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雷霆手段
爱吃螺蛳鸡的陆凡兄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11章 雷霆手段,官梯之【基层公务员】,爱吃螺蛳鸡的陆凡兄,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9月28日下午六点,截止日期结束后,省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各市党政一把手、公检法一把手、省直相关部门一把手参加会议。
会上,王鸿涛义正言辞说道:“同志们,今天召集大家,只安排一项工作。15天期限到了,根据前期大排查掌握的线索,截止目前还有612万人没有主动腾退违法获得的各类保障房。
机会给过他们,可惜他们不珍惜,冥顽不灵、死不悔改,视法律为无物,那么没什么好说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宣布:9月29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障房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各市为执行行动第一责任人,书记、市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本地执法行动,省纪委、省住建厅成立9个督查组,指导各地市大执法行动,省公安厅、省高院、省高检、省审计厅等执法部门全力支援执法行动,尤其是法检两院,要依法查封违法所得各类保障房。
下面,我具体强调几点:第一、加大了对弄虚作假和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处罚力度,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帮助他人违规获取各类保障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由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第二、申请人隐瞒、虚报、伪造信息的,依法收缴违规获取的各类保障房,并向社会通报,记入个人征信记录;第三、退回已承租、承购的保障性住房和已领取的补贴,处以3倍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第四、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依法予以强制性腾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专项执法行动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每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同志们,严肃查处保障房申请弄虚作假、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应退未退等问题,严厉打击承租人套取、骗取保障房问题,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增进百姓福祉的现实之须和为民之要。
这些人通过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公共资源,享受政策红利者当起‘二房东’,高价转租,有的甚至开起麻将馆、按摩店。显然,这是严重违背政府初衷、扭曲保障房‘保障’含义的行为,肥了自己、帮了亲友、坑了群众,群众怨声载道,可谓是利欲熏心,必须坚决禁止,以雷霆手段予以严厉打击。
‘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必须拍。严打保障房领域既是民心所向,也是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请大家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的责任心精密部署,把这场‘人民战争’打好、打赢!”
省纪委、省高院、省住建厅等部门纷纷表态,坚决服从命令,连夜动员部署,打赢这场攻坚战。
省委常委、迎江市委书记李瑞芳比较细腻,对发动如此大的战役有些担忧,在表态时说道:“省长,我们需要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出现大规模群体信访事件,毕竟涉及的范围太广、人数太多!”
王鸿涛微微一笑,说道:“这次行动,我们有法可依,大家要搞清楚,他们是违法乱纪分子!正义与邪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正义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邪恶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如果邪恶得不到惩处,正义得不到保护,正义与邪恶也就没有区别了。所以,不向不法让步,就是不给邪恶低头,就是要让不法和邪恶在法律与正义面前乖乖缴械投降。也只有这样,正义才能昂首向前,社会才能不断进步,人民才能越来越具有幸福感、获得感。
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更需要做到一尘不染。这次专项执法行动必须贯彻‘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要争当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护神’,而不是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任何阻拦执法行动的集体或者个人,要坚决予以拿下,你们市的看守所容不下,可以送到我这里来!对于无理缠访、闹坊、非正常上访行为应认定为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取证并做出处理,该关的就关,该判的就判,出了任何事情我兜着!”
散会后,各市党政主要领导迅速返回本市,连夜部署929大执法行动,省直各部门立即根据省长的安排部署,抽调人手,成立工作专班,领会会议精神。gòйЪōΓg
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中,但是所有参与执法行动的人心中忐忑不安,在他们工作生涯中,从没遇到过如此规模的执法行动,都替省长捏一把汗,对于工作的部署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大意。
很多人心中暗下决心,一定把各种风险隐患控制在市内,出了事情自己担着,绝不给省长添麻烦、拖后腿,大不了老子这个官不当了,谁还没点感恩的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