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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为数不多的评论有些感想,就说说自己的想法吧,也当做是对这本书的一些补充吧。小作文,非更新,不想看的读者可以跳过啦。

先说一说这本书,这并不是一本传统意义的爽文,或者又说它半爽不爽的读了让人很难受,可能无法满足那些想要追求极致爽感的朋友们。然后这本书在节奏和情节的把握之上存在很大的漏洞,但到目前为止我觉得在情节上还是挺合理的,不过可能不太合大流。能看到这里的读者应该不会太在意这些问题。

然后是穿越的问题,这是一本穿越题材的书,所以主角并不在地球上了,更不是一千年后。主角是身穿,是整个人穿过去了,并不是嗝屁之后的魂穿,所以不会有什么记忆接收,也不会有啥亲人朋友,他只有系统给他安排的一个身份证而已,所以刚开始那时候会很惨,因为他什么也没有。

接着是主角的性格问题。我一直觉得家庭对人的性格影响是很大的,所以两个主角在一个意义上都是性格有些缺陷的。男主从小就看到了父母因经济问题从恩爱到反目成仇,然后自己一下子就成了双亲健在的孤儿,童年时期不只说是寄人篱下,那也是频遭白眼,所以男主不会没心没肺的很自信,都没有人来考虑他,那他不得考虑多一点,他从来都是信奉稳一手,所以他前期有些时候会很自卑,当然这一点也是很多人觉得不好的原因。他需要一个契机来审视自己,来刺激他的转变,于是就有了女主隐晦表白但是却男主怂了的那一段。

再说前期为什么主角没有把握住机会,或许你们都忽视了一个问题,作者一开始其实是被系统限制的,有一个设定别忘了,那就是主角前期是受系统名气传播影响的,再者安排主角火得这慢也是一个铺垫,只有一个人根基深了,才能完全把握住暴涨的人气,当然,这也仅是我一个作者在合理化一件事情上的做法和写书的风格,作为读者不必考虑这些事情,看得开心就好了。

至于说男主是不是混子,前期是有点混,咸鱼的心情,那时候他没有什么迫切的需求,最大的需求就是好好活着,毕竟他刚过来的时候是捡垃圾生存下来的。本身性格就有些佛系,肯定混,这个没得说。到后来去找女主的时候,为什么跑去卖唱,这里又说到男主卖唱的初衷,他一开始只是想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唱过去,看没有机会遇上女主而已。后来跟一群富二代组乐队,我不觉得这是混,这一段是为主角积累人脉,积累名气的,当然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再说到感情问题,前面说明知道自己那么穷,还想跟人谈恋爱,人穷那也是能心动的好吧。至于主角后边是不是混呢?又说没什么改变就去追女主了,也就是七十多章男主知道了女主细腻深沉的感情的时候,那时候他其实已经发生了转变了,所以他决定去寻找女主,为什么现实没有变化就去找了呢?他的心态已经变了,这时候他已经明白了有些事情比金钱还要重要些,这也是我理想化的情感观。

男主是不是见色起意,其实女主对他也是有兴趣的,起意那是两人都有意。所以后面女主隐晦地表白了,为什么是隐晦的表白,这个就要牵扯到女主的经历了,后边再慢慢说明。两个人的性格以及他们的经历,注定他们不可能拥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人一旦有些感情缺失,就必然变得矫情。不过一旦认定了对方,那就是天长地久。

不过看网文的,可能也不会想那么多,看得开心就好了,这是作者的问题,不是读者的。我又喜欢稍微合理一点,所以也是很多人读不下去的原因。

最后说说创作这本书的初衷吧,一开始只是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写一本自己想看的书,然后想了大概两三年了,22年才开始付诸实践。其实也是看到身边有些写网文的也赚钱了,想着自己也行,于是乎就这么投入进来了。

然后选歌问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喜欢的歌,看别的文娱小说没几首自己喜欢的,自己写书了还不能放自己喜欢的,其实大部分的歌都是挺契合小说情节走向的。然后其实这些歌也没有差到哪去,有没有可能就是你不喜欢而已呢!

然后刚开始写书的时候无比自信,到最后投了好几次都没过稿,投稿之前其实写了二十多万字了,后边又大修大改,然后才勉强在番茄过了稿。不过到现在连吃个全勤的标准都没有达到(当时是想的是能吃个全勤就很开心了),所以这本书的付出的精力和收获并不成正比,但这就是常态。不过我也摆大烂了,没赚啥钱,热情自然不高涨,但又不想完结。这本书会写下去吗?会的,这是我写的第一本书,而且自己写得也挺开心的,至少会写完,预计是一百万字。nt

最后感谢读者的支持,就不啰嗦了,也谢谢看到这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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