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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林绢犹豫了再三,然后用抱歉的口吻告诉我,她恐怕她不得不在这地方继续逗留几天。这话让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昨晚看到的那幕。我没把它挑明,虽然它让我感到吃惊和疑惑。

“然后,有可能这几天整个的白天你都得一个人留在这里,有没有关系宝珠?你对北京不熟,我又没办法带着你去周铭那里。”

“我想没关系。”我干巴巴地回答。事实上我根本不想留在这里,她说过只住一个晚上的,可是那个叫周林的男人的出现改变了她的决定。

“走吧我们去吃早餐,”我的回答让她松了口气,她走过来拉着我出房门:“我跟你说过没有,本新伯的厨艺是一流的,他可以让你尝到地道的老北京风味。”

“没有。”可能我的声音里那种不舒服的音调明显了点,林绢看了我一眼,然后拍拍我的肩膀:“就算是再帮我个忙,好人,你知道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好吧,我们走。”

可是没想到就在去吃早饭的路上,我和林绢会碰到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那时候我们已经快到吃饭的地方了,那间坐落在外院的很宽敞的堂屋。差不多还离着两道门,我们突然听见隔壁墙里传出来一声尖叫。

叫声很凄厉,像是一个受了极度惊骇的女人歇斯底里发出来的,这把我们两人同时都给吓了一跳。正相互看了一眼,里头紧接着又一声尖叫声传出,我想是不是出事了,当下一把抓住林绢的手推开墙边小门朝那间庭院里奔了进去。谁想刚跑到那个满是杂草的小庭院,却发觉自己是一头扎进了一圈人堆里。

一院子的人,或者站或者坐,全都保持着绝对的安静围着几台嗡嗡作响的机器。正中央那个女人还在叫着,不过这会儿她叫的完全没刚才那么真实吓人了,事实上要是换成我对着一只搁在架子上的篮球这么尖叫,我连最起码的这点虚假的叫声也发不出来。这也太搞笑了……

“卡卡卡!!!”还在傻看着,高台上那个扎着头乱蓬蓬灰长发的大胡子男人把手里一卷纸拍得啪啪作响,一边低头冲着底下那个再叫不出来的女人大声道。然后一转头两只眼盯着我和林绢,像在看着两只不识好歹撞进了奶酪盆的耗子。

真尴尬,因为这同时周围所有人的目光也都在盯着我们两个看,包括那个还对着篮球张大了嘴的女演员。她的脸让我觉得很眼熟,等想起来是最近某个连续剧里正当红的女主角时,那个大胡子男人已经从摄象机边的高台上跳了下来,几步走到我和林绢的身边,眉头皱得很紧:“有没有搞错??没看到外面贴的告示??”

“没有。”我下意识朝后退开了点回答。这男人像只怒气冲冲的狮子。

“见鬼!你们什么人?这宅子里的??没人告诉过你们这里白天不可以进来吗??”

“……没有。”总算反应过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老宅子被电影公司租了场地在拍戏,而我们的闯入干扰了他们的拍摄进度。难怪他像只发怒的狮子,听说电影胶片和场地租金是笔不小的开支。“真抱歉,我们马上走。”赶紧赔着笑补充了一句,我拉着林绢朝后退,在那个大胡子男人不耐的目光下。

要不是身后有人过来把我们朝边上引了引,我差点撞到身后的墙,那个好心的人因此一直把我们送到了拍摄场外。关上门时他有些歉然地朝我们笑了笑:“不好意思,导演脾气比较急,请不要在意。顺便麻烦你们和别人说一下,这里没事不要随便出入,可以么。”

我点点头,觉得眼前有点绚,因为这实在是个让人很绚目的男孩。直到门合上林绢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我被她眼里闪闪的光给吓了一跳。

“宝珠,刚才他居然和我们说话了。”她道,声音有点微微的抖。

“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那个人,那个送我们出来的人,你居然没认出他来吗小白,他是靳雨泽啊!靳雨泽!”

“啊……”我想我的嘴巴一定张得能吞下一只球。靳雨泽,我居然和他说过话却没有反应过来他是谁,但也难怪的,本人和电影杂志上或多或少总有点区别,之前那个让人感到绚目的男孩,他是最近红得发紫紫到发黑的偶像明星靳雨泽。

早饭是本新伯做的,林绢说得没有夸张,他的手艺的确好得让人回味无穷。但我没看到他的妻子――那天晚上那个个子小小,衣着整洁的老太太。我想可能她是个不怎么爱抛头露面的老派女人。也没看到周林,这正合我意,昨晚那一幕让我对他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如果他真的出现在这里,我想我肯定会吃不下早饭。所幸他没来,所幸。我不知道自己在这地方还会再用到多少次这个“所幸”。

