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不如馒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五百四十九章 一定要把它拍出来!,奶爸戏精,面包不如馒头,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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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老达娃很热切地问:“小关老师呢?我很想问问,他答应的一部电影,明年能上映吗,乡亲们都很盼望。”

卓雅看看时间,道:“等下马上就到了,这家伙忙。”

老达娃咧开嘴,笑呵呵道:“有本事的人,都会很忙。听说他要在阅兵的时候带着很多金珠玛米唱歌,确定吗?”

卓雅实在没办法了,说了一百遍了,可老头儿还是很担心,在家乡,老头儿每天都看电视,还学会了上网,知道铁头娃的仇人多,可担心铁头娃被人家坑的不能在阅兵的时候带着金珠玛米唱歌了。

没办法,卓雅没办法,只好说:“等下他来了,你好好问吧,这人也真是,明天后天有时间再过来也行啊,放着大事儿不干,非陪老头儿聊天。”

老达娃笑的眼睛都找不见了,说:“这是个真心实意喜欢高原的人,那我找他问。问完,我就放心了。”

卓雅往一旁看看,哼,一大包吃的,没一两是带给她的。

“肯定要安排吃饭。”卓雅很了解惹事精,跟老头儿说,“那就蹭一顿饭吧,然后,老达娃作为代表,还要去参加那么多的会,见那么多的人,还要代表乡亲们把洁白的哈达献给皇帝,你也会很忙。”

老达娃很高兴,最主要的是会安排他和一群来参加国庆群众游行的老人们去看看广场,去看升旗,还要去看老人家。

擦擦眼睛,老达娃叹息:“如果他们能看到今年的月饼,那该多好。”

总有那么一些人,人民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换他们的生命的。

老达娃就认为,如果可以,他没有任何意见,他要第一个报名。

感恩的人,真好。

卓雅老惦记着从大袋子里偷点东西,可惜老达娃看的太紧,正转眼珠子着呢,惹事精到了。

老达娃啥没说,打开袋子,有糌粑,有青稞酒,还有牦牛肉,很有特色。

“吃!”老人表达心情的态度极其坚决。

那得吃啊。

洗手,关荫找了一个碗,抓点糌粑放里头,倒一点水,在碗边沿把糌粑捏成团,吃两个才放下。

“酒不能喝,出门得开车,喝酒要出问题。”关荫坚决拒绝喝酒,但是叮嘱卓雅,“这东西没你的份儿啊,你就别留了,都我的!”

蹭了一口牦牛肉,卓雅心满意足。

“不能都是你的,还给皇上带了一些。”卓雅拍拍手,“那行,我上楼找她们,等会儿上哪吃饭啊?”

啧,混熟了就是不客气。

关荫道:“往鹤松对面那饭店走,安排好了,一会儿张导马导也过来,我估计有啥事儿,你们先过去占位置。”

然后,关荫拉着老人的手,表态:“啥都不用说,电影,现在剧本其实已经写完了,但是还不够,我还得修改,请乡亲们放心,答应乡亲们的事情,那坚决不能反悔,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带上一群人,到高原拍这部电影去。”

老人就问:“说的是什么事情呢?”

“强巴,一位朴实的青年,他是农奴,他和他的阿爸啦经历了贵族老爷的残酷压迫,他想要翻身,可是他没有思想,”说到这,关荫请教,“老爷子,这里有一部分情节,我是这么想的啊,我想用老爷子和阿爸啦的抗争故事,可以吗?”

说起这个,老人话可就多了。

干瘦的指头在眼角擦了擦,老达娃说:“你让小卓雅带回来的话,我都想过。你说,艺术要有夸张的手法,要用贵族老爷们围观老阿爸啦被挖去眼睛,他们笑着说,这就是农奴,要用这么一个故事,可是,你知道吗,贵族老爷们根本不会看一眼,对他们来说,杀死一个农奴,甚至是剥农奴的皮,对他们来说,都是像我们今天见朋友的面,随意地问一声‘吃了吗’那么简单,贵族老爷的血是很冷很冷的,他们没有把农奴当人。”

然后,老达娃问:“你见过屠夫们围观屠夫杀牛吗?”

