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衫仗剑行天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十四章 鱼.....是可以行走的!,人在拘留所,嫌疑人竟是我自己,青衫仗剑行天涯,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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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六有些迷茫。

他说过的话?那可多着去了!

这到底是哪一句啊?

突然,刘六打了个激灵,他皱眉道:

“你是说,受害者的眼睛,确实是被某种动物叼走,随后才出现在王家渔场的!?”

“但这个猜测不是被推翻了吗!?”

“眼睛还有视神经上,基本没有被动物利爪捏住,或者被啃食的痕迹啊。”

人和其余动物的最大区别有两个。

一是大脑,这东西让人类在短短几万年内,称霸蓝星建立文明,远比几亿年的恐龙霸主要强的多。

二便是那一双十根手指的双手了!

而除了猴子类生物,其余生物的手大多是利爪,牙齿也极其锋利。

想让一个被浸泡的软烂的眼球,在不受伤害的同时转移到八公里外的渔场?

不现实,极其不现实!

但徐浩却点点头。

“你的猜测是正确的。”

“当然,月亮也是正确的,但你们想过没有,如果转移眼球的生物,没有尖锐的利爪,也没有锋利的牙齿呢!?”

没有牙齿和利爪?

包括刘六在内,一堆警察皱起眉头。

“难道是鸭子等家禽类?”

“不对啊,要是这种生物,呵护着眼珠走八公里,这不成精了吗!?”

一行人脸上露出疑惑,纷纷对徐浩的话不解。

如果是平常,他们会反驳,但人家却靠这番理论找到了尸体

徐浩深吸口气,随后将目光落在尸体上,视线聚焦在对方的腿部。

“刘警官,你看受害者的腿部,上面有什么?”

有什么?

刘六一愣,随后看去,狐疑道:“水泥?”

用水泥将人封住,随后坠湖,这是很常见的手法了。

不然,若是直接将尸体丢弃在湖中,大概率会漂浮在水面上,前天扔的次日就能找到,第四、五天估摸着就破案了。

“没错,是水泥,水泥带着受害者沉入湖底。”

徐浩再次开口,“由此,我们展开思考!”

“受害者的眼珠是在什么时候消失的?”

“遇害前?不,凶手不会这么蠢,不会抛尸连眼眶的眼睛消失都没发现。”

“那么,便是受害者被沉入湖后,眼珠才消失的!”

“基于这一点,我们猜测所谓的‘抛尸’的身份!”

徐浩说着,回想到之前几个警员提出的问题,以及各种猜测。

“之前我们说了,‘抛尸’者的身份不会是有尖锐的嘴和利爪,那么岸上的猫,水中的蛇,天上的鸟便被排除在外,除了这些,什么能将受害者的眼睛摘下?”

“并且,‘抛尸’着要满足能在水底接触到受害者这一条件!”

刘六愣住,几个警员愣住。

他们想到了一种生物,能完满足这几个条件!

但却有些荒谬!

“鱼!?”

“抛掉眼球的不是凶手,而是那条鲤鱼鱼!?”

苏月柳眉皱起,她率先开口说出猜测。

“你说是鱼带走的受害者眼珠?”

“但受害者尸体是在距离八公里外的野湖,那条鲤鱼是在离野湖八公里的渔场啊!?”

“这八公里的距离,鱼又不会走路,总不能是鱼穿越空间过去的吧!?”

八公里的距离,对于人来说不远,两条腿足以。

但鱼?

别说有没有腿了,就是上岸几分钟,都会被太阳晒死!

不过,有个冷知识

即使是二十年后,也没多少人知道的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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