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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大亮了,叶墨躺在小竹床上,支起一条腿,另一条腿搭在上面,脚不停地抖动,带动竹床发出“吱扭吱扭”的怪异的声响。
叶墨对此声音并不在意,因为他的大脑里,盘算着另外一件事,想着想着,忽的坐起,大叫:“施合?”
“来了来了。”施合几个大步就跑上楼梯,问道:“啥事?”
“去县城。”
“进县城啊......”施合五官几乎抽搐在一起。
“怎么?不想去?不想见你未过门的县城婆娘?”叶墨眉毛不由一挑。
“去去,立刻就去,谁不去谁是孙儿。”施合顿时眉飞色舞,嘴角都要裂到后耳根子,反过来还连声催促:“走啊,走啊,快些,快些。”
叶墨无语,一脸鄙视。
“走了。”说着话,拿起桌上的长形包裹,扔给施合,就下了楼。
上了驴车,还未等走,施紫衣就迎了过来,也不说话,就站在那里,用满是恳求与幽怨的眼神看着叶墨。
“干嘛,起开。”施合对于她的阻挡,很是不满。
施紫衣对施合根本就没有客气而言,一听这语气,立刻柳眉倒竖,杏眼圆睁,伸出手指,指点施合就要开骂。
施合吓了一跳,赶紧闪到叶墨身后。
叶墨无奈,只好应允。
于是,叶墨和施紫衣躺在驴车上,施合后面也不敢多言,只能咬牙切齿,忍气吞声紧紧跟随。
大半个时辰后,就到了与费解约好的地点。
一声呼哨,费解兄弟俩先后走了出来,随手将一堆野山鸡与锦鸡扔到驴车上,叶墨的眼睛都竖起来了,对费解道:“你知不知道,锦鸡肉不稀罕,这上面的长羽毛才是稀罕货,比野鸡贵了三倍不止,记住了下次抓到了,千万不要伤了羽毛。”
费解挠着脑袋,他想不通那些没用的鸡毛,为什么受欢迎,想不通也就不想了,反正叶墨不会欺骗咱家,这段日子,山里的好多东西都是叶墨卖掉的,没见把谁家给坑了,既然他要羽毛,下回给他留心就是了。
费管最后把两张豹皮扔在车上,叶墨看了看,心里惋惜,若不是上面有几个孔,定能在集市上卖上好价钱,若是拿到王城去,还能更高一些,但现在这幅模样,就不怎么值钱了,但至少还是比野鸡贵上好多。
费解看透了叶墨的眼神,也很遗憾地道:“的确是可惜了,下次还是我亲自来吧,这些都是半架子活,拿不上台面。”
叶墨道:“走吧,再不走,来不及了。”
说话间,驴车急走,费解兄弟早就下了山坳,一转身就进了山林,身形晃了几晃,就不见了踪影。
只有施合撇着嘴,翻着眼睛,看着驴车上的两个人。
看着看着,实在是忍不住,咳嗽一声,说道:“本来这么小的车,都装满了山货,还能装得下你们两个人?青天白日之下,这么腻歪,不怕坏了眼睛?”
施紫衣脸红的像火,恶狠狠瞪了他一眼,哼了一声。
叶墨叹口气,下了驴车,一边走,一边对施合道:“其实说来,我很对不起她,紫衣是个好女子,跟了我小半年,没有享到福,却吃了很多苦,而且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她对我的好,她的心思我哪有不明白之理?可是啊,我也的的确确未长成,恩师再三嘱咐过我,一定戒之色,以免亏空了身体,造成损伤,就悔之晚矣,不过来年就成了,这样的苦日子,也就到了头,是该让她享福的时候了。”
施合怔怔说道:“这些话,你想让我转给她的?难道你亲自跟她说,不会更好?”
叶墨很惊讶看着他说道:“不错啊,涨学问了,看来啊,这几个月的读书,让你开了心智,明了道理啊,这样的话,让城里的富家女嫁给你,我也就安心了。”
施合听到这句话,立刻来了精神,眼睛瞪得溜圆,急切问道:“有眉目了?哪家女子?可有紫衣妹子好颜色?”
叶墨立刻站住,抬腿就踢在他的大腿上,也不搭理他,追上了前面的施紫衣。
施合一咧嘴,揉着踢疼的大腿,嘟囔道:明明是我的女人,硬生生让你抢了去,就是比了一下,就踢人,小气,读书人就是小气。
天空阴沉沉的,好歹是没有下雨,如果下了雨,集市就交易不成了,车上的物品,保不齐就要有损失。
叶墨今天的东西很多,这让他充满了成就感。
施紫衣坐在驴车上,双腿慢悠悠摇荡着,愉快的心情,让她轻松地哼起了山歌,哼着哼着就变得大声唱起来。
山里的娃子都爱唱山歌,年轻的男子和女子,往往以山歌对唱,来表示爱意,施紫衣的山歌悠扬悦耳,满满的爱意无可避免的钻入叶墨的耳朵。
就在这施紫衣的山歌中,进了县城,又过了不到小半个时辰,距离集市,已经不远了。
今天的集市好像有些不同以往,主要是有一辆豪华的大骡子车停在集市入口,旁边站着一个绿色锦衣的女子,很像是上次偷看叶墨那位。
叶墨看了眼施合,示意那个女子。
施合只是偷偷看了一眼,就赶紧扭过头,脸色发窘,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模样,生怕被女子发现偷看她。
“是她吗?”
“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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