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 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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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的李军和李大宝,坐上了回林区的蒸汽小火车,
在县城的时候,李军倒是也想给陈子瑜买条项链或者买个戒指,
奈何兜里没多少钱了,后妈陈红给留的2000块钱只剩100多了,
明天倒是就有钱了,卖了小袋狼又是三万块钱到手。
可商店不赊账,人家才不管你明天有没有钱,
虽然不给陈子瑜买,她也没有怨言,
但人心都是肉长的,换位思考一下,陈子瑜心里肯定会有那么一丝不高兴,
两世为人的老男人,对这点人性还是能把握住的。
李军决定明天有了钱之后,再来给陈子瑜买一条项链,
等她暑假从学校回来的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一到村子口,李大宝又是那副急不可耐的样子,
双手拽着李军的胳膊让李军快速回家。
“哟,军子,这是出门了?”
李军右侧宽敞的空地里走来了一个人,
都在一个屯子里从小长大,李军自然认识对方。
徐老二大名徐海超,屯子西头边上徐建国家的二儿子,比李军大四岁。
徐建国三个儿子,一家子连他四个爷们在平安屯那是臭名远扬,没一个好东西,
怎么形容呢,那就是偷奸耍滑,游手好闲,小偷小摸,典型的地痞无赖。
家里头的日子让他们过的那叫一个艰难,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样子。
上辈子,李军家也遭过贼,屯子里的人都知道,肯定是徐家人干的,
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只能不了了之,
包括别人家遭贼,也大多是徐家人干的,
林区的保卫科来人,也找不到证据,
身为林区保卫科副科长的李国珍家都遭贼了,别人家又有什么办法。
只能任由徐家人这么猖狂下去,
并且这一家人大的错也不犯,只是小偷小摸不断,每一次都避过了上头的打击。
80年代中期,整个社会开始改革开放做生意了,
而这个时候林区的人们还不知道做生意为何物,
几乎都是窝在林区里面,没有什么人出去闯荡打工。
到了90年,徐家老大徐海军相跟着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出去闯荡了,
短短的一年之后,徐老大赚了些钱,还带着外人回到当地的镇上,合伙办起了加工厂。
那时的徐老二是更加的飞扬跋扈,仗着徐老大有钱有势,和李国珍发生了一次矛盾冲突,
91年的某天,下班刚回到村里的李国珍遇上了村里游荡的徐老二,
徐老二谁都看不惯的性格,看着李国珍就来了一句:“干了一辈子的保卫科副科长,也比不上我哥出去一年,也不知道一天得瑟个啥。”
李国珍当场回口反击了回去,
就那样争吵发展到斗殴,不过是徐老二先动的手,
徐老二的头被李国珍打破了,李国珍的嘴角被徐老二也是打的流了血,
按说当时李军家的关系能让徐老二进去喝几天小米粥,
但是徐老大出了一笔让李国珍和陈红拒绝不了的赔偿,
此事也就那样处理了。
今世再次遇见徐老二,彻底勾起了李军的记忆。
看着徐老二那欠揍的样子,李军心里对上一世发生的事情,还是只有恨,没有谅解和躲避的想法。
“嗯,去县城转悠了一圈。”李军嘴里平淡的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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