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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的吉恩镇,闹市区。
老近卫军中的一员正在街上走着,他的装扮一眼就让人能够看得出来,他是什么人。
农奴们羡慕嫉妒的眼神和骑士贵族们有些复杂的眼神让雷蒙感受到一种别样的感觉。
谁会想到,里昂纳赛的逃奴居然会有现在这样一天呢?
老近卫?
雷蒙心中颇有些得意,其实这么热的天不用戴熊皮帽,现在七月底的天气已经过了布列塔尼亚最热的季节,但是戴着熊皮帽还是令人感觉到有些炎热的,他心里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选择穿着老近卫的制服回家。
怀中揣着几个金币,沿着熟悉又不熟悉的街道,雷蒙走上了回家的路。
说熟悉,是因为路上都有路牌,自从参军之后,莱恩对士兵有进行过一定的扫盲工作,然后在成为连长,获封军士之后雷蒙更是被半强制地进行了填鸭式的灌输,这位老近卫现在的文化水平相当于布列塔尼亚那些常见的乡老,会读会写几百个单词。
说不熟悉,那是因为吉恩镇变化得实在是太快。
这座城镇就像被湖中女士赐福了一样,几乎每年,每月,每日,都在发生着惊人的变化,似乎是湖中仙女在布列塔尼亚的南方画了一个圈之后,它奇迹般地将附近所有的农奴和骑士们聚集起来,形成了如今的城市,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这个奇迹被许多吟游诗人编成诗歌四处传唱,它被命名为《春天的故事》。
如今,吉恩镇的市面上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型的贸易市场,在这里可以见到旧世界的任何一种货物,帝国的黑啤酒和各种特产已经变成了领民生活的一部分,从最劣质的半身人猪泔水(半身人脚踩制作的葡萄酒)到最高级的温福特特级葡萄酒“吕萨吕斯”,从最差的土布到最高级的震旦丝绸,染料、油、谷物、面粉、从最差劲的黑面包到最高级的黑胡椒烤牛排,在吉恩的市面上都可以见得到。
不过依然有一些奢侈品是目前农奴们望尘莫及的,比如露丝契亚的香料和附魔黄金雕像,比如从提利尔进口的咖啡,比如木精灵手工宝石首饰和手工衣服,比如被严格禁止农奴食用的鹿肉,再比如最最昂贵的,高等精灵巧克力,这玩意据说一磅可以卖到七八十个金克朗,只有大贵族能品尝一下。
雷蒙心想自己有机会要去尝尝,不过不是现在,他来到肉店的门口,人群熙熙攘攘,来来回回,这家肉店看起来并不眼熟,极有可能是新开的,开店的明显是个卡卡颂的牧羊人,自从莱恩公爵赢得收复穆席隆之战的胜利之后,休巴尔德公爵终于决定完全向莱恩学习。
用本地人的话来说,最近南方来了很多“羊”。
这话有两个意思,一个指的是卡卡颂那边确实来了很多羊,直接导致最近羊肉降价,家家户户都能够吃上羊肉,卡卡颂的牧羊人们带着一批一批的羊过来出售,然后心满意足地带着一袋袋金币银币离开。
第二个意思,则是有不少卡卡颂的自由民进入城镇尝试定居,这让已经开始显得拥挤的城镇变得更加人满为患,这让那些本地人,尤其是在莱恩来到吉恩之前就定居在此的本地农奴们很有些意见,不过由于生活条件的好转和就业岗位的竞争较小,再加上双方都是骑士王国的人,冲突还算在控制范围之内,而莱恩已经颁布了穆席隆开发令,准备从拥挤的城镇中迁足够数量的农奴们去穆席隆的新领。
像雷蒙这一家已经取得自由民身份的对搬去穆席隆不感兴趣,但是愿意前往穆席隆寻求改变命运机会的农奴们还是不少的。
见到居然有老近卫出现,集市上沸腾了,人们好奇又有些畏惧地逐渐靠近,对着雷蒙指指点点。
“哇呜~那是老近卫!”
