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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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由沈赫带来的那五百亲信士兵完成,一丝消息都没有外泄,这会子拿出来,可谓是奇袭。
“接着投,火烧伏虎寨!”沈千帷扬刀高喝。
火炮营的将士们更是士气高涨,不短的往山上投掷火油,当然,火油没那么多,所以后头砸上去的还有一小坛一小坛的白酒。
就是那种普通百姓喝的,即便宜又度数高的,和火油用起来差别不大。
总之是很快就在峭壁上烧起了一堵火墙。
当然,峭壁上因为被山匪也倒了火油,所以此刻也跟着燃烧起来,连城一片火海,再八月的夏日里烫的叫人不敢靠近。
但此刻是最好的,能冲上峭壁的机会,所以沈千帷也早有准备。
他一早命人购置了一批薄棉衣,又用水全部打湿了,随军携带而来。
昨晚他和父亲商议完战术后,迟迟没有回房歇息,就是去安排这些湿的棉衣了。
因为想避着豫王的耳目,所以他直接命人把装霹雳弹的车,卸空了两车,换成用水桶泡着的棉衣,装了进去。
现下就命人全部取出,让一批精锐将士穿上这湿棉衣,搭云梯爬上去。
沈千帷毫不犹豫就带头穿上了又湿又重的棉衣,再用水打湿头发和手脸和腿脚,腰间别上弩箭和佩刀,率先爬上云梯。
尽管已经有了湿棉衣的保护,但炽热的火焰还是灼的人皮肤刺痛。
沈赫一脸阴沉的看着儿子冲在最前头,一颗心也被狠狠揪起来。
他同意让沈千帷去打这个头阵,但要说不担心,那是假的,毕竟沈千帷是他唯一的儿子。
可沈赫也知道,他拦不住这小子,所以能做的就是护着他,不叫他受伤。
不过此时确实是登上峭壁的好时机,因为霹雳弹的压制和火海的逼迫,所以没有山匪守在峭壁边缘,沈千帷带着人很顺利的就爬上了峭壁。
一如心中所想,这里是火海一片,不过却没有草木,而是一片裸露的沙场。
显然这里是被土匪们整理出来的,出寨子的一条路,之所以能烧起来,全靠投掷上来的火油和白酒。
一旦烧完,没有草木可以继续引火,那土匪们很快就会重新杀过来。
今日是在山上打仗,投掷霹雳弹等东西用的是小型投石车,射程大约就一百五十米左右,但从下往上投掷,不比从上往下那么得力,所以此刻峭壁上的火海也不过五十多米宽。
故而那些退散开的山匪很容易就发现了有人爬上来了。
立刻就往这边射箭,想要逼退朝廷军。
沈千帷面色阴沉,一双眸子锐利如孤狼,脱下湿重的棉衣,扔下云梯,便挥刀格挡。
本来山匪就多用刀和长杆枪这些武器,会射箭的是少数,而且他们并不防备着真的有人能爬上来,所以这箭雨稀稀拉拉的,也没什么力道和准头,抵挡起来倒是不算麻烦。
而有沈千帷带头,其余士兵也学着他的样子把湿棉衣脱了扔下去,直接挥刀跟着他往前冲。
峭壁下面的士兵们看见湿棉衣被扔下来,也都立即穿上,跟着都往上爬。
一时间,冲上峭壁的人就不再少数了。
沈千帷深知投鼠忌器的道理,所以丝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和那些山匪近距离厮杀。
因为他知道山匪手里也是有霹雳弹等武器的,但只要双方人马完全纠缠在一起,他们就不敢随意用霹雳弹这种不分敌我都会炸伤炸死的武器。
故而一时之间,两方人马都是贴身缠斗。
从云梯上爬上来的朝廷军越来越多,直逼得山匪们节节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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