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江湖(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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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走!”
“盟主待你如子,你却吃里扒外!”
姜幼安直接挑了一个薄弱的地方冲入人群。
各式各样的兵器如同狂风骤雨一般向姜幼安袭来。
剑光刀影,姜幼安独自应战众多高手,剑法越发凶狠,招式凌厉。剑锋所到之处,无不激起一片血雨腥风。然而,尽管他勇猛无敌,但在众多武林高手的围攻下,他的体力渐渐不支,身上多处负伤,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裳。
那些人见状,更加猖狂地发起攻击,企图一举将他击败,姜幼安咬牙坚持,使出全身之力,以一敌百,奋力厮杀一个又一个武林高手倒下,然而姜幼安依然屹立不倒,仿佛一尊不倒的战神。
看着姜幼安这样子,张青衣脸上的惋惜之色更甚。
“如果,他愿意站在我这边就好了,我当初也是这样的啊。”张青衣不住的叹息着。
只是,站在他身边的张天却心里不是滋味。
他是张青衣的亲生儿子,如今父亲却当着自己的面夸一个叛徒。
想到这里,他当即抽出长剑飞将下去。
第二次正面相对,张天心中憋着火。
第一次他就没有打得过姜幼安,但这一次,他一定要替父亲亲手手刃这个叛徒!
姜幼安虽然身受重伤,但眼神依然坚定,脑海中闪过一幕幕父母的样子,他提起滴血的长剑,指向张天。
而张天则是一脸沉着,手中的刀闪耀着寒光。
紧握长剑,准备与对手展开最后决战用刀高手张天,则是一脸沉着,手中的大刀闪耀着寒光。
姜幼安率先有所动作,长剑如蛟龙出海,招式迅猛犀利。
然而,由于伤势的影响,他的剑法虽然依旧凌厉,但速度明显减慢,张天则稳扎稳打,以守为攻,刀法刚猛,每一刀都力道十足,试图找出姜幼安的破绽。
两人你来我往,剑与刀的碰撞声此起彼伏,火花四溅,张天也渐渐的转守为攻,姜幼安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抵挡张天的攻击。
然而,由于伤势拖累,他的防守越来越吃力,身上又多了几道伤口。
随着时间的推移,姜幼安逐渐处于下风,招式也开始出现失误,张天抓住机会,利刃挥出,直取姜幼安的要害,姜幼安勉强闪避,却被张天一刀击飞,重重地摔在地上,长剑也脱手而出。
“不过如此。”
张天冷言说道。
姜幼安见状,也彻底放弃了,颤颤巍巍站起来,看着面前的张天,又看了看张青衣、地七等人。
笑着摇摇头。
忽然,他从腰间抽出一把飞刀,这是他一直呆在身上的,那天清刀门落下的飞刀。
抬手就要插入自己心脏。
或许,自己自杀了,父母也可以活下来吧。
毕竟,自己可没有说出关于皇城司的任何事。
可就在这时,一道气浪飞来。
张青衣一把打落飞刀。
“陈先生,你来吧,你们曾经是同僚,你送他最后一程。”
曾经的老乞丐没有犹豫,缓缓来到姜幼安的身边,捡起地上的飞刀。
“地一,一路走好。”说完,直接飞刀刀身直接没入姜幼安体内。
“我也是身不由己,要怪只怪天一让我儿子也入了皇城司。”
地七在姜幼安耳边轻声说道。
说完,他拔出飞刀,伸手一推。
姜幼安倒了下去。
尘土激荡,姜幼安眼睛也渐渐失去了焦距。
“父亲,这个叛徒如何处置?”
张青衣叹了口气:“葬了吧,毕竟也叫了我十几年的父亲,纵使他背叛了我,这份亲情,我也是割舍不下的。”
随后,那些帮众连忙上来,把姜幼安的尸体抬了下去。
夜深人静,树林中。
大雨淋漓。
老黄藏在一棵树后,大气不敢出的看着面前的场景。
地七,也就是如今的陈先生指挥着天一宫的人把棺材放进坑里,然后埋上土,最后离开。
他又等了一会,等人彻底走远之后,这才连忙跑过去。
“恩人,恩人。”
他手捧着稀拉的泥土,早已泣不成声。
可泪水早已经和雨水混为一体。
“你是皇城司的人,你怎么不告诉我。”
“昨天你还说要给我正名。”
“今天皇城司的人找到我了,说老乞丐叛变,说你会死,说你还有父母”
老黄难过的痛哭着。
如果放在以前,姜幼安一定会嘲笑他哭起来为什么会这么难看。
可现在,姜幼安已经被埋在了这简陋的土坟之下。
“我带你走,我带你回去。”
老黄忽然开始用双手挖土。
一直挖到双手鲜血淋漓都没有停下。
“皇城司一定知道你的家乡在哪里,我带你回去。”
老黄不停的挖着。
挖着。
忽然,他挖到了棺材。
哆嗦着清理掉周围所有的土。
老黄咬着牙,用出全身力气,掀开棺材盖。
看到了里面的姜幼安。
满身伤口,满脸血迹,身上还有一些刚才掉上去的泥土。
雨水冲刷,尸体脸上的血迹也被冲掉不少。
可他看着看着,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于是,伸手摸向尸体脸部边缘。
“撕拉。”
一张人皮面具被揭了下来。
下面露出的,赫然是王少仁的脸。
两个月后,扬州城热闹依旧。
似是当初的所有事都没有发生过。
风月楼也来了新的花魁。
长袖善舞,模样喜人。
“公子,您就要进京赶考了,快上车吧,咱们本来走的就晚,趁夜出城还能多赶赶路。”
那公子哥笑了笑:“怕什么?只要误不了考试,早到一日晚到一日没什么区别,再说夜晚万一遇到强盗,你我二人手无缚鸡之力,又该如何应对?”
“那公子您非要夜里出发”
“多耍一耍罢了,在乡下憋了那么久,终于被我爹认了回来,不做些什么岂不是对不起我这个身份?老黄,走,跟我进去,我爹跟我说只要不惹天一宫的人,这扬州城我就可以横着走,我倒要看看他有没有骗我。”
说罢,他直接下了马车,大摇大摆的走进风月楼,当着所有人的面,高喝一声:
“我乃扬州知府之子,傅谦!”
“这个花魁,我要了!”
好了写完了,有人说是水字数,但说实话,这种原创故事写起来麻烦很多,每一个人的设定都要写,内容也要想很久,如果要水字数,直接抄电影要简单多了,而且这种故事看过武侠玄幻仙侠的朋友都清楚,光是一个情节就能写好几天,要是真细写,完整故事能写一个月往上,虽然不比那些大神写得精彩,但至少也是用了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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