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8章 饮鸩止渴,可爱过敏原,稚楚,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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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咖啡厅吃了简餐,宋煜驾车带乐知时去往宜家。车程比较久,乐知时吃过药又开始犯困,歪着头睡着了。等红灯的时候,宋煜帮他把座椅往下调,让他可以睡得舒服一点。

下过一夜雨,天没有很晴朗,云雾很厚重,阳光只能从缝隙里透出来,显得微弱。乐知时睡着的时候会咳嗽,比醒着的时候更多,因为在梦里不会忍耐。

宋煜开着车,想到在咖啡厅里乐知时小声问他的问题,很多个,大同小异。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啊?”

“你喜欢我什么呢?”

他当即没有回答,不是没有答案,只是他怕给出不够好的答案,让乐知时失望。

但这些问题也都是宋煜想问的,他想知道乐知时为什么会选择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吗?还是因为从小到大只看得到他。

论起对乐知时好,宋煜想很多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人会舍得对乐知时苛责。他善良、脆弱,生了一双可以让人产生保护欲的眼睛,是一个天真的陷阱,从不缺乏自愿献祭的牺牲品。

回忆起来,这些跳下去的人之中,反倒是宋煜最冷淡,最若即若离。

人的好感有时候真的毫无道理。

车流在高架桥上汇聚起来,各种颜色混淆在灰色的天空下。

感情也很容易混淆。爱情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变成亲情,友情也可以嬗变成爱情,这中间的界线并不清晰,宋煜也曾经在这分界线摇摆过很多个不眠之夜。

矛盾的是,他一面希望乐知时是清醒的,分得清的,一面又害怕乐知时清醒。

快要抵达目的地,乐知时又咳嗽起来,他侧过头,朝着宋煜的方向,睡相很安静。宋煜把车停好,没有叫醒他,手搭在方向盘上多看了一会儿。他发觉乐知时和小时候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五官长开了些,鼻子变挺了。但睡着的时候,还是和三岁时给他的感觉一样。

他曾经很赌气地想,最好乐知时三岁那年没有来他们家,一直都在英国。或许到上大学前会跟着乐叔叔回国,留在宋家过一个暑假。

那应该会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会成为他的导游,带着乐知时去吃从没有吃过的当地小吃。

或许那时的乐知时说一口英式英语,吃不惯辣椒和红糖,也不喜欢桂花的气味,或许也不太喜欢他,觉得他不够热情。但宋煜觉得自己会很喜欢乐知时的,他可以努努力,在一个夏天的期限里成为他的朋友,再顺理成章地追求他,他们热恋,为即将到来的异国分离而忧愁,而他会想尽办法,求得乐知时父母的同意。

他想他们会答应的,毕竟当年的自己也算是他们自由爱情的小小见证。

乐知时醒了过来,看见宋煜在发呆,自己望了眼窗外,又摸了摸宋煜的手臂,声音很轻地叫了一声哥哥。

宋煜回过神,看向他,“醒了。”

命运如果为他换一条更轻松的路径,宋煜大概也会为这一句哥哥而放弃,心甘情愿选更艰难的开局。他的确需要一个陌生的邂逅来减轻负担,但三岁时站在卧室门边的那个乐知时也很需要他。宋煜想,他永远无法关上那扇门,拒绝那个小孩。

十五年的记忆就是所有问题的答案。

“喝一点止咳糖浆。”宋煜拧开药瓶,倒了半盖子,递给乐知时。

乐知时很讨厌这种药,皱着眉迟迟不接,“我没有咳了吧。”

宋煜没给他太多狡辩的机会,直接把盖子递到他嘴边。乐知时逃不了,只好老实把药喝了,他也不想逛着逛着突然发病,太扫兴了。

他们以前很少一起逛超市,除了被林蓉强行拉去办年货,这是过年时全家的集体活动之一。宋煜高效、怕麻烦,不喜欢漫无目的地买东西,他会提前想好需要什么,然后速战速决,否则就是浪费时间。但乐知时不是,他喜欢充满人情味的地方,超市和家装市场都是,在这种地方他可以待上一整天。

路过的一对男女大概是新婚夫妻,女孩儿很兴奋地拿起一个香薰烛台,告诉身边的年轻男人,这个可以放在他们的卧室里,言语间都是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乐知时也走过去,像个学人精一样拿起那个烛台,没作商量就直接扔进宋煜推的购物车里,以为宋煜不会发现。

“这个不能买,买了也不能点燃。”宋煜拿出来放回原处,“万一引起哮喘就麻烦了。”

“好吧。”乐知时很可惜地看了一眼。眼睛又追上那对小情侣的背影,发现他们在买挂在墙上的画。

“我们也买个画吧,你的墙空空的。”乐知时抓住宋煜的胳膊。

宋煜低头,乐知时的手细白修长,指甲修剪的弧度也很好看,手背上还有一小块针孔的淤青。他抬头看着乐知时,“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像什么?”

