我就托人帮忙给晞晞转学。附近两间私立幼儿园,孩子教养都比较好。”
末了他又不咸不淡地补充一句,“不过关键还是要让晞晞学会保护自己,不然不管转到哪里,结果都一样。”
于是肖艺晞就转学,来到了肖铭读过的幼儿园。
这回在乔茵的反复叮嘱下,肖艺晞总算不再遭同学的欺负了。可她转学不到半年,一天吃晚饭时,肖铭拐着弯儿说出来的一句话又把乔茵打进了地狱——肖艺晞从小吃饭就吃得慢,往往要坐在餐桌前吃一两个小时才能吃完一碗饭,任乔茵怎么在一旁催都没用。肖铭这天吃完了饭就坐在肖艺晞旁边看着,象征性地催了一两句,而后就装模作样地不耐烦起来:“哎呀,干嘛吃这么慢,晞晞你再这种速度,下回又要被老师罚不准吃饭了。”
不轻不重的一句话,让肖杨听了都抬眼看向了他。
“什么?”乔茵更是皱了眉头,收拾餐桌的动作也蹲下来,手里还拎着一只碗,“被老师罚不准吃饭?”
“嗯。”成功引起了父母的注意,肖铭便不藏着掖着,直接说了,“就因为吃得太慢,晞晞每天中午都被幼儿园老师拎到饭堂外面,不准她进饭堂吃饭。”
“你怎么知道的?”肖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没忘了先确认消息来源。
“我同学的弟弟跟晞晞同班。”被父亲盯得有点儿心虚,肖铭转动着眼珠子左看看右看看,故作轻松地回答,“他告诉我同学,我同学再告诉我的。”
肖铭算是班里头的小霸王,如果消息真是这样来的,那多半可信。就是不知道究竟是他同学告诉他的,还是他逼问出来的罢了。这么想着,肖杨隔着餐桌面无表情地审视了儿子一眼,直叫肖铭浑身不舒服。
儿子有丈夫管着,乔茵的注意力当然就放在了女儿身上。她看了看慢吞吞地扒着饭的肖艺晞,小心问她:“晞晞,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盯着餐桌的一角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肖艺晞抬起头,刚才一直没听哥哥和爸爸妈妈的谈话,这会儿被点了名便茫然了,小脑袋还凑在饭碗边上,半张着嘴准备接住小手拿着筷子扒过来的饭,张着她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迷惑地瞅瞅乔茵,好几秒过去才想起看向另一个当事人肖铭,有些不知所措。
这就导致了她的第二次转学。
乔茵亲自纠正了肖艺晞吃饭磨叽的坏习惯,把她送进了第三间幼儿园。但半年之后,又是因为老师的人品问题,乔茵不得不第三次给肖艺晞转了学。
后来肖艺晞跟肖铭念了同一间小学,能被挑刺的地方基本都已经改正过来,和女生的关系也非常融洽。但肖艺晞再怎么样都掩饰不了先天缺陷——智商跟不上,小脑也不够发达,集体活动中总是笨手笨脚,要落个被人嫌弃的下场。
嫌弃的时间长了,就造就了另一种欺压。
肖艺晞渐渐成了被同学们差遣奚落的对象,还整天傻呵呵地笑着,不知道自己这是被欺负了,以为是同学们都愿意亲近她。直到这事儿传到肖铭耳朵里,才发生了转变。
——肖铭把她班里最爱嘲笑她差遣她的几个男孩子给揍了。
这是明晃晃的高年级欺负低年级,赤/裸裸的校园暴力啊!就算他下手特别有分寸,也还是被请了家长。
乔茵被叫到学校之后听说了这事,还觉得不可置信。她不知道内情,但对自家儿子还是了解的,知道他皮是皮,也确实杀胚了点,却不会无缘无故依仗着自己年级高去欺负低年级的孩子。
老师看出来乔茵不大相信,于是就叫来了人证——当时在场的乔楚。
乔楚这孩子,学校里没几个老师不知道。毕竟像她这种小小年纪就成天面无表情惜字如金的姑娘,很少见。要不是她学习成绩好,老师们都要怀疑她是个自闭症儿童。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让老师们都听说过她:她是小魔头肖铭最爱黏着的学生,另外,也是揭发肖铭各种违纪行为最不留情面的学生。
“我当时在场。”谁知这个“最能够肆无忌惮地揭发肖铭”的小姑娘却是一脸平静地这么说的,“肖艺晞被椅子绊倒,她几个同学在嘲笑她没脑子。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我不知道,因为我跑过去扶肖艺晞,正好背对着他们。”
言下之意是,除了那几个被揍的男孩欺负肖艺晞以外,她什么都没看到。
这番说辞让老师大跌眼镜,而一旁沉默已久的肖铭则是哈哈大笑起来。
乔茵扶了扶额头,大致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作者有话要说:有小天使问我这里的肖铭是不是隔壁《翘楚不翘》里的男主
我想,乔楚的出场已经代替我回答了这个问题=v=
另外,有小天使反映说DG的案子收尾得太快。
这里贴个我昨天在微博里发的解释,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看看:
稍微解释一下DG的案子“简单结束”的原因:这里是中国。
连环杀人犯作案都会有自己的“舒适区域”,通常他们只在这个区域内作案,DG也如此。他的舒适区域很显然在美国的某个地区。
但是他抓乔妹时人在中国……是的,简单点说就是在一个走在大街上会迷路、语言不通、在这里他没房没车没身份还得时时刻刻躲着警察的……陌生国家。
现实点来看……他怎么可能斗胆在这种时候这种环境做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更何况他一开始也都没想杀乔妹(他自己已经说过),只是想证明自己有能力找到她……而从他逃狱到找到乔妹,花了两年的时间……可见“出境、到中国、在中国找一个只知道名字的女人”有多难。
他最后出手其实也很仓促——这一点老肖都侧面提过了,乔妹去黄玲家是临时计划,DG只可能是尾随而至并且临时决定出手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做得有多嗨?
所以考虑到各种原因,不可能写什么DG做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来……而且之前我也铺垫过好久了,先是借CJ(CireJones)的口说DG要出境都很困难,然后是借老肖的口说DG没有什么庞大组织的背景,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出境了,他一个普通外国人想在中国找到乔茵都是几乎不可能的……另外,虽然没有明确写,但是也有小天使们猜到了DG找到乔妹的原因:她上了电视。
这些都是机缘巧合,加上DG前前后后花了两年时间才找到她,最后这案子要怎么结束,我自觉已经铺垫够了,也还算合理。其余就不多说了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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