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一百一十一章 超人的哥谭大冒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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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强大与善良的代名词,能力的上限基本取决于想象力的上限,同时不算迂腐,称得上灵活变通,同时永远踌躇满志,就像是门打开前一秒钟的金毛巡回犬。
杰森在采访之中透露出的有关哥谭底层形象的只言片语,让克拉克想要以此做一个专题,以纪实的形式记录哥谭底层民众的状况。
克拉克也不全是利用他的超人身份来执行正义,因为他明白,有的时候言语比拳头更有力,而他比其他记者更有优势之处在于,这世上没有他不能去的地方,也就没有他揭露不了的黑暗。
实际上,现在的克拉克已经小有名气,因为他拍摄了不少战地纪实照片,尽管多数是以某台记者的名义发的,但还是有有心人察觉到了,星球日报可能存在一个勇敢又强大的战地记者。
克拉克的提议得到了主编的赞同,因为哥谭现在确实在风口浪尖。
布鲁斯·韦恩开着他的空间要塞降临美洲大陆,把枪口抵在了驴党和象党的头上,甚至是全人类的头上,并让这两个为权力斗争的头破血流的党派,在进行了三分钟的通电之后达成了一致,一力推选布鲁斯·韦恩为美利坚的新总统,各国纷纷发来贺电。
而令人惊奇的是,从民调满意程度来看,布鲁斯·韦恩竟然也不差,考虑到他以前较为出名的方面是在桃色新闻上,这其实是很神奇的。
有心人发现,最值得民众好感的其实就是布鲁斯·韦恩在哥谭所做的事,更神奇的是,人类虽然活得乱七八糟,但集体意识总是能在关键时刻找到最好的出路,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或者不如说小民思维让绝大多数人选择了布鲁斯·韦恩,在他们看来,韦恩甚至能让哥谭这样的粪坑有经济发展不错这样一个闪光点,那来我们这儿还不是直接起飞?
哥谭再危险,也不是完全封闭的,总有消息陆陆续续的传出来,而能得到这些消息的媒体,无疑都凭这个话题获得了极大的曝光度。
主编虽然不知道克拉克就是超人,但是他也知道这小子有些神奇之处,所以给了克拉克一个月的时间,还暗示他,拍得越真实越好。
所谓“越真实越好”,其实并不是本来的意思,这是在进行战地报道时,美国报社的一个暗语,简单来说就是拍得越惨越好。
哥谭要是不惨,怎么显出布鲁斯·韦恩能耐呢?新任总统看来要长长久久的当下去了,不趁着新官上任三把火拍马屁,自己就是下一锅汤。
克拉克听懂了主编的暗示,但是也没有在意,他更愿意将这句话理解为本来的意思,他一定会把哥谭的情况真实完整地呈现在公众眼前。
然后他来这里的第一天,现实就给了他当头一棒——他被人给偷了。
克拉克无法形容这有多荒谬,他的生物立场能够给大西洋加个盖子,然后他在来这里的第一天,兜里揣的200美金不见了。
克拉克非常确定,不可能是自己弄丢的,因为他的夹克口袋是有拉链的,拉链是拉上的,钱没了。
后来经过克拉克仔细地回忆,当时他刚出火车站,看到一个小孩从他面前跑了过去,身后没跟着父母,像是有什么急事似的。
克拉克想了想就跟了上去,然后这个小孩就摔了一跤,克拉克刚想上去扶,就有另一群孩子冲上来挥舞着拳头要打这个小孩。
克拉克当然得赶紧拉架,而且他不光要拉架,还要问明白事情的原因,要讲道理,要教育他们。
这群孩子说话颠三倒四,还夹杂着各种脏话,克拉克一分钟内提醒他们30多次都不够用,问了足足10分钟才问明白。
刚刚跑的这个小孩是个外来户,不是他们这群孩子的成员,但是跑到这里抢生意,他们追他好几天了,抓住了就是一顿揍。
说完了抡起拳头又要打,克拉克劝架劝得头疼,也顾不上好言好语的教导了,先解决矛盾再说,他先花钱买了小孩正在卖的果汁,然后又把被揍的那个小孩送去了最近的诊所。
然后等到他回他订的酒店之后,就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而他甚至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摸走的。
超人可以称得上是全知全能,但前提是他得集中注意力于某件事,当时他本来就被这群小孩吵得头疼,又对那个被打的孩子身上的伤于心不忍,只想着赶快送他去医院。
他只隐约地记得自己的外套被拽了几下,可能就是在其中一下的时候钱被摸走了。
克拉克深深地叹了口气,开始整理行李,因为要住一段时间,所以他带的东西比较多,整理完之后有点口渴,他就打开了小孩卖给他的果汁往嘴里倒。
果汁刚进嘴就被克拉克喷出来了。
这里面加了料。
或者说是料里面加了果汁。
克拉克震惊地看着手里的橙汁,以他浅薄的医学知识来看,橙汁会促进某种毒品的吸收,而这种毒品学名一般叫做MDMA,简称摇头丸。
克拉克赶紧从酒店的桌子上拿来一瓶水疯狂的漱口,刚才他不小心咽下去一口,但凡他不是个氪星人,这会儿已经看见蝙蝠侠和小丑跳舞了。
趴在洗手台上干呕了半天,克拉克又用水洗了把脸,心中涌起了一丝愤怒,想着一定要给这帮指使儿童贩毒的幕后黑手好看。
因为要深入报道哥谭贫民窟的状况,所以他没有住在非常高级的酒店,而是在尚未完工的阿卡姆之城,也就是哥谭贫民窟的旁边随便找了一家快捷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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