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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又望了望黎日庆他们,沉寂下去。之前天龙帮忙用计策反詹姆士.邦德的情景浮现在黎日庆的脑海,当他瞟着眼前的姑娘卞卡时,又想起了另一个能歌善舞的姑娘------哥伦布的女儿喀秋莎。“唉,不管怎样,的确是因为我们!”七位天龙心里都这么想“你要我女儿做什么?”杜丘发怒地抛出一句,“跟我一起到下游去,然后渡海回西班牙。”哥伦布鹰一样地盯着卞卡,“她会成为贤妻良母的。我尊敬的老丈人,和你结为一家人,也能给神药增光,值得。”那个姑娘喀秋莎还在黎日庆的脑海里轻歌曼舞,他随口哼起了一首她最爱唱的歌《JusNafu

al》,他享受着已逝的回忆、沉醉其中。黎日庆对待喀秋莎,就象父亲对待女儿一样。

酋长杜丘突然发声,把他惊醒了:“老子同意。我女儿和你一起去下游、去西班牙。先说好,由我亲自用斧头砍你脖子。”“不过,每次我都得再涂抹一次药。”准女婿回答,故意装出担心。“好。允许你每回抹一次药。你到森林中去采药吧。”他心想这药肯定非常神奇。当哥伦布和他的看守们消失在杉树林中时,管家熊彼得低声说,生怕哥伦布听见:“老大,等你学会使用这药以后,就可以很容易地把他弄死。你就可以自己制神药供给全世界了,那你可就大发了。”杜丘掩饰不住高兴地问:“怎么能弄死他呢?”“总会有一些部位他没抹上药的,就在那些部位下手,也许是他的耳朵、眼睛、脚踝。”哥伦布并没用多少时间去采草药,他顺手采摘针叶、桦树皮、苔藓、各色浆果......

浆果是他从高山雪下挖出来的,又挖了些冻得硬邦邦的根茎,三个时辰后他回来了。他让熊彼得立马生火、架起一口大锅,大家围在他身边好奇地注视着,不到一刻钟,那口锅里的水沸腾了。“要先放苔藓浆果。”他自言自语,边说边往汤锅里放东西......“对了,还少了一样东西作药引子,一个男人的右手大拇指。熊彼得,我要剁下你一根手指头。”熊彼得忙把手藏在身后,怒气冲冲地瞪着他。“就要一根手指。”他哀求老丈人,“熊彼得,给他一根手指。”杜丘命令道。“我们刚把投降的两百多个蟊贼坑杀了,有的是手指头。”管家嘀咕道,指着雪地上狼藉的残体,“何况那儿还有二十三具女尸。”听得七位天龙站在一旁惊呆了,他们后来才知道真相:她们都是哥伦布要塞军官的女眷,被俘虏不愿做妓,全都是受尽人间酷刑而死的,当地有人报官府,结果和杜丘一个鼻孔出气。“必须是从活人手上剁下的右手大拇指。”哥伦布强调。

杜丘瞅着熊彼得。“好嘛,就给你根活人的手指头。”管家边说边飞快跑向刚才架锅那个女奴隶,活生生地割下她的右手大拇指。“她是活的。”他喘着气,说着便把它扔进“噗嗤噗嗤”沸腾的大锅里。“要男的手指才灵。管家你这根手指更棒,个儿大肉多,作药引效果更好。”哥伦布先瞪着管家,再盯着杜丘。酋长烦了大喝一声:“刽子手,把熊彼得的手指剁了!”

哥伦布把它丢进锅里面,咿咿呀呀地唱起咏叹调《F

eedom》,他庄严地对着那口大锅唱着。“不对着它唱出这些话,这药就没神力。总算要熬好了。”他解释。“你慢慢再唱一遍,我好让人记下来。”酋长命令道。“等到试验完了再唱吧。等斧头从我脖子上弹回去之后,我会告诉你这些歌词的秘密,我敬爱的岳父大人。”“要是你熬的药不象你说的那么神呢?”杜丘满脸忧愁。哥伦布气冲冲地喊道:“嘿,你又来了,这神药从来都是心诚则灵。如果它这次不灵验,你可以坑杀我,或者凌迟处死。现在药凉了,我该往脖子上抹药了,要恭敬地称它是‘伟哥’。”他神圣地吟颂了一行《F

eedom》的歌词,往脖子上反复涂抹黏稠的药汤。他转向听话的杜丘,“记住,狠狠砍下去。你拿起斧头砍砍这根原木试试,我相信你是个好刀斧手。”

酋长听他的,砍了三次,精准沉猛,砍下了一大块原木。“真棒!我老丈人真棒!”哥伦布看了看周围人的面孔,有种看着荒野的感觉,舌尖上有简单粗暴的味道,那感觉、味道,自从他在顿涅茨克第一次被北极熊国独裁者的“鹰犬”逮捕后,就一直包围着他,有时在恶梦里也是这种感觉、味道。“拿起您的斧头,老丈人,请站好。我要躺下了,我一举起手来,你就竭尽全力,猛砍下去。”他看了看那两辆雪橇,拉橇的狗都套好了绳索,雪橇上装满了皮货、干鱼。他的枪放在水獭皮上面。七个做保镖的猎手------天龙,都已站在雪橇旁。“你的女儿呢?”哥伦布问道,“在我们试验之前,把她带到雪橇那里去。”哥伦布在雪地上躺下,侧卧着把脖子搁在圆木上,就象一个在森林里迷路的孩子要回家了。

他举起一只手,酋长杜丘兴奋地挥起了阔斧,“嗖嗖嗖......”箭雨如注,杜丘身中数箭,象刺猬,熊彼得带领族人涌过来,围得水泄不通。哥伦布站起来,夺过杜丘手里那把宽斧,挥起它,在冷气中划出一道寒光,向杜丘僵硬的脖子飞奔下去,斧刃掠过颈皮、血管、颈肉、气管、颈椎骨,深深地栽入圆木中,象跳水一样,血花四溅。哥伦布走近诚惶诚恐的七位天龙,拍了拍黎日庆肩膀:“要不是听你哼唱喀秋莎最爱的歌《JusNafu

al》,也把你们一并杀了。你们今后不要再帮错忙!那会害死很多人!你们觉得我和杜丘,谁是真正的盗贼?要是我死了,大家会说我是个大坏人,会歌颂首领杜丘。真理有时反而不在人多的地方!杜丘用斧头砍了他的父亲、大哥,当上部落酋长。他的管家熊彼得在你们到来之前,早就暗中通我,我们商议约好,他作内应,只要见我一举手,即刻射杀杜丘,没想到你们七人帮他,用“美人计”策反了那个杂种,先攻破了要塞。杜丘已开始怀疑管家,我只得用“苦肉计”,熊彼得才好脱身带人起事。”天龙做到了:正义,不理是非,天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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