“那是只有经历了三场大战,并至少服役五年之后才能成为的老近卫!”
“你看他身上的勋章!他先后跟随着公爵阁下参加了黑石据点之战、拉-梅森内尔修道院之战和之后的穆席隆征服战!”
“好……好帅的衣服!”
“等我的孩子长大了,我也一定要送他去当兵!当老近卫!”
“你想多了,老近卫有那么好当?你也不看看你儿子能不能活过三场大战?”
“那也总比一辈子当个农奴要强!”
相比对圣杯骑士们的敬畏和崇拜,城镇居民们对于老近卫则有一份亲近感,人们知道,骑士阶层他们也许无法努力达到,但是老近卫确实真正地可以通过努力达到的,谁愿意当个农奴一辈子?谁不想成为自由民和荣耀自由民?因此当雷蒙出现时,人们更敢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这是从我们农奴中出来的兵!
见到这情况雷蒙有些无奈,他知道他们现在是作为模范注定会被围观,只能脸色严肃地朝着四方点点头,这就算打过招呼了,然后他来到一个明显是卡卡颂人开的羊肉铺前。
为什么说明显是卡卡颂人?因为这家店将红蓝相间,中间有一把剑,两边有鸢尾花的卡卡颂公国纹章挂在了店铺外面。
羊肉铺里面卖生羊肉也卖熟羊肉,甚至也卖卡卡颂特色的羊肉馅饼和羊肉面包、羊肉炖菜等等,老板是个典型的卡卡颂人,即不是很有文化但是都是很强壮又技艺高超的战士,这是因为整个卡卡颂都如此尚武,在漫长的历史中,这个公国几乎抵挡住了所有来自南方的侵略,因此这里的人们的身上都有股野蛮的气质,但面对无穷无尽的来自黑色山脉的绿皮还有野兽人部落骚扰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变得比它们更野蛮。
“您好!受人尊敬的老近卫先生,请问想吃点什么?里面坐,我们有来自卡卡颂的最好的羊肉,生的熟的都有!”肉铺老板见到雷蒙出现明显有些惊讶,他赶紧说道,从脸上挤出一个笑容。
“我要买点熟羊肉。”雷蒙点头。
“请自己看,想要多少告诉我。”老板很有礼貌地说道。
雷蒙买了两斤的熟羔羊排,这种最好的羊肉让他花了几个银币,拿着油布,雷蒙返回了自己的家。
由于城镇治安很好,又是在相对靠近市中心的位置,因此他家里面门没有关,老母亲正坐在门口清洗青菜,尽管眼睛有些浑浊了,不过她的精神很不错,大老远就认出了自己的儿子:“雷蒙!我的儿子!”
这一声引来了整条街的注意,雷蒙立即感觉到自己被数十双眼睛注视的感觉,儿子无奈地快跑几步,走到母亲面前,习惯性地敬军礼:“妈妈,我回来了!”
“哎~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托马斯还一直说你这个当哥哥的怎么还不回来!”老母亲高兴地站了起来,她定睛看了看自己儿子身上的制服,原本激动地想要靠近的心情顿时变得有些恐慌,她赶紧伸手,将洗菜的水抹在自己的围裙上,站在原地有些踌躇,尽管身上穿的已经是亚麻布做的好衣服,老母亲依然觉得自惭形秽,她复而变得紧张了:“啊,雷蒙,我……”
“妈妈,托马斯呢?”雷蒙倒是不以为意,他伸手递上熟的羔羊排:“我带了点好东西给托马斯吃。”
“托马斯还在矮人那边上学……哎呀,家里什么都不缺,你买这个干嘛?!”老母亲见到自己的儿子没有什么生分,显得很是高兴,她接过羔羊排,很快脸上的紧张又变成了埋怨:“你怎么买了这个?”
“怎么?托马斯不喜欢羊肉?”雷蒙有些愕然,他记得自己的弟弟托马斯很喜欢吃羊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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