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2章 新的礼物,可爱过敏原,稚楚,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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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客气啦。”南嘉最后走到秦彦这边。看到宋煜,南嘉的眼里明显有些惊喜,“不是说你要退队吗?”
“他小子吃了吐吐了吃,又不走了。”秦彦吐槽。
宋煜嫌弃地瞥了他一眼,南嘉又说,“也就是说你也回来了?”
“也?”乐知时疑惑地看向南嘉,忽然想到中暑那次南嘉随口说起的她在球队当经理的经历。
秦彦一个激灵,“我靠,你要回总队了是吗?”
“对啊。”南嘉歪了一下头,脸上的表情很俏皮,“之前的普法志愿者工作结束了,这学期还有余力,我就申请调回总队当经理了。”
“你等着,我要把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告诉他们。”说完秦彦就跑了,没多久整个场子的男生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就差欢呼雀跃了。
“学姐可真受欢迎啊。”乐知时远远看着那帮兴奋的男生,忍不住感叹道。
南嘉拍了拍乐知时的肩膀,“乐乐今天参加面试吗?我给你量臂展,让我感受一下混血儿的优越比例。”
“他腿可长了。”沈密忍不住夸赞。
“我知道你。”南嘉朝他握拳伸出一只手,两人碰了碰拳,“潜力股啊,加油。”
乐知时发现,受欢迎的人往往都会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就像南嘉一样,她可以真诚又游刃有余地与任何人交谈和接触,这样可以充当润滑剂的个性,做球队经理再合适不过。
连着两个好消息,秦彦当下拍板,“面试完之后去聚餐啊,都不许跑,今天两员大将回归,又来了这么多新朋友,大家伙好好庆祝一下!”
一说到面试,乐知时的肚子就有点闷闷的疼,这是他紧张时会出现的应激反应。他抓住宋煜的手臂,很小声说:“我有点担心。”
宋煜抬手,像一个亲切的学长那样拍两下乐知时的后背,但没有及时收回,仿佛很留恋地停留在他的肩胛骨,极缓慢地抚摩了几下。
这种转移注意力的方式极其有效。在某个瞬间,乐知时又闻到他身上很淡的沐浴露气息,在这个充满荷尔蒙和汗水的场馆里,这幽微的气味不动声色地包裹住他全身,像透明的屏障,保护也占据。
面试比想象中快很多,南嘉帮他们测量了体重、身高、臂展等一系列生理数据,剩下技术面试交给队长。
“真的没有长。”乐知时嘀嘀咕咕,从测量身高体重的仪器上下来,不信邪地又站上去一次,数据还是一样。南嘉觉得他的样子特别可爱,“怎么了?”
“我没有长,还是差一厘米180。”乐知时的脸上满是困惑,“我觉得我长了,都快三个月了。这一厘米怎么这么难长呢。”
秦彦说他可能骨头闭合了,但被南嘉打断,笑着说,“肯定是我们的仪器有问题,我给你填一米八。”
“你这个是虚报吧?”秦彦故意大声说,“太没有篮球经理的操守了。”
“那怎么了,”南嘉一面录入数据,一面调侃,“你们男生一米七都能报成一七五,一米八能报成一米八三,要是真长到一米八五,恨不得能刻在脸上当通行证。”
乐知时被逗乐了,回头看着过了一米八六、正在帮忙做技术面试的宋煜,一个带球过人,行云流水地上了篮,脸上毫无波澜。在一群个子都不低的队员里,他也完全鹤立鸡群。
面试结束,大家离开体育馆。乐知时因为体质特殊,还是不能进入总队,南嘉一路上都在安慰他,但其实乐知时本人早就有过预料,这结果符合他的预期,所以并不十分失望。
秦彦和宋煜他们这些老队员走在前面,和新招的成员边聊天边往校外走。他们要去聚餐,事实上落选的乐知时是不想跟去的,但宋煜在,他又有点动心。加上秦彦和南嘉都让他跟着一起去吃饭,乐知时也没能推脱。
“没事的乐乐,你可以来总队训练啊。”南嘉说,“你想什么时候来都行,反正你秦彦学长也在。”
“那……”乐知时犹豫了一下措辞,“宋煜学长也会训练吗?”
