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线抄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章 不去黑市冒险,八零寡妇对照组,吃瓜养崽穷开心,毛线抄手,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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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柳实在好奇,田小勇为什么一大早出现在公社。

乡下孩子满大街跑不奇怪,家里人不到饭点也没有人在意孩子乱跑。

但一个七岁孩子跑到公社怎么想都不对劲。

她也不是母爱泛滥担心田小勇出事,是田小勇给她的感觉很不对劲。

聪明早慧的小孩她见过,在宫里当女官的时候见过皇子和王侯将相家的少爷小姐,但田小勇给她的感觉不同。

即便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田小勇也太早熟了。

尤其从上次挖人参卖钱上学的事情之后,她越发觉得田小勇有点古怪。

十一月的天气已经微凉,送粮队在全黑的时候出发,脚程很快。

田小勇走得慢,说明和他们差不多的时间出门。

这么早,想想就有惊喜。

白柳将脸上的围巾和帽子扎紧,目光紧紧追随在田小勇身后。

田小勇一路小心翼翼,他确定路上没有任何人跟着,到了公社路上才有行人。

刚刚差点碰上村里的送粮队,吓得他立即避开,还好没有被人发现。

他拍了拍胸口,长舒一口气,眉头又拧成一个疙瘩。

真是倒霉,已经有了重生一次的机缘,竟然到七岁的身体里。

但凡是七八年,他都能想办法跑到外面赚钱。

七二年什么都干不了。

他熬夜看了一本书名为《我的努力与奋斗——北省首富周向南自述》,正感慨nb的时候滚下床,眼前一黑。

再醒来就到了七十年代。

周向南的同村人。

可恨他爸不是周向南,也幸好他爹死了。

七岁的身体也干不成大事,他目前有两件事情要做,一是争取让他妈成为周向南的妻子,他顺理成章成为周向南的儿子;二是他要在改革开放前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在八十年代大放异彩。

田小勇此时刚好走到一处偏僻的巷子口,巷口站着一个戴着礼帽身着干部服的消瘦男人。

男人缓步走到路中,挡住他的去路。

“去哪儿?”

田小勇面不改色“走亲戚。”

消瘦男人又问“老张家女儿搬家了,你来看谁?”

田小勇露出微笑“四海之内皆是朋友。”

男人满意地点点头,让路。

田小勇微微点头,快步走入巷内。

幸好他看书的时候足够仔细,书中提到周向南在七十年代为女儿买营养品时不得不踏足黑市,却差点因为暗号错了被打。

当然周向南足够幸运,不仅顺利为女儿买到营养品,更结识了黑市的老大,后面为他获得第一桶金提供机会。

内容繁杂,田小勇感兴趣的内容自然记得牢。

不过他现在并不是来赚取原始资金,而是为了卖人参。

是的,他并不只是挖了一根人参,是两根。

起初他并没有想起来周向南是向阳大队的人,但他意图用卖人参钱让田雨意识到田家人靠不住。

当妈的不争气,他要自己给自己找个好爸爸。

现在回想起来,他前段时间闹事简直是一箭三雕。

不仅让田雨清晰的认识到不能继续为田家卖命,还将田家的名声搞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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