“着急抄作业的小学生。”

乐知时对他这个形容很不满意,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邯郸学步。

宋煜推着车往前走了,乐知时飞快跟上他,很直接地在他旁边说:“那是因为我是第一次跟男朋友逛家居超市啊,参考一下其他人的建议不行吗?”

听到某个不熟悉的称呼,宋煜的车都顿了一下,像是轮子卡住似的,差点脱手。

乐知时也停下来,盯着他的脸,有些茫然。

“别人同意让你参考了吗?”宋煜的语气有些别扭。

乐知时是个行动派,“那我去问问她好了。”刚抬脚要走,就被宋煜拽住了胳膊,“你给我回来。”

“有什么好参考的,我又不是跟她谈恋爱。”宋煜说话的时候也不看乐知时,语气还是刚刚那样别扭。

“买你喜欢的就行。”

乐知时的心跳忽然快了许多,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又追上宋煜,和他挨一起走。

他们买了换洗的床品,是蓝色的。他们都以为彼此喜欢蓝色,乐知时总喜欢穿蓝色的衣服,为了让宋煜看着开心,而宋煜也以为乐知时喜欢蓝色,总是忍不住买一些,找得到理由就送出去,不然就自己留着。

这个乌龙也不知道从何而起,反正两人总是以不同的频率做相同的事。

懒人沙发、漂亮的碗盘、落地灯和乐知时喜欢的地毯,一件不落。他们途经宜家的小平米装修样板间,里面是已经装好的一个小家,很温馨。乐知时拉着宋煜进去,和他分坐在小餐桌的两头。

“这么小就挺好。”乐知时自言自语。

宋煜却不是很满意,“太小了。”

“小一点会比较有安全感。”乐知时手托着腮,侧脸望向样板间里的小沙发,语气自然,“我喜欢一眼就能看到你。”

灯光下他的睫毛很透明,眨眼的时候像是扫在宋煜心上。

样板间又挤进来五六个人,乐知时煞有介事地站起来,“不行,太多人来我家了,好挤。”他也拉起宋煜,“我们先出去透透气吧。”

宋煜有点被他逗笑,但还是忍住没笑出来。

“他们说这里面的餐厅很好吃。”乐知时摸着宋煜的手臂,很明显但很好用的暗示手段。

“这里应该没有多少你能吃的东西。”

乐知时的手开始往宋煜的卫衣袖子里钻,摸他的腕骨,“那个瑞士肉丸,蒋宇凡说很好吃,没有面粉感,百分之九十九是纯肉做的。”

宋煜还是不为所动,但抓住了乐知时乱摸的手,“没得商量。”

乐知时顿时觉得谈恋爱根本没有区别,他还是那个铁面无私的宋煜。他唉声叹气了一路,最后也只吃到结账区外的一元冰淇淋,而且吃到甜筒皮部分就上交了。

但宋煜补偿性地给他买了一块蓝色包装的牛奶巧克力排,并且在无人的停车场抱了他五秒钟。于是乐知时就又高兴起来了。

那些无法实现的小愿望在宋煜的怀抱前变得无足轻重。

只要宋煜愿意,他就可以拥有一个永远快乐的乐知时。

路上乐知时突发奇想想吃火锅,磨了一路,宋煜只好带他去吃了清淡的潮汕牛肉火锅。回到公寓已经是黄昏,正好赶上客厅景观最漂亮的时候,一推开门,乐知时就小声惊呼,脱了鞋跑到落地窗边,两手扶在玻璃上,望着外面波光粼粼的湖面。

橘色的太阳一半浸在水里,另一边染红了云霭。光透过白色落地帘落进来,连墙面都变柔软。

“好漂亮。”

宋煜望着乐知时站在窗边,感觉这画面很美。当时他也是在这个时间点来的这里,一眼就看中了这面窗,很笃定地觉得乐知时会喜欢。他如果喜欢,就愿意常来。

他拆开包装,把那个奶黄色的懒人沙发提出来,站在客厅问乐知时:“这个你想放哪儿?”

乐知时转过身,从他手上拿走,“放阳台吧。”

他们把买来的东西都一一拆开,两人一起把奶咖色的沙发套套在客厅原本的皮沙发上,宋煜组装茶几和小柜子,乐知时摆好落地灯,空荡荡的房间一点点被填充得温馨可爱。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太阳完全地没入湖水中。暖色调的灯一打开,整个空间都充盈起来。

“这个地毯好舒服。”乐知时把掰好的牛奶巧克力都塞进嘴里,坐在地上,摸了摸,又回过头望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宋煜,“你摸摸。”

“病还没好,不要坐在地上。”宋煜想拉他起来,但乐知时耍赖似的反过来趴在他的膝上,仰面望着他,声音柔软,“不冷。”

他浅褐色的瞳孔仿佛还蓄着夕阳的余波。

宋煜与他对视,许久都不说话,最后忍不住伸手去碰乐知时的脸颊、眼睛、他上扬的嘴角,还有红色的泛着一点水光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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