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3章 聚会,重生七十年代男知青,甜醅,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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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爸不是说了吗?你现在又扯这个话题做什么?”

真是的。

“他要是不走仕途的话,读个计算机出来,有什么用?”季行也是满脸不耐烦地说着,“你们就是宠着他。”

“把他宠坏了,我看你们怎么办!”

个个都宠着,把季冬宠得不像样,在人生的道路面前,季冬一句话也不听他的。

也亏得他现在的脾气好一些,要是之前的话,他早就炸起来了。

“我就这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被你弄去军队,天天在军队里训练,每天都累得半死。”

“季冬又把你弄到乡下去。”

“在乡下受了两年的苦。你还说我宠季冬?要是我真的宠的话,当初我就不该让季冬下乡。”

“你说这话亏不亏心?”

季行气得话都噎在嘴边。

他不想说话了。

肖雨也不想跟他说话,转头,继续拍打着自己的脸。这上了年纪女人的脸,得好好保养才成。

这些,季冬都不知道,不过,就算他知道了,也会说季行活该。

第二天早上,季冬一大早就踩着自行车出去了,他将李扬他们托他带回来的东西和信件拿过去给李扬他们。

送完之后,他看看时间,已经快到中午了。

季冬便推着车出了巷子,准备回家吃饭,却不想,刚一转弯,就看到一个“熟人”。

刘玲才将自己手上那一盆水给倒掉,准备转身回家,就看到季冬推着一辆自行车,站在巷口前看着她。

她低头看了一眼她那一条洗得有些发白的靛青棉裤,一双老旧的棉鞋,只恨不得地上有一条缝让她钻进去。

要是知道出来倒一盆洗菜水会遇到季冬,她今天就该穿最好的那一身衣服出来。

“刘玲,”季冬向刘玲打着招呼,“你家是在这里的?”

刘玲力图让自己镇定下来,微微点头,说:“是的。你这是?”

这会儿的季冬,跟自己在火车上见到的那一个季冬一点也不一样。他穿着一件黑色大衣,里头是一件白色衬衫和一件灰色背心,脚上还穿着一双皮鞋。

而她在车上看到他的时候,穿的是一件有些老旧的棉衣,脚上穿的也是那一种土布鞋。

虽然那会儿就算看到季冬他们吃得是肉,她也以为是季冬他想着路途遥远,所以狠下心来买肉包粽子,做肉酱吃。

结果,一出车站门,看到季冬他和钟蓁上了小车,她才发现她想错了。

这年头,能开得起小车的人,不是有权势的人,就是有钱的人。

而现在季冬这打扮证明她想得不错。

想到钟蓁那样的貌不惊人的女人竟然有季冬这么好的对象,一股名为妒忌的东西闪过刘玲的心里。

“我过来这边办些事。”季冬说着,仍是站在原地,没有推着自行车往刘玲这一边走过来,“刚好看到你。”

刘玲点头,有心想找话题跟季冬聊聊,可是在脑海里想啊想,怎么也想不出来有什么话题。

她对季冬了解太少了,相处时间又短,哪里有什么话题可聊?

“我先忙吧。”随后,季冬又说着,“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说罢,季冬大长腿一蹬,上了车,而后朝刘玲点点头,踩着自行车就走了。

刘玲准备邀请季冬到她家吃饭的话只能咽回去。

人都走了,难不成她要跑着过来将季冬强留下来?

刘玲觉得自己暂时还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就算能做得出来,季冬也不会答应留在她家吃饭的。

她家人看到她带着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吃饭,估计连门都不让他们进去。粮食都那么紧张了,她还要带一个男人回家吃饭,怎么能行?