关荫立马拿出笔记本,把这段话记了下来。

农奴,对于我们这些后来人来说只是历史书上的一个名词,可对老达娃来说,那是用不知多少血泪凝结成的记忆,要把这个血淋淋的名次搬上大屏幕,可以艺术地夸张一下,可是,那毕竟不是真的。

“这应该是一部用无声的沉默,宣泄霹雳般的感情的电影。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这是那个时代的沉默,唯有尊重那段历史,才能宣泄后面的感情。”关荫写道,“现在,是时候不考虑按照常规的影视规律创作这部影片了,西方的肖申克能在封闭的高墙内自我救赎,救赎得火遍世界,我们为什么不能用高原的故事,首先来告诉帝国,那里的人民,是经历了主角强巴的遭遇,并且经历了上千年,数千年,到新社会才换个天地,过上了人的日子的这么一个高原历史呢?”

《农奴》这部电影,必须要把它拍出来!

关荫放下笔记本,拿起一块牦牛肉,慢慢地咀嚼,靠在椅子靠背上,他的思绪飞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跨越空间,跨越时间。

他彷佛看到了漆黑的夜空下,一位叫强巴的高原青年,他在星空下,正在听淳朴的高原女儿跟他说,女孩说:“东方出了个顶红顶红的太阳,太阳里站着个顶高顶高的菩萨,他什么都看得见,他看见这个世上最高的地方,有人受最深最深的苦。菩萨的手一举,菩萨兵就越过了千山万水,来解救人们的大苦大难,每个菩萨兵的头上都顶着一颗五个角的星星!”

他彷佛看到,强巴的眼睛里也点燃了五个角的星星,星星是那么的明亮,那么的璀璨,就好像强巴心里燃烧了二十年的火,那火是那么的旺,那么的不可阻挡,彷佛谁要阻挡那团火焰的无限燃烧,它就会把谁燃烧在无尽的夜空里头。

关荫觉着他看到过,不止一次看到过这样的眼睛。

漆黑明亮,纯净至极。

想了想,关荫想起来了,他在老太爷眼睛里看到过这样的漆黑明亮,这样的纯净至极,这样的熊熊燃烧的不可阻挡。

他也在老达娃眼睛里看到过这样的光芒。

老太爷的一句话,油然在关荫耳畔响起。

老太爷说:“不是说一两个人醒来了,就给所有人打一个天下。一个人先醒来了,叫醒了第二个人,第二个人再叫醒第三个人,大家互相叫着,大家都醒来了,到后来,大家团结起来,一起打下这么一个红红的天下,你要知道,你太爷一辈子,叫醒了不少人,但根本上还是有人先把你太爷叫醒的。”

关荫顿悟了。

“一定要把这种精神拍出来!”关荫腮帮子鼓起来,发誓一样自言自语,“一个菩萨兵,叫醒了沉默的近乎沉睡的强巴,强巴又叫醒了无数个像他一样的人,他们奋斗,他们牺牲,他们砸碎了贵族老爷的脑袋,他们奋不顾身地冲进叫醒更多的人的火焰中,哪怕燃烧着自己,他们也在所不辞,他们什么都不会,他们愿意学,他们什么都不怕,他们相信和他们一样受苦的人,是和他们站在一起的,这样的人,是让山河一片通红的主力军,他们,也是山河的主人!”

这样说着,关荫心中已经大略有了一个完整的主创团队的雏形。

但比起这个,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如果对着镜子,”关荫扪心自问,“我能看到自己的眼睛里那么明亮,依旧那么纯净,比以前更坚定了吗?”

他喜欢成为像老太爷那样的人,甚至学着成老人家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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