“他?”南嘉露出一个笑,“很少。不过大一入学的时候宋煜每天都来,经常待到最后一个走。”
乐知时很直接地问:“你怎么知道?”
她的脸上露出一丝怀念的神色,“那个时候我也刚进来,当篮球经理的助理,每天就帮忙清点篮球啊,订球衣什么的,做这种很小的杂活,有时候大家训练完了不收拾,我还得留下来清理。所以每天有很多课余时间待在球馆,有时候就坐在观众席赶作业。一开始宋煜都不知道我在,他以为馆里没有人,自己一个人反反复复地练投球。”
说到这里,南嘉笑起来,“我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练的,命中率已经特别高了。有一次我忍不住,就坐在观众席问他为什么一直投球,他第一次看到我,但是没有跟我说话,直接拿上衣服走了。”南嘉看向乐知时,表情带了些她平时完全没有的情绪,像是撒娇一样,语气很可爱,“超级冷漠的。”
乐知时想说宋煜不是那样的人,但他又隐隐觉得其实南嘉是知道的,所以什么都没有说。他忽然产生了一个荒诞的念头,他希望那个时候默不作声坐在观众席的人是自己。
交际达人秦彦选了个常去的烧烤店,里面气氛很适合聚会。走到门口的时候南嘉像是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啊对了,你昨天的朋友圈,我看到宋煜有回复,你跟他……”
前面一个男生进去,很不绅士地只顾自己,没有管后面的人,沉重的玻璃门往回滑,就要关上,乐知时抓住门的边缘,拉开来让南嘉进去。秦彦在里头喊南嘉的名字,让她过去挑桌子。
这么一弄,南嘉也忘记问刚才的话了,忙不迭赶去。
沈密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乐知时身边,但乐知时的眼睛只在宋煜身上,宋煜似乎被一群人围住了。一个人高马大的学长朝他俩走来,说话流里流气的,很重地拍了一下乐知时的肩膀,“哎,他们说你是混血,你是哪国混哪国啊?”
乐知时觉得这人有点不礼貌,但他还是认真回答了,“我妈妈是英国人。”
“哦,英国啊,小女生就喜欢你们这种混血长相。”学长说着类似夸奖的话,但表情有些不屑,“你跟南嘉很熟?你也是法学院的?”
见乐知时不想吭声,沈密接了话,“是啊。学长你也是?”
“嗯,我是你俩亲学长。”他伸手,似乎想揽乐知时的肩,但沈密颇有些不识趣地站到了两人中间,还笑着说,“学长,那我以后有事儿是不是可以请教你啊。”
“可以啊。”学长瞥了他一眼,听那头订好了桌子,就朝那边扬了扬下巴,“走呗,咱们法学院坐一块儿去。”
乐知时并不喜欢这种擅自主张,他只想跟宋煜坐一块,但直接提出这个请求似乎显得他很幼稚,更何况这个局事实上和他关系不大,说难听点,他就是个蹭饭的,没有太多提出要求的资格。
人太多,他们分了两个大桌。就才犹豫了一下,他就被迫带到了其中一个桌上,里面有一半的人是法学院的,另一半是电气工程学院和土木学院的。令乐知时唯一感到舒适的是,至少他左右两边分别是沈密和南嘉,不然他可能真的会直接逃走。
坐下来之后,乐知时就一直给宋煜发消息,然后抬头往他的方向去看,但宋煜被身边一个男生牵绊住,一直找他问问题,似乎没有时间看手机。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握着宋煜给他的小石头。
等待上菜的期间,大家都在聊天,聊着聊着,其中一个男生突然举起手机,“哎,有人发朋友圈说宋煜学长回来是为了南嘉姐。”
然后很快,整个桌子上的男生都开始起哄,还有人转过身对另一桌的队友开玩笑,所有人都跟着闹起来。
沈密看了一眼乐知时,感觉他的表情比想象中还平静。
身处议论中心的南嘉一直试图阻止他们的打趣,“不是,你们别乱传好吧?我们俩谁都不知道对方要回来啊,纯属巧合。”