刘玲拿着手上那个木盆,看着季冬远去的背影,一时之间陷入沉思。

季冬并没有将这一个小插曲放在心上,对他来说,刘玲只是一个帮助过他的陌生人而已。

他踩着自行车回来之后,刚放好自行车,就听得耳边一声大呼:“冬子。”

季冬抬头一看,是一个年轻人叫他。

这个年轻人长得眉清目秀,大冷天的,穿着一件薄薄的黑色夹克,一条黑色小脚紧身裤,脚上穿了一双棕色皮鞋。

贺之铭。

原主的发小,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一个班的好兄弟。

高中毕业之后,原主被季行给弄下乡,贺之铭也被他父亲弄下乡,只不过,贺之铭下乡的地点是在京城的城郊,而季冬下乡的地点则是在离京城两千多公里的夹江县。

“之铭。”季冬努力模仿原主的言行举止,冲着贺之铭上下打量,“你小子身上这件夹克不错喔,不过,就是感觉这种天气穿有些冷。”

总之,这个贺之铭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骚包。

这身打扮,在这个时代里很难见到。

贺之铭笑了笑,说:“可不是么。这一身衣服是我姑从国外买回来的。她带队出去比赛。”

贺之铭的小姑是在体育局工作,经常带领队出去比赛,带回来什么好东西这是正常的。

“很好看。”季冬又不吝啬地赞了一句,“就是你不觉得冷吗?”

他看着都觉得冷。

贺之铭摇头,说:“哪里冷了?这种天一点也不冷。反倒是你,穿那么多做什么?”

“这样的夹克我还有。回头你去我那里,随你挑,看中哪一件就给你哪一件。”

“我觉得冷。”季冬说着,“所以就穿了大衣。”

本来他是想穿棉衣的,但是刚出院子里,觉得有些热了,回家便换了大衣出门。

“夹克你自己留着吧。我怕冷,穿不了。”

见季冬这么说,贺之铭也不多劝,而是又看了季冬一眼,忽然伸出手,拍了拍季冬的肩膀,说:“季冬,我说你,怎么那么久不回来一趟?这一次要不是高考上清大,我估计你还舍不得回来。”

76年的时候,季冬曾经回来过一趟,他听到消息,本来也想向大队请假回来的。

但是还没有等他请假,又听说季冬又回去了。

一连两年春节,季冬都没回京城。

所以这一次,他听到季冬已经回来的消息之后,就立马过来找季冬,生怕自己晚了一步,季冬又去学校了。

“哪里是舍不得回来?”季冬恰当地露出一抹苦笑,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插队所在的那一个夹江县,离京城有两千多公里。”

“回来一趟,得坐两天两夜的火车。这火车票还不容易买。”

“知青得到的假期又少,回来一趟,待不上两天就得下来,我就索性不回来了。”

也真是累,若是近一些的话,他也不会自穿越以来就回来过一次。

贺之铭感慨一声,说:“我之前就叫你跟我一样,到京城郊区的农村插队就成了。你偏偏跟你爸赌气,选了那么远的地方,那么久才回来一次。”

“近有近得好,远有远得好。”季冬笑着说。

各有命数。兴许原主选近的地方,就不会遇到周绍那么奇葩的知青,而他也不会穿过来了。

“不过现在好了。”贺之铭笑着,“我们都考上大学,以后就一直在京城了。”

说完这话,贺之铭脸上的笑容更盛。

季冬点头,没有在这个关头上泼冷水。

“对了。”贺之铭想起今天的来意,说着,“我们要不要聚一下?我们这一群人,基本回来了。过几天就开学了,没有开学的,也要努力看书了。”

“大家那么久没有见了,聚一下吧。”

那么久不见了,再不聚会联络一下感情,过些日子,估计连谁是谁都忘记了。

“也成。”季冬虽然不想去,怕被人认出他不是原主,不过想着这是原主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要是他拒绝的话,会显得更加奇怪。

“什么时候?在哪里?”季冬又问着。

“就在我们之前常去的那一间国营饭店。”贺之铭说道,“离家里近。”

贺之铭说那家国营饭店就在隔壁那一条街,从他家走过去也就十来分钟的事情。

“明天中午十二点,我们在那里吃饭。吃过饭之后,就去溜冰。”贺之铭又说着。

“好的。”季冬点头,说,“我明天就过去。你吃饭没有?没吃的话,就在我家吃午饭再回去。”

贺之铭摇头,说:“早就吃过了。”

“你先回去吃饭吧。不要忘了,明天见。”

说完之后,贺之铭就转身走了。

第二天,季冬提前几分钟到达。

贺之铭等人早就到了,正围着桌子嗑着瓜子,见到季冬过来,立马就起身。

只有一个女的是坐着的。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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