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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帮你看看……”
沈夙不记得自己这话说过了多少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句话仿佛成了一句口头禅。
他好像有病,别人一求他,他就心软答应帮忙,于是每回都会惹上大大小小的麻烦。
这次,求他帮忙的是他书店里的一位老主顾,是个第一面见到他就在店里大哭了一场的年轻小姐姐。
她哭,不是因为失恋了,而是因为她和她大学闺蜜养的花花丢了。
花花是只狸花猫,是她和她的大学闺蜜收养的一只校园流浪猫。至于年纪,虽然她们两人都不清楚,但沈夙想应该已经很老了。
猫是有灵性的生物,死前会偷偷藏起来独自等待死亡,因为它们不想主人难过。
那天,沈夙破天荒地没有在午后冲泡一杯红茶缩在书柜旁看书,而是听这位偶然进店的小姐姐哭了一个下午。
哦,对了,她叫叶媚。
在那个下午,叶媚用光了沈夙书店里的所有抽纸,而沈夙也从她的哭哭啼啼中听到了花花的故事。
大学毕业后,叶媚考了研究生,于是花花留给了留在本地工作的大学闺蜜,叶媚的大学闺蜜毕业工作了没多久后就和大学时交往的男朋友结了婚,她的男朋友也喜欢猫。
花花陪了叶媚和她的大学闺蜜整整四年,过去了四年,花花已经上了年纪,而且曾经作为流浪猫,花花的寿命其实并不会长久。
自叶媚的大学闺蜜结婚后,花花就一日比一日嗜睡,直到有一天,它趁叶媚的闺蜜和丈夫不注意,自己打开了门溜出了家,再也没回来过。
“花花……花花……”
叶媚抽噎着,到后来也只能勉强叫着那只狸花猫的名字,她终是哭累了,睡着了。沈夙没办法,只好找了毯子盖在叶媚的身上。
“喵呜~”
飘忽空灵,沈夙扶了扶自己的眼镜,看向了沙发椅旁的芦荟盆栽。
在那个下午,沈夙默认打烊的书店里进来了两个不速之客,一个是叶媚,一个是花花。
前者是还活着的人,后者却是已经死去的狸花猫的猫灵。
后来,叶媚成了沈夙书店里的老主顾,而花花,成了书店里的喵主子。
只不过,能看见花花猫灵的,只有沈夙。虽然有六百度的近视眼,可这丝毫不影响沈夙能看见灵体的能力。
沈夙告诉了叶媚书店内有花花猫灵的事情,叶媚是半信半疑的。
无所谓,反正有很多人都认为他是骗子。
“嘎吱嘎吱……哗啦哗啦……”
“花花仔,不要玩芦荟……”
“喵呜~”
“喂,不要装一脸无辜,你都十几岁的猫了……”
书店里多了一只常人看不见的喵主子之后,沈夙也多了许多困扰,比如花花经常在他的小说手稿上印“梅花”;比如花花喜欢扒拉沙发椅旁的芦荟盆栽;比如花花还喜欢在书柜旁的空地上处理它的“空气猫砂”。
苦恼归苦恼,可沈夙从不打算赶走花花的猫灵。一者,猫和人没什么分别,都是还有心愿未了,才会徘徊人间;二者,沈夙能看到灵体不假,可他却没有驱逐灵体的能力。
言归正传,自从花花“离开了”叶媚的大学闺蜜,叶媚后来研究生毕业干脆又回来这边找了工作。
好巧不巧,居然成了沈夙的邻居。
如此一来,叶媚愈发频繁地来沈夙的书店里“做客”了,点一杯红茶,叶媚能抱着笔记本在他的书店沙发椅坐上一下午。
“她就没注意到周围有些吵吗……”
“花花仔,不要玩芦荟……”
沈夙有些头疼,他长久以来悠闲的午后时光就这么没了。
事情开始变得糟糕是在大概一周前发生的。
“沈夙,沈夙,我跟你讲,我跟你讲……”
看着叶媚口若悬河,连珠炮似地不停的嘴,沈夙扶了扶眼镜,贴心地把面前的抹茶千层从开始的一小块一小块,到后来的一大块一大块塞进了她的嘴里。
这本来是他打算下午重温阿加莎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时和红茶一同享用的,现在为了堵上叶媚的嘴,都便宜她了。
可即便是这样,也不耽误叶媚大呼小叫着和沈夙讲起近来有些变得古怪的大学闺蜜。
按照叶媚的说法,大概从一周前开始,她的大学闺蜜突然变得喜欢闻薄荷,喜欢吃生鱼片,到现在,她已经开始见面就忍不住舔起自己的手……
“沈夙,你不是说你能看见灵体吗?那你陪我去……”
沈夙是个极好讲话的人,别人一开口求他,他就会答应帮忙。
虽然沈夙听叶媚大学闺蜜的那些表现怎么看怎么都更像是精神压力大导致的,可他还是决定去看看。
“花花仔,我出门了,不要玩芦荟……”
打烊锁门,沈夙朝店内说了一声,可奇怪的是,今天他没听见那只狸花猫在那里“喵呜~喵呜~”的狡辩。
看起来事情有点不妙。
从出租车上下来,沈夙和叶媚来到了叶媚的闺蜜所在的小区单元,他们不用爬七层的楼梯上去了,因为人就在楼下的小花园。
“老婆……你冷静点……就算催不出稿子也不用爬这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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