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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前面男子所提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人!是真正鬼!来看,不难看出男子对於这一名「凿眼鬼」并非心理完全没底。

既然有底却说不出对方是谁,基於男子为真凶这一点去推断的话,就会得出他知道追着他的人的身分,但是不知道那个人何姓何名这层推想。

另外基於他本就是罪犯情况下,他也不能直接表明那个人的身分,因而留下像是有说却没说的「故事」。

相信男子来到古蝉坊的时候早方寸大乱。既然他都已经用这种方式讲出故事,那自然也不可能说明自己为什麽会惧怕那个人。

因为这只会使我更容易联想到他就是「第一名凿眼鬼」,另外我也可能就此没了X命;不管是Si在他还是nV警官手上。

他无疑也是《搔耳》诱导而来的可怜人,结果就变成我帮不了他、他也杀不了我的微妙状态。该说这是《搔耳》保护主人的机制吗?这点我现在不想谈论。

如今透过nV警官既然知道男子就是凿眼鬼事件的凶手,便能更容易推理出那一直追着他,想要处理掉他的人,同是警方的人。

从知道身分,却不知道对方何姓何名,这里也可认定男子曾听闻nV警官的传闻,实际上并不知道这个人的姓名。

也因为曾耳闻对方的作风,揣测出自己恐怕要被处理掉的结论。

男子会这麽想,除了传闻也跟nV警官连日来的行为有关吧?

我猜测,在推敲出真凶是男子後,nV警官估计没有及时上报,就这样开始自己独自追踪男子,只为了贯彻自己认知下的「正义」的行动。

只是我不认为那是基於私人对於公权力不信任下的私刑,反而是有着这样的信仰下的肃清。

关於nV警官的「独自行动」,试想在所有线索指向某个对象时,警察实在没有理由不接近对方。

鉴於男子最後找上我的时候指出对方只有一人,那几乎也能确认他清楚只只有那名nV警盯上自己。

假如跟踪自己的人是一群警察,就算你是犯人,也不会是用「单数」来形容吧?肯定有更多贴切的用词。

另外则是nV警官独自行动下遵循的「正义」,我相信在对方心中这词应该有别於世俗的普遍认知。

我猜,她所认知的正义即是「社会的秩序」。

这样的认知其实与她的职业毫无冲突。实际上,对於「正义」的解读也早不同过往的单一含意,综括而论,正义是被涵盖在社会秩序面向中的。

简单来讲,为了让这个国家与社会能持续运作,就算是「必要之恶」有时也得实行。

这里我必须声明,为人处事仍得建立在绝大多数的普世价值跟法律之下,所谓的「必要之恶」乃至於私刑,其实都和前两者的崩坏脱不了关系。

当然这里并没有要继续探讨社会学与道德学。

正是基於前述的理由,nV警官决定化身成「第二名凿眼鬼」且顺利的将真凶给处理掉了。

考虑到男子作为前警务人员对於警界威权与形象的伤害,又或是这之中有什麽更大的丑闻必须先一步杀人灭口。尽管男子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但其身分肯定还是会牵连到警界必须做出通盘X的挞伐声浪。

想想现在的新闻媒T只要嗅到血腥味,那阵子便会不断出现类似的爆料、内幕、追踪等系列报导,不难想像公众人物如何活得胆战心惊。

至於是否真有丑闻,这里就不得而知;不过,我想那应该也会是男子为了让自己活下来的最後谈判筹码。

在知道警界令人闻风丧胆、极其崇拜秩序信仰,曾经无情开铡或处理掉不少同僚的人物准备对自己出手,那麽避免被抓到把柄与接触绝对是必要的。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没办法阻止警方上门调查,因而让nV警官顺利进到屋内。

当下,深知自己可能活不过当天的男子决定放手一搏,丢出了自己知道某个内幕作为恫吓,尽管知道对方不太可能跟自己合作,但至少也能争取到逃脱时间。这里算是呼应了nV警官提到男子作为前警察且愤世嫉俗的个X。

过程中两人可能是勉强和颜悦sE,而因应最坏的打算,男子一开始就把凶器带在身上。

随後趁着对方稍有松懈男子出手攻击,岂料却被反过来杀害,还将现场布置成自杀的样态。

当然过程中也可能是两人发生扭打,但无论如何,nV警官不会遗漏扭打过程会留下的痕迹,并将屋子营造成密室。

对於密室,以我这颗不算聪慧的脑袋,顶多也只能想像出最老套也最简单的手法了。

首先是nV警官考虑自己先行到男子住家应该会被监视器捕捉到,回报给单位的第一手讯息指出自己入内劝说未果,也来不及阻止对方自杀的情况,只是这里就无法构成现场密室,当然也不排除那是警方的对外说法。

但如果密室为真,最老套也最简单的手法就是nV警官离开前先以对方的钥匙锁上大门,等到招来的警方破门而入後,再趁他人不注意把钥匙放到某处,随後再配合会被信任的说词,来完成後设密室。

至於Si者住家内外是否有什麽监视器影像就不得而知了。考虑到日後我可能还会被对方「关注」一阵子,我想就打消去现场确认的想法吧!但如果假设密室为真,至少我住家附近是没有监视器的。

以上就是我基於「莫非」假想下的推理。当然我也只能就有限的线索去做有限的推敲,绝非什麽安乐椅侦探一辈。

估计这也只是我一时突发奇想的想像力大开,又或者是基於自保本能的cH0U丝剥茧。它可能是第一次,我也希望它是最後一次,我的脑袋瓜这麽灵光仅此一次也说不定。

反正我的人生已经够诡异莫名了,还真期望不要再惹祸上身会b较好。

尽管我很清楚只要跟《搔耳》扯上就不会真的如愿。

至於男子带来的「凿眼鬼」故事,经过考量,我还是把那纪录了故事内容的纸页给撕下来销毁了。如此一来,除了我之外的人就不会读到那篇故事。除非《搔耳》有防止内容被抹消掉的能力。

只是我也不禁思考,或许《搔耳》带来的故事不光只有玄怪一类,其中亦涵盖人心的恐怖吧?

人的可怕往往不亚於鬼神,这是普世认知,也是世俗的崩坏。

我想我应该不至於Si在nV警官手上,毕竟在她杀Si男子的时候,「凿眼鬼」就已经消失了。

可是,对方又是从哪里得知了男子曾经来找过我呢?这里我还是又忍不住对这本怪奇笔记心生怨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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