眀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十三章 这是民壮?,三国争霸从边塞开始,眀志,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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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说这道士不会打仗,他却知道留预备队。你要说他会打仗,一上来就猛干猛冲,不知道让兵卒惜力,更是不拿人命当人命……
耿成暗暗腹诽,看着从数十步外冲来的一曲贼丁。武器大都为盾和枪,不过枪只有七八尺长。但相对而言,比冲到阵前的这些要彪壮不少,且行进时颇有章法,看来是这道士手下的精锐。
再看车阵中的兵卒,有的脸色潮红,虽是第一次杀人却兴奋不已,这一种堪称是天生的杀胚,天生就该吃刀头舔血的饭。但多数都是脸色煞白,手抖腿抖,像这一种才算是正常人。
不过害怕归害怕,并未乱了方寸。凡什长、队率皆为郭氏部曲,不知与胡人干了多少仗,自然未将一伙流贼放在眼中。此时皆是指挥若定,云淡风轻,喝令部下兵卒依号令杀敌。
号令就两个字:收,刺!
前排的兵卒死死的抵着长枪,任凭阵外的贼壮如何冲撞,枪阵却巍然如山。第二第三排的兵卒则如木偶,按照什长的号令机械的重复着抽刺的动作。
总归只是木盾,而非铁盾,因贼壮体力有限,太厚了背不动,盾也就将将两寸厚。被枪兵反复突刺,至多七八下就会裂开,足一尺长的枪刃随即就刺进了**。
一时间,阵外嘶嚎连天,鲜血四处飙飞。
张辽令兵卒收了弓,而后换成了长枪,此时正坐在阵中休息。如果枪兵体力不支,或是何处防守出现漏洞,郭景就会喝令支援。
不过为时尚早,怎么也要等高顺的长刀兵力竭退下阵来,才能轮到张辽。
而此时的高顺依旧举着盾半蹲在车顶上。往前丈余就是不停冲撞枪阵的贼壮,不时就有漏网之鱼欺近身前,将枪头戳到他的盾牌上。
但能漏过第一排枪,却漏不过第二排。至多也就是“笃”的一声,高顺身前的藤牌微微一震,身侧就会有长枪刺出,扎入贼人的脖子、胸膛。
不时有鲜血飙飞而来,溅到高顺的脸上。但他连眼都不眨一下,只是冷冷的盯着奔涌而来,明显要精悍不少的那一曲贼壮。
三十步……二十步……十步……
高顺丢下盾牌,突的站了起来:“上!”
“喏!”
身后齐齐的传来一声暴喝,长刀手翻身站起。枪兵各什长极有默契,喝令各伍往左右两边挤。什于什之前恰好就让开了一条道。
而此同时,李道然的一曲精锐刚刚冲到车阵前。正准备凭着惯性用盾撞开枪阵,忽然就见车后的枪兵往左右一挤,枪阵当即就空出了不少空隙。
不知敌军意欲何为,但知道机会难得,有悍卒心中暗喜,用力撞开身前的同伙,意欲挤进空当。
但将将近前,就有敌卒从空当处跳上了车顶。而后双手举枪过顶,照头劈了下来。
为何不刺,反而要劈?
狐疑也只是在一刹间……
既为精锐,自然经过不少阵仗,经验自然也不少。有贼壮停下脚步,举起了手中木盾准备硬扛。也有贼丁顺势往后一退,准备等敌人劈空,再抢身而进,一枪扎死。
梦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
重刀连杆带刃逾三十斤。高顺又是以力劈华山之势砍来,力道何止百斤?
只听“喀嚓”一声,顶在头顶的木盾就地被劈成了两半。贼丁只觉“嗡”的一下,头上像是被砸了一锤,随即就失去了知觉……
高顺这一刀不但劈开了木盾,更是将贼人的脑袋削去了一半。红的白的淌作一滩,顺着脖子流了下来。
直到此时,尸体才往前一扑,轰然倒地。
其余兵卒虽不如高顺的力气大,直接将脑袋劈成两半,但依然能劈开木盾。而后长刀顺着惯性,劈上了贼壮的头颅,脖子。
以为自己很鸡贼,偷偷往后退却的贼壮也没好到哪里去。重刀足长一丈有五,再加刀手又站在车顶,比立在车后的枪兵还要近前半丈有余。贼兵只退一两步,根本不够。
三尺长,三寸宽,背厚足一寸的刀刃劈砍下来,尖锐的惨叫声此起彼伏。或头颅或臂膀应声而落,阵前好似扬起了血雨,落英缤纷。
无论是郭景与张辽,还是充任什长队率的郭氏部曲,更或是抵枪为阵的枪兵、并拄枪站于阵中随时准备支援的弓兵,无一不是张口结舌,呆若木鸡。
当时耿成让郭景挑选壮卒另成一屯独练长刀时,郭景还曾嗤之以鼻。包括临行前耿成让陈盛不眠不休,锻够直刀后又加急锻了一百把长刀,麾下将官依旧半知半解。
觉得与其费时又费铁的锻造用不上的长刀,还不如多锻些箭头多造些羽箭。
但他们却忘了,弓箭虽可以远攻,但弓却不好造,弓手更不好培养。若非此次据车为阵,硬等着贼敌进至十步内才令弓卒放箭,羽箭不知早飞到了哪里。
枪虽好造,也更好练,但局限性很大,除了刺还是刺。只能顾到身前丈余,近了都不行。若是阵形不厚,一旦被敌人欺近就容易以点破面。
但若换成长刀,可刺可劈可砍,可前可左可右,防守和进攻的范围比枪兵大了三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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