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摇滚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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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章平这一声吼,不仅火麒麟乐队的众人有点懵,现场的观众也有点懵。
这一声吼唤醒了一堆乐器,各种乐声齐齐响起。古瑞庸不知道什么时候窜上了舞台,吹响了唢呐。
他本来在这纷乱的舞台上并不显眼,但唢呐一响,他的光头立刻就引人注目起来。
这唢呐喧嚣又恣意,在一众乐器之中如此鹤立鸡群、耀眼夺目。台下的观众们都不由被吸引了注意力。
“那个不是古大光头吗?!”
“他也竟然也来了?!”
“这唢呐是什么玩意儿?!”
“我怎么忽然感觉有点带感呢?”
台下已经有观众跟着晃起了脑袋。
台上的温章平在唢呐的演奏中捏了个兰花指,扯开了嗓子:
“东边不亮西边亮,晒尽残阳我晒忧伤,前夜不忙后夜忙,梦完黄金我梦黄粱……”
后台处站着的路安之瞪大了眼睛,忍不住道:“温老哥这是突然悟道了?!”
“什么?!”
张素馨和宋晓琴在路安之身旁站着,同时问了一句。
她们都被温章平的一个兰花指还有今天不同于昨日的唱腔震得有些发愣。
昨天她们也是见识过这首歌的,却只是觉得这首歌有趣,其他并不觉得有什么。
那时毕竟是小打小闹的练习,跟现场的氛围并不一样,而且温老师也没有捏出这一手兰花指。
如今温老师整个人都仿佛捏了兰花指似的,唱腔介于捏和不捏的中间态,又男人又女人,唱出来的感觉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两人只觉得温章平这演出放在整个摇滚界都是极其炸裂的。但这样子听起来,好像确实带感了不少。
“我落人中然自在,本是天上逍遥的仙儿,不为俗尘洒一物,只为美酒动心弦……”
台上的温章平越唱越起劲,越唱越自然。站在后面拿着唢呐的古瑞庸看着温章平的模样打了个寒颤,心想这老家伙是不是觉醒了什么奇怪的属性。
而台下的观众们懵逼的有一大片,跟着乱嗨起来的,也有一大片。
“这都什么啊?!”
“什么玩意儿?!”
“怎么莫名其妙的,好像还有点嗨?”
“妈的我竟然觉得怪好听的,我脑子出问题了!”
“想那么多干什么,嗨就完事了!”
台下一片热闹,好多人不觉间随着温章平骚劲十足的演唱乱嗨起来。那演唱混在夹杂着唢呐的各种乐器中充满了魔性,吸引着他们也跟着变得神经质起来。
“我落人中人自在诶,本是天上逍遥的仙儿……”
有人已经跟着胡乱唱了起来。这歌演唱的旋律并不难,它的奇妙之处在于那股子从里到外透出来的骚,还有由颇为喧闹的编曲。平日里催人入土的唢呐在这里却仿佛能招人还魂似的,一个劲儿地引动人们的听觉和情绪。
——在前世里,路安之还听过这歌的另一版编曲。那编曲里放大了笛子的功效,把开头的唢呐换成了笛子,到后来笛声与唢呐声争相而起,别有一番意趣。
不过那是在综艺的舞台上。在音乐节这样空旷广大的舞台上面,路安之还是选择了单唢呐的版本,更热闹,也更骚。
“哦,神奇的歌,太有趣了!路,那是什么乐器?简直太有感觉了!”
马蒂克·比翁迪尼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路安之的身边,问路安之道。
路安之笑说:“那叫唢呐,是乐器中的流氓。”
马蒂克·比翁迪尼点了点头,说:“这个评价毫无问题,我感觉到了,这乐器发出的声音正像是个流氓一样按着我的脑袋跟我说放下你的脑子一起嗨吧,我已经快要控制不住我自己了!”
不只是他,他的女儿维罗妮卡也有点控制不住她自己的意思,在那里随着舞台上的音响一个劲儿地晃着脑袋。纤纤在旁边跟着瞎学,有些晃晕了,往前栽了栽。张素馨连忙拉住了她。
“念天念地念知己,望山望水我望清晨,劝天劝地劝劝自己,忘山忘水我忘情人……”
温章平的演唱进入了尾声。火麒麟乐队的众人面面相觑。那队长听罢了,沉默片刻,才咬牙道:“哗众取宠而已,玩个唢呐,搔首弄姿,真当自己会玩摇滚了!我看那路安之是黔驴技穷了,不会玩摇滚,就只能搞这些偏门。”
但乐队的队员们却无人说话。包括他自己,这句话也说的底气不足。那歌的奇妙、歌里的戏谑,从编曲到歌词,都透着一股非同常人的味道,不是随便贬低两句就能真真正正地小觑的。
只是等下要跟路安之那些人打擂,他们却不能未战先怯——最起码不能表现得未战先怯。
所以他们只好嘴硬的嘴硬、沉默的沉默。
……
“爽!真他妈的爽!”