吃过饭林绢一个人走了,她要去看周铭,并且答应会尽早赶回来和我在一起。我觉得她在做出那种保证的时候就像把我当成个三岁小孩子,其实她完全没必要这样,我并不是个能被陌生环境给压抑到的小孩。可是谁想她离开后不到五分钟,我就发觉自己确实被这环境给压抑到了,几乎无可抗拒。

当这间偌大的厅堂只剩下我一个人之后,我发觉面对着一桌子喷香的早点我居然一点胃口都没了,之前我还恨不得不管自己的腰围再吃上一块糕饼什么的,可是她一离开我却什么也吃不下了,空气里似乎一瞬间没了早点的香味,充斥在我鼻子里的是一股被这老房子埋藏了不知多少个年头的霉湿,还有一种淡淡的类似某种脂粉的甜香味,这气味让我食欲尽失。

我想我知道这味道是怎么回事。

周围全是一些冰冷而精美的家具,散发着陈年木头特有的味道,而那种脂粉香就是隐在这些味道里似有若无地散发出来的。听说木头能储存气味,它们可能在很久以前,那些太太小姐们涂着喷香的脂粉在这里打牌说笑的年代,就把这些清冷的甜香给储存下来了,像台忠实的老照相机。于是一个人坐在那张紫红色的圆桌前,我就好象坐在一堆活色生香的幽灵间,我猜没一个人会在这样一种状态下还能把东西吃得津津有味,至少我不行。

幸而这状况很快就被打破了,因为那些陆续进来用早饭的剧组成员,同时带来的还有浓烈的烟草味和笑闹,那是一群精力充沛并且热闹快活的人们。

不得不说真的很佩服他们的敬业精神,他们居然在还没吃早饭的情形下就开始拍摄。不过后来才知道那是因为本新伯年纪大了起不了那么早做饭,而他们的戏又需要清晨的场景。

扯了几句话更熟悉了一些之后,他们同我的话就更多了一些,他们开始给我聊他们拍戏的趣事,还有关于他们拍摄的这出戏。这是一出关于清朝时期的鬼戏,听上去就让人很感兴趣,而且这宅子相当适合他们的电影,能有什么地方比这个百岁高龄的老宅子更适合一部清朝的鬼片呢,它本身就充满了森森的鬼气。甚至不需要剧组再额外花钱去布置道具。

“基本上能省下一大笔开销,虽然这里的租金也不便宜。”说这话的是剧组里最胖的一个男人,他是道具师,说话时他正在啃肉包子,并且一边在拨弄着手边一堆烂泥似的道具。他们说那是人的内脏,我觉得那就像一块块捣烂了再掺进某种块状物的咖啡色糨糊,我真佩服他在面对着这样一堆东西的时候怎么还有胃口去吞那些爬着油腻腻汁水的包子。

跟这些人扯着话的时候,始终没看到导演和几个主要演员进来,他们说那是因为这些人是有专门地方吃饭的,就是指小灶。这让我有点失望,我本想趁这机会找两个主角签名的,这签名至少可以让我隔壁的两个小孩在暑假免费给我打工一个月。而且这些人晚上也不住在这里,这也就是为什么昨晚没感到有别人住在这里的原因,虽然他们出了很高的价钱租了这里部分的房子,但整个剧组并不住在这里,这让我更加失望,原本还以为他们晚上是住在这里的,那会让这片老宅子死气沉沉的夜晚变得有趣的多,但他们并不住,他们住在离这地方一小时车程的星级饭店里。

“谁会愿意住在这种地方,”在得知我不是这房子的主人后一个工作人员耸耸肩对我道:“要不是这里是有名的鬼宅我们也不会选这地方来拍摄。”

“鬼宅?”我觉得很惊讶,他们居然把这地方叫做鬼宅。虽然它确实看上去并不怎么让人舒服,但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在里面见过一个鬼影子。当然了,以讹传讹是人的一种特殊能力,这么老的房子,再加上处在一种半荒废的状态,确实很容易让人对它有种不太好的联想,并且把这种联想转成一种事实般的谣言也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鬼宅,倒有意思。“那你们见过鬼没?”我问。

“当然没有。”他摇头否定的样子让我感觉自己像个天真的孩子:“如果见过那我们就拍记录片了,而不是吓唬人的鬼片。”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笑了起来,我也笑了笑,然后再问:“那为什么不住在这里。”

“这还用问?”打着饱嗝拿起摄影器材,那个个子小小但长得颇为清秀的摄影助理走到门口时回头朝我瞥了一眼:“这鬼地方连电视机都没有,谁高兴住。”

“就是,上厕所还得用马桶,哈哈!”话音未落突然嘎然而止,因为从外面进来一个人,擦着摄影助理的肩膀匆匆而入,差点把他肩膀上的器材撞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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