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老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四十四章 一曲杀人,他是白无常,边城老孙,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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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人?

一群败类,糟蹋了这个名字。

闫箫寐下船后的第一个誓言,铲除送花人。

无名小镇,夏夜。

已近子时,人们早已进入梦乡。

主街是一条青石路,两侧的各家店铺都上了门板。

唯有一家,透着微微灯火,飘着徐徐酒香。

这是一个吃夜食的地方。

只卖四种东西,大碗面,咸花生,猪蹄花,还有酒。

面是粘在一起的,花生咸得像从盐缸里刚捞出来。

蹄花酱得黝黑,也不知道放了多久。

唯独酒是好酒。

就算酒是劣酒,也依然会有生意上门。

因为想吃夜食的人,在这个小镇里,没有其他选择。

胡麻子吃了三大碗面,啃了六盘子蹄花,喝了八壶酒。

豁嘴子只吃了半碗面,喝了两盅酒。

也对,胡麻子是铁塔一样的粗壮,豁嘴子是猴子一样的瘦小。

“能喝酒的人,家伙才够硬!”胡麻子又喊小二哥送来第九壶酒。

他又开始啃第七盘蹄花。

“但吃太多的人,却撑不了太久。”豁嘴子轻轻呷了一口酒,这是他的第三盅。

胡麻子一阵狂笑,也不管吵没吵到其他桌的客人。

狂笑过后,他猛灌自己一口酒,说起了浪事:“兄弟说得有理,有一次,我吃了十二只鸡,事儿办到一半的时候,从嘴里喷出一堆肉糊,粘了小娘儿们一脸,我自己都觉得恶心,当时家伙就软了,活活没做成好事。”

听过了丑事,两个相视几笑,豁嘴子一声长叹:“撑得久有乐趣,也有苦恼,三天三夜出不来的滋味,你试过吗?”

“三天三夜?”胡麻子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置信:“那小娘儿们就陪着你,一直没睡?”

再品一口酒,豁嘴子摇了摇头:“她不陪也得陪,我向来只玩死人。”

又是几阵狂笑,也不知道笑些什么。

其他酒客纷纷摇头,这两人,酒喝多了,尽谈些丑事,又胡乱吹牛。

笑得正欢时,酒馆外踏进来一个人。

一袭青衣,腰里拴着一支竹箫。

他没说半个字,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因为他与生俱来的气势。

轻轻坐下时,小哥已经送上一碟咸花生,一盘猪蹄花,一大碗面,还有一壶酒。

反正店里只卖这四样东西,每个客人来了也都点足这四样东西。

青衣人轻斟一盅酒,徐徐饮下。

他眉目不抬,偏得了所有人的眼光。

胡麻子不服气,老子说话声音快顶破了天,也没见其他人正眼瞧瞧,他凭得什么?

“朋友!”胡麻子对青衣人大声呼喝,嘴角狞笑:“敢不敢过来和爷儿们一起喝一杯?”

听了胡麻子的狂言,青衣人依旧低眉自饮,轻轻一声:“我不喝别人的酒。”

“小二!”胡麻子重重的拍了桌子,震得碗碟儿叮当。

随手摸出十几个铜钱,向柜台打了过去。

铜钱没有绳索相连,却一个挨着一个,似乎排好了队,慢慢落上台面儿。

能将铜钱儿打成一串儿,无非就是个暗器手法,也并不值得人惊诧。

但这些铜钱儿去势极慢,似乎有线提着,足见胡麻子的内力深厚,是个难得一见的高手。

露了一手绝活,胡麻子转头对小二哥轻轻一笑:“这位朋友的桌面儿,我请了。”

小二哥点了头,将铜钱儿收到掌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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