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三天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十四章 风波再起,被退婚后,我读书成圣了!,原来是三天啊,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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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不作,我来是喝酒赏花的,作诗作甚……那不是平白惹人讨厌?再说了,我这辈分都降到这辈儿上了,也没作诗的心情。”

沈浪叹了口气,从沈爷爷到沈叔叔,从沈叔叔到沈兄,最后从沈兄到了子玉……

廖东升瞄了沈浪一眼,就嘿笑着凑过头来,低笑道:“总不能真一直叫沈叔叔吧,你看我年纪怎么都比你大了将近十来岁。咳咳……沈叔叔,给兄弟一个面子吧!”

沈浪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乖侄儿记住了,这是当叔叔的让你的。”

“知道啦知道啦!”

两人低声说笑着,旁边的人都有些羡慕。

廖东升虽然是廖家嫡系,但父母走的早,本身也才学有限,所以在家里的地位不高。虽说平时也算是养尊处优,但跟权力有关的东西他是碰不到的。

而且说句难听的话,他这种身份其实就是大家族养在后院的“种猪”,唯一的任务就是等岁数到了,娶一房媳妇延续家族血脉,这辈子都没有起势的机会。

不过近来似乎有些变化,随着沈浪的到来,廖东升颇有种水涨船高的味道,平日里不怎么瞧得起他的族叔族兄,对他都客气了不少。

廖东升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可是门清。

他也明白自己才学有限,更没什么长远眼光。但他没有不等于旁人没有,例如廖家族长廖光政。

廖光政都看好的人,怎么会差?

从知道沈浪这个名字的那一刻起,他就打定主意要抱紧这棵大树。

那时候,他甚至还没见过沈浪,但就已经拿出部积蓄去购买紫墨砚,为的就是讨个好印象。

先上场的是一名廖家的读书人,一篇咏湖作的相当不错,周围才气涌动,竟然达到了出县的水准。

周围一阵惊呼,这读书人也是满面春风,显然对自己的诗作很是满意。

他走下来后,立刻就有各家的人主动找了上去,其中不乏直接领着家中女子过去的。

沈浪看着有些诧异,忍不住对旁边的廖东升道:“出县很难得吗?”

廖东升对他翻了个白眼,廖东雪也是掩嘴轻笑。

“当都跟你一样,动辄鸣州,不留神就镇国?这篇诗文的水平放在府城文会里,已经是相当之高了!或者说,这才应该是府城文会的应有的水准。”廖东升低声说道。

沈浪砸吧了下嘴,原来是自己超纲了。

之后又有不少文士上去献诗,不过水平比之刚才廖家那位都差了不少,也没有再出现过鸣州之作。

“咣!”

廖庆云轻轻敲响铜钟。

“第一轮到此结束,诗文共二十三篇,出县一篇。因为唯有此篇出县,因此拟定第一名为廖东仁。”

说完,再次轻轻敲响铜钟。

沈浪微微点头,因为文章可得天道,所以一旦有出县之类的作品诞生,就不再需要评委了。

还有什么评委能比天道更大的吗?

“第二轮……”

“慢着!”

廖庆云话音刚起,一个声音就打断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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