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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见不久之后,很可能监察者也变得,在发现问题之后找有问题的人索贿,那反而会导致的监察者和的治安吏沆瀣一气,受欺压者却有冤无处申。
所以郑克殷向周公仁说,他打算在金京和各府的府城设申冤鼓,有冤情者可以通过知府向上传达,甚至直接找到治安官和青丘王!
最高统治者直接听取底层人民的声音,从古至今都是一项有一定效果的良政。
周公仁对此深表赞同。
“除此之外,周大人,吴大人,我召你们来到胡金,其实还有更加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们。”郑克殷说道,“现在清查奸党及其余孽之事已经煞鼓,目前各府各州也暂时处于安定的状态,那么便是时阵做这一事了。
“那就是修订律令。
“原先我们郑氏在厦门、台湾、扶桑,明面上都是直接沿用《大明律》,而在实际的判案中,根据我们自身的情况灵活处理。
“毕竟大明律在理论上其实是过于严苛了,而且我们过去长期与鞑子抗争,军令严明,但在治国、治民上有些不近人情。
“我们郑氏以经商起家,做生意追求的是双赢,你我都能通过做买卖赚到钱才是好事,即使出现纷争也不希望彻底撕破脸皮,除非是直接对我们动武的贼人。
“我们来到扶桑,统治着这青丘国,目前以农业为本,兼顾捕猎、采矿、手工,也远渡重洋做些高回报的生意,情况已经和明朝甚至两位先帝时期大不相款;
“再加上我们的基本国策是收化百番、汉番相融,嘉洲士人的风俗习惯与闽人、浙人亦不相款;
“尤其是我有意创建烈儒教以取代腐朽的宋明理学,我们青丘国的道德观,又与明朝不相款。
“有此三项不相款之因,制定新的律令便很有必要。”
三不相款,总结起来,凝练地讲,便是“工商皆本”、“东陆异俗”、“废理立烈”。有这样的社会背景差异,新的律法体系自然是必要的。
周公仁和吴外对此都深表赞同。
而郑克殷这一番话,其实基本点明了制定新律令的一些主导思想。暗藏其中的核心线索,在于郑克殷有意制定一套符合近现代资本主义工商业国家的律法体系。
毕竟相比于过去的大一统王朝,瀛洲青丘国自然不会是真正的、刻板的、永恒不变的“农业国”——扶桑海岸优异的自然条件、合理的农业规划以及高产作物(即玉米)的引进,再加上郑克殷必会主动促进各种先进农业器具的使用,一定能使单位农业产出远超明朝。
郑克殷也早已有所规划,要将多余人口从田地中赶出,赶到各行各业,尤其是手工业和商业。
如此一来,青丘国人将逐渐成为“逐利”之人,加之郑克殷通过创建烈儒、改造儒家而逐渐解放思想,青丘国人便也会逐渐成为注重保护个人财富和追求享乐之人。
尽管这是儒家深恶痛绝的风俗,却是极大地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以及国家现代化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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