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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土狗这人,名号虽然很俗,但是能耐还是有的,特别是在看人识物方面,特别的准。
此时的任尊,早就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任尊就打算,这几天之内,一定要尽快抓住土狗的痛脚,然后对他进行报复。
要是抓不住土狗的把柄,那他就只能打电话给楼先生了,让楼先生去和寻龙堂的堂主交涉,只要楼先生开口,那土狗子肯定会乖乖将人交出来。
任尊认为我三叔被土狗抓走,却不知,土狗根本就没抓到人。
而此时,我三叔就在秦朝大宾馆的楼顶上。
他从楼顶上往下俯瞰,见任尊回来,就心生一计,然后从楼顶上悄悄下到四楼,躲藏在四楼的一个杂物室里面,等任尊上到四楼,回自己的房间,三叔看清楚了那房间的房号之后,便找个空隙,偷偷离开秦朝大宾馆。
他并不是要逃,而是去买一些道具。
此时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三叔从秦朝大宾馆出来之后,立即就去化妆店,买了好一些化妆道具,然后再买一个巨大的行李箱,一捆绳子,一些乙醚,等买齐了道具,他便粗略化装成一个中年男子,然后回到秦朝大宾馆,在这边的七楼开了个房间,703号房,然后住下。
转眼到了深夜,三叔看看手腕上的手表,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半,任尊应该已经睡着了,于是便开始行动。
他提着空的手提箱,下到四楼,径直来到任尊住的那个房间,408号房,然后用一根小铁丝轻轻将房门打开。
小心翼翼进入房间,然后再不急不缓把门关上,反锁。
只见黑暗中,任尊正躺在床上,半张着嘴巴,打着呼噜,睡得像条死猪。
三叔嘴角微微一翘,露出得意笑容,他轻轻放下手提箱,走到任尊面前,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倒上乙醚,然后迅速用手帕捂住任尊的嘴巴,等任尊察觉到异样,睁开眼睛,拼命挣扎,却为时已晚。
乙醚迅速起到效果,任尊只挣扎了一会儿,就昏迷了过去。
确定任尊昏死之后,三叔便转身去将行李箱拿过来,打开行李箱,将里面的绳子取出,然后用绳子将任尊五花大绑,并且用布团塞住他的嘴巴,再把他塞进行李箱里面。
等一切都弄好,他便拍拍手掌,提着笨重的行李箱出门,然后回到七楼703号房间,再将任尊放出来,捆绑在椅子上。
任尊被这么一折腾,就醒了过来,他想要叫喊,可是嘴里塞了一大团布,根本就叫不出来。
三叔回头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一笑:
“任先生,不好意思,接下来该轮到我上场表演了,您就在这里好好看戏吧。”
任尊听了这话,面露疑惑,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似乎在质问我三叔:你要做什么?
三叔没理会他,而是拿出了他之前买好的化妆道具,对着镜子,然后照着任尊的模样给自己上妆。
三叔的化妆易容技术,比不上白老爷,不过给他足够的化妆道具,再加上一个夜晚充足的时间,他还是能够做得有模有样的。
……
第二天,脸上的青肿还没完全消除的林森,来到408号房间,敲门说道:
“任先生,吃早餐了。”
“我给您买了您最爱吃的鸡仔蛋。”
可敲了好一会儿门,里面都没什么动静。
林森肿肿的眼角,微微一皱,心想,里面怎么没点动静?任先生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于是便准备破门而入。
可就在这时,走廊远处却传来“咳咳”两声咳嗽声。
林森循声看去,只见任尊正站在走廊尽头,楼梯口处。
“任、任先生,早…”
他心中疑惑不已,任先生没什么事一般不怎么出门,今天怎么一大早就出来了?
任先生向他走了过去,说道:
“我在想,昨天你被朱玉袁那小子捆绑在了509号房间里面,他会往那条路跑呢?”
“于是就去走了一遍,发现他可能上了楼顶,然后再通过楼顶,跳到了对面写字楼上,再从写字楼逃脱。”
“现在想想,昨天条子突然到来,那些土狗派来的蒙面人,恐怕不容易将朱玉袁那小子掳走,也就是说。他们很可能并没抓住朱玉袁。”
林森听了这话,觉得也有那么一点道理。
于是问:“那…我们还要去找土狗算账吗?”
任尊拿出钥匙来,一边开房间的门,一边说道:
“这笔账,肯定要算。”
“这土狗欺人太甚了,咱们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
林森第一直觉总感觉眼前这个任先生有点怪怪的,可又想不出哪里怪异,直到看到任尊拿出房间的钥匙来开门,他就打消了疑虑。
这房间只有一把钥匙,那把钥匙就在任先生手里,所以眼前这个任先生不会有假。
他跟着任先生进了房间,然后将早餐放在桌面上,说道:
“任先生,这是您的早餐。”
任尊低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一根玉米,一碗白粥,以及两个毛蛋。
毛蛋,又称鸡仔蛋,鸡蛋胎,就是鸡蛋孵化一半,已经成型,但是还没破壳,然后就拿去加工制作而成的美食。
毛蛋算是一种极品黑暗料理,喜欢吃的人会觉得它很好吃,不喜欢吃的人会觉得它很恶心,因为里面有带毛的小鸡仔,而且有一股腥味,不是一般人能够吃得下的。
任尊拿出玉米,就啃了起来,然后随手一挥,对林森说:
“你出去吧。”
林森却一愣,心中又生疑,他这些天来一直负责买任尊的早餐,对任尊的一些小动作、小细节了如指掌,他知道任尊吃早餐最喜欢吃鸡仔蛋,而且是先吃了两个鸡仔蛋,然后再喝粥吃玉米。
鸡仔蛋比较腥,吃了之后再用粥和玉米来掩盖气味,是任尊最习惯的做法。
可今天任尊却先吃玉米,这就让林森起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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