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罗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4章 青丘营三百勇士,北美洲再造中华,路易罗莎,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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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百勇士既有良好的装备,又有高昂的士气和向来不错的军纪,对付一个生番氏族必是绰绰有余。”

郑克殷满意地点了点头。

青丘营三百勇士皆得到了最珍贵的装备,均戴盔披甲,剑兵还握有铁皮盾牌;

骑兵只选了五十人,这是因为越汕部生活在山林之中,骑兵并没有很明显的优势,因而无需太多,仅需要靠马匹来起惊吓的作用和用于追杀即可;

远程部队是青丘营的重点——营中有一百弓兵,这半个月来皆每日练箭,只为杀上青丘山时能够远远地击伤敌人!

而更加王牌的,必是火铳兵。

火铳在当下的扶桑非常珍贵,因为有一柄是一柄,全部都是从东宁带来的绝版兵器,弹药也相对有限,因而必须谨慎使用。

但征服青丘行动需要的不是杀伤敌人,而是逼迫越汕部民降服,因此火铳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光是让敌人听个响,估计就已经吓破这帮生番的胆!

加利福尼亚原住民与同一时代北美东部的原住民不同,他们在此前从未见识过火器,更没有英国人、法国人、荷兰人向他们售卖火枪——很多人不知道英国殖民十三殖民地时遇到的印第安人都是会用枪的,而绝非“只会使用石头”的原始人——所以西班牙征服者在世纪前期的征服当中使用的惊吓策略必能取得绝佳的效果。

这也是火铳再珍贵也得拿出来用的原因。

如果能靠两声枪响就把敌人吓到举族投降,那么无论明人还是番人,便都不需要短兵厮杀,付出生命的代价,从而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目标。

为此火铳兵们不需要练习精准射击,这些天里主要是练习发射的流程,可以省些弹药。当然这一时代燧发枪已经是全世界火枪的主流,操作起来已经比火绳枪便利得多。

除了以上兵种,郑克殷还特别安排了脚力与视力都足够好的哨兵、体力好的旗兵、气足嗓门大的传令兵和专门的医疗兵,并要求展开分排、分棚的小组训练。

[注:“棚”是相当于队的军队编制。]

在他不来校场视察的日子,他还要求沈诚率青丘营到圭谷城南边的青丘山上拉练并熟悉地形,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青丘营!

无论敌人多么弱小、敌我差距多么巨大,为了确保征服行动能够以最快速度和最低成本去完成,足够的准备和训练都是必要的。

“如此看来,这三百勇士,的确是做好准备了。”郑克殷说道。

说罢,郑克殷又转过身来,大声喊道:“众将士听令!”

这一声令下,校场内各处待命的传令兵立即以洪亮得仿佛可以传遍圭谷城的声音喊道:“听令——”

郑克殷马上下达新的命令:“全营集合!”

“全营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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