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深夜漫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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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的,却只有孤独。
于是它悟出一个道理
它这番境地,都是因为没有同类。
山间诸兽,因有同类相伴,而可以繁衍生息。
人间繁华,乃是因同类聚集,代代相传而精彩。
而它,什么也没有。
山间、人间,连一个能明白它是个什么东西的存在都没有,甚至包括它自己也不明白。
于是它不再每天与群兽嬉戏,也不再每夜去人类村落眺望,而是开始钻研脑子里天生就有的那些东西。
他想要拥有同类。
他并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人类口中的法门。
一晃十年过去了。
十年间,牧童偶尔上山,红毛怪物只顾着自己的事情,很少回应。
牧童却将其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和最大的秘密,常常来诉衷肠。
大斌王朝弊病颇多,为官、为兵、为匪,为地主,皆要从庶民身上刮出点油水。
牧童5岁时,家里尚有一头耕牛,虽然是大家族内各房共有,但好歹也算能吃饱饭的殷实农家。
等到了牧童七岁的时候,老牛就被流民抢走,杀了吃肉。
牧童九岁时,云泽湖大水,良田内涝,几近颗粒无收,吃光了最后一点存粮,为了来年耕种,开始卖田换种。
等到牧童十三岁时,全家已经变成了佃农。
十五岁时,爹娘病逝,家中数口人凑不出几个铜板瞧郎中,日日卖命种地,欠的钱却越来越多。
“红,我不想活了。”
红是牧童对红毛怪物的称呼。
牧童十五岁,却已满脸风霜,面黄肌瘦,有早衰之相。
“爹娘已死,大兄被抓了壮丁已三年未回,二兄被地主家丁活活打死,就连小妹我也没护住,被人强卖,愧对爹娘。人人欺我压我,我左思右想,何必再多受十年的苦?”
红毛怪物坐直了身体,它并不太能理解“寻死”这种想法。
“活着不好么?”
“太累了,亲人具已离散,死了也无人在乎。”
“可想娶妻生子?”
“赤贫之家,为何还要骗人一起遭罪?又何苦生了孩子,带到这世上一起吃苦?”
“可想吃些好吃的?”
“三餐皆是粗糠,不吃则饿,吃则腹痛,这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红毛怪物心想,它若是有了同类,肯定不会这么对待。
于是红毛怪物将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教给了牧童。
“你若学会了这个,不用吃饭,不怕人欺压,日后就不要做人了,做我同类吧,我肯定不欺负你。”
红毛怪物为自己即将拥有第一个同类而感觉到雀跃。
为了让牧童变成自己的同类,红毛怪物寻来山间灵果为其养生,猎来虎豹豺狼供其壮体。
一月过后,两尖山下刘家村,一红毛怪物冲进村内,屠尽地主刘坤家29口人,不分男女老幼,皆被活撕,怪物啖人血肉,溶于自身,后六腿而五臂,身高两丈,见者胆寒。
后被一道红光断首而死,尸身一月不腐,无人敢碰。
适逢云州刺史王文维巡视左近,听闻此事,执意前来查看。
叶达含着一口快乐水,差点喷了出来。
“所以你不是‘云州刺史王文维’?不对呀”
王维文吸了一口“美丽牌香烟”,仰头吐出一个烟圈。
背后的代驾们似乎见到有客人出来了,开始揽活了,七嘴八舌的,竟然在凌晨时分,短暂的让人感觉身处闹市。
“别着急,你先听我继续说毕竟这么长时间的事了,我得理一理。”
烟圈渐渐消散。
“至少那时,我还不是云州刺史王文维。”
“大人,过了这两尖山,就是刘家村了,满共不过两百来号人,真不值得您堂堂一州刺史屈尊。”
一位30岁许的白净文人,牵马而行,深一脚浅一脚好不狼狈。
文人名叫王文维,年纪轻轻就高中榜眼,加上妻族底蕴深厚,30岁出头就外放一州刺史,可谓人生赢家。
刺史之位,可重可轻,岳父言他为人愚直,此次外放也算一番历练。
王文维有两大爱好,一是酷爱诗词文章,每每得到佳作,便废寝忘食研读,几欲痴狂。
尤其是近几年来名声鹊起,被奉为“神童”“文星转世”“达者为师”的梁州叶达,虽从未谋面,却可以说被王文维奉为神人,每有诗句流出,其必日夜捧读,抄默百遍,恨不得抱着睡觉,其夫人经常因此怄气。
而第二个爱好,则是喜欢走访奇闻异事,既是满足好奇心,也为自己的文章积累灵感,期待有一天能写出如偶像叶达一般的美丽诗句。
起初王文维对刘家村最近的传说并不抱太多希望,觉得大概率是村民的以讹传讹。
可当其看到那两丈高,浑身红毛,六腿五臂的怪物尸体时,却整个人懵了。
大斌的异士们并不隐藏踪迹,就连王文维京中同僚之中,也有几位修了法门的奇人,但王文维本人毕竟是一个纯粹的文人,见到肉山一般的诡异尸骸,还是吓得整晚睡不好。
这尸骸在这已经放了月余,虽然不腐,但毕竟不是什么好东西,为了避免产生疫病,王文维命令随行捕快和亲兵将尸身妥善处理,又因为过于巨大,不得不分尸焚烧。
当夜,火焰升起的时候,整个刘家村都能闻到异香。
后半夜时,却突然下起了暴雨,浇灭了焚尸的火焰。
一位身高八尺,被兜帽裹住的身影,敲响了王文维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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