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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不叫勇猛,那叫傻!我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白胖青年吕浩,可以说是朱俊阳为数不多的损友之一。这丫的心思简单,有些崇拜强者。

对于当初把他揍得他妈都差点没认出他的朱俊阳,心情很是复杂,又是气愤又是不服,老是想找回场子。可在比他还小两岁的狼崽子似的朱俊阳面前,他从来就没占过便宜。朱俊阳没从他身上察觉到恶意,两人虽然一见面就掐架,可感情却越打越深,成了莫逆之交。

这小子出身也不低,爷爷吕大伟是开国的元勋之一,一员猛将。太上皇禅位之后,这位老将军便告老致仕了。皇上多次挽留,甚至三顾茅庐去府上请他,他都没再出山。

他的几个儿子,都没能继承他的衣钵。大儿子只不过得了个空头爵位,领着俸禄却很少参与政事。二儿子走科举的路线,目前不过一个五品的小官,将来未必能担大任。小儿子更是弃官从商,生意做得倒是风生水起。当时位极人臣的吕老爷子经常叹息,他一身的武艺和兵法,到他这儿断了传承。

没想到大儿子家唯一的嫡子吕浩,在十来岁的时候突然转了性,缠着他要学武艺。虽说超过十岁再练武,的确有些迟了,不过这小子天分还不错,学了没一年就赶上人家三五年的进度了。

可这小子,也太不给他长脸了。功夫学的不错,却缺乏实践的经验。也不知道得罪了谁,竟然被打得鼻青脸肿,眼睛都变形了。吕老爷子气他不争气的同时,又很不服气,暗自打听到底是谁下的手。

结果,居然是个比自家孙子小两三岁的小子。那小子打起架来,简直不要命,那股狠劲让他心惊又有些欣赏。当时如果单凭手上功夫的话,吕浩未必不是那小子的对手。可自家孙子到底少了一份狠厉,下手的时候自然弱上三分。所以每次都被虐很惨。

吕老爷子对那小子起了爱才之心,想把他收为关门弟子,这样以来他的衣钵也算有了传承,将来自家胖小子也多个帮手。可一打听,打听到当时还是皇上的太上皇头上去了。这狼崽子居然是太上皇的小孙子,真没想到!惋惜之余,不得不放弃先前的决定。人精似的他,哪怕当时的朱俊阳再惊才绝艳,也不可能收皇孙做弟子啊!

不过,小孙子时不时地去跟人家约架,他就当做不知道了。从那以后,小孙子的武艺进境大增,每次跟人打架回来,虽然都鼻青脸肿浑身青紫的,可好了以后练功的劲头更大了。

等吕浩十七八岁的时候。老爷子就把他扔到旧部的军队中历练去了。当时,朱俊阳刚被封了郡王,领了差事下了西洋。这对损友多年以后,这才在街上遇见了。

“改日请你到珍馐楼喝酒,爷还领着差呢,就此别过。”朱俊阳看看天色,再不出发的话,恐怕当天就要歇在皇庄了。

虽说皇庄的布置还不错,可他考虑到小草毕竟是个女子,在外面过夜传出去不太好听。他家小丫头被封了官后,已经有不少人说酸话了,不能再留把柄给别人茶余饭后扯舌头了!

吕浩看了余小草一眼,脸上浮现出“兄弟心里清楚”的表情,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道:“行,兄弟就不耽误你的‘正事’了,以后哥就在京城混了,咱们改日再聚。”

两人拱了拱手,吕浩又冲余小草礼貌地点点头,拍了拍马腹,两人错马而过。余小草对于两人相处的模式,心中还是挺欣慰的,怪不得人家都说: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呢!都说阳郡王性子孤僻难相处,在那段黑暗的时光里,有这么个朋友陪着他,也算是幸运的吧?

出了城门,官道上的人不是很多,都是从京郊的村子,挑着担子或买或买的庄户人。等人较少的时候,小红马突然挑衅地给了狂风一个鄙视的眼神,撒开四蹄,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

余小草跟它心意相通,在小红冲着狂风“抛媚眼”的时候,她就知道这货想干啥了。轻轻夹紧了马腹,身子微微前倾,人马合一。在阳郡王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人一马已经冲出去老远了,扬起的尘土,呛得他和刘总管直咳嗽。

朱俊阳好气又好笑,轻轻拍了拍狂风的脖子,笑道:“狂风啊狂风,你个没出息的,人家已经把挑战书甩你脸上了,还不赶紧给爷打起精神应战。要是输给女人,你可把汗血宝马的脸给丢光了!这女人,该宠的时候宠,该让她知道你的厉害的时候,就该立起来!”

说完,一振手中的缰绳,狂风便追着那个越来越小的红色影子而去。毕竟是汗血宝马,千里良驹的名头可不是虚的。再加上朱俊阳骑术精湛,小红抢先起步的领先优势越来越弱,两者的距离渐渐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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