那个最先起哄的男生又开始咋舌,“啧啧,这都开始我们俩了。”
“能不能不要断章取义啊。”南嘉正色道,“真的不要这样,毫无关系的事。你们真的太无聊了。”
乐知时现在是真的想出去了。不仅想自己出去,他还想带走宋煜。
那个有点为难乐知时的学长把起哄的男生摁下来,“吃你的饭,我看一会儿上酒堵不堵得住你这破嘴。”
空调温度很低,南嘉问乐知时冷不冷,在面试的时候她得知乐知时有严重的过敏症,体质比较弱,于是格外照顾。但这些表现在那个大块头学长看来都很刺眼。
酒比菜上得快,一大箱运了过来。乐知时抬头去看,宋煜被秦彦揽着,一言不发,也朝他这边扭头,两人视线正好碰上。两边都很吵,又隔了俩桌子,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桌上发生什么。
乐知时对着他比了个“手机”的口型,但宋煜脸上有些困惑,眯了迷眼。
乐知时又比了一次,唇形夸张,有点可爱。宋煜好像理解了,低下头似乎在找手机。
“那什么,废话就不多说了,迎新大家就痛痛快快喝就完了,今天一个都不许跑啊。”大块头学长一瓶瓶把酒开了,往其他人那儿递,一个人一瓶的架势。
乐知时喝不了酒,特意跟他说,“学长,我过敏,喝不了啤酒,不用给我开。”
“扯淡,十个说自己酒精过敏的九个都是假的。”那学长直接把手里这瓶强行递给乐知时,“拿着。”
南嘉有点不高兴了,“你干嘛啊王志,说了过敏,不是开玩笑的。”
“喝一点不会怎么样的。”王志对着南嘉语气温和了点,但态度没变,“拿着啊,我跟你说跑不了的。”
乐知时手都不伸,局势很僵。沈密很会看眼色地接了过来,“那什么,学长我替他喝了得了,你看怎么样。我可以对瓶吹。”说完他真就直接开吹,一灌就是大半瓶,乐知时拉他都来不及,“不用你喝。”
沈密擦了擦嘴角的酒,把瓶子放在桌上,笑了笑,“学长,你看他就……”
“就什么就?你挺能的啊,才第一天就替别人逞英雄了。我答应了吗你就喝?”王志越说越拦不住,拿着一瓶新开的酒直接离席,绕到乐知时身边,不顾南嘉和沈密的阻止,直接对乐知时说:“你今天必须得给我喝了,这是基本的礼貌,要尊重前辈们,知不知道?喝了就是条汉子,哥就佩服你。”
乐知时抬头看向王志,语气很平静,说的话很直接,“但我不需要你佩服我。”
“你!”王志想直接去抓他的手,准备强行让他拿着酒,但很快,他的手就被另一个人抓住,很不客气地甩开来,没有让他碰到乐知时的手臂。
乐知时一抬头,看见了宋煜。光是看一眼他的表情,乐知时就知道他很生气。
王志对宋煜也一向看不顺眼,“怎么?你也来跟我作对啊。”
宋煜语气冷淡,“他不能喝酒。”
王志气极反笑,“真逗,这是我们法学院的新生,我教我自己的学弟做人做事,你一个测绘的来凑什么热闹?”
宋煜讥笑一声,轻声念了句,“学弟……”
他看向王志,眼神冷厉,“真不巧,你猜他是谁。”
王志脸色变了变,盯着宋煜那张比平时更冷漠的脸。
“我的弟弟,轮得到你来教?”
作者有话要说:
学姐是很好的女孩子(强调),我真的很不喜欢写恶毒女配这种形象,也不喜欢女孩子被“鉴定”hhh喜欢一个人没有错的,学姐真的要死缠烂打,大学三年早做了,她又是院花,到现在宋煜都没感觉到学姐的箭头(甚至担心学姐喜欢乐乐),可想而知学姐什么都没做。她是触发乐乐转变心态发现自己其实喜欢哥哥最大的一个助攻,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好女孩。(女孩子们多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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