温章平跟西瓜皮乐队的其他人一起下了台,一下台就恢复了正常的样子,仿佛刚刚舞台上那个从骨子里透出一股骚劲的人不是他一样。
说爽的不只是他,几个演奏的也都表示这歌确实很爽,很带劲。也正因为这样,这首奇怪的歌才能点燃现场这么多观众的情绪。
古瑞庸拿着唢呐下来,对路安之道:“路老弟好久不见,这歌词不错。”
路安之笑道:“古老哥过奖。”
不过这歌确实词不错,他自己也这么觉得。他印象里一下子能够想起来的歌,只有两首有这样戏谑人生、仿佛以歌词见众生的歌。
不过很可惜,那首不算是摇滚,不然的话,路安之一定把那首歌拿出来唱一唱。
——当然,那首歌其实也是被人改编过摇滚版的,不过在路安之听来,比起原版到底差点意思。
以后再拿出来就是。
现在,还有别的好歌。
接下来,就轮到萤火虫乐队登场。这乐队一上来就放大招,直接让维罗妮卡站在了舞台上。纤纤屁颠屁颠地跟在维罗妮卡的身后,也上了台去。
张素馨和宋晓琴站在后台边上还有些担心纤纤害怕了之类的,忐忑地不行,哪怕是欧琳卡·巴隆告诉了她们她会帮着照顾纤纤也不行。然而没有想到,纤纤却根本不怯场,只跟着维罗妮卡去走。
她也没有人来疯,冲人群摆手之类,只是单纯看着维罗妮卡。维罗妮卡做什么,她就跟着做什么。维罗妮卡往舞台的中央一站,她往那里一站。唯一的区别就是,维罗妮卡拿着话筒,她没有拿。
于是台上几个大人拿着乐器围着两个小孩站定,一时间看起来有些怪异。
台下的观众又一时懵了,只觉今天的音乐节实在太不正常了,刚刚下去一个带着他们一起发神经撒欢的老头,现在又来两个看起来没几岁的小朋友。
这小朋友能唱什么歌?!
观众们窃窃私语地议论,就听到那台上金发碧眼的小朋友拿着话筒说道:“heeverbodfrehsnesongclledstupdhert''gonntthfllet''sgo!!!!”
那一句“let''sgo”喊得怪有劲,像模像样的,接着小家伙就唱了起来:
“stupdhert
don''tkno
''vetredtoletougo
sontesbefore
thenounduptourdoor
stupd……”
台下的观众们听得一愣一愣的,没有想到这一丁点儿大的小小家伙竟然还唱得怪有感觉。这首歌被小姑娘唱得又可爱又有劲,充满了节奏感。众人听懂的听不懂的,都不由随着节奏回应起来。
“真没想到,这小姑娘还唱得怪有劲的。”
“漂亮国的这个萤火虫乐队有两把刷子。”
“你还别说,这乐队有两把刷子的,我一直关注着呢。”
“不过这小朋友以前没唱过歌啊,今天应该是新亮相吧,我以前看过新闻照片,好像是主唱的女儿,没想到也这么厉害。赚到了!”
……
人群里的议论声被音响里发出的歌声所掩盖,但并不妨碍他们被接连两首歌点燃的热情。他们一边随着歌声律动,一边大声地交流着。在这样的场合里,只有扯着嗓子大喊,才能完成交流。
还有人注意到了维罗妮卡开头时候说到的关键词:“你们注意没注意?刚刚那小女孩好像说写歌的是她的frend,会不会也是路安之?”
有人就道:“你真能瞎猜!”
那人道:“什么叫我瞎猜了?看看台上另一个小孩子,要小一点的,看起来不过三岁,是不是黑头发黑眼睛的?那不是外国人!说不定就是路安之和张素馨的女儿!”
另外有人道:“我觉得也是。你们没看预告吗?宋晓琴、张素馨和路安之都有歌呢,伴奏就是萤火虫乐队。”
有人道:“真的?!我他妈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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