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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举起来,乱动就打死你。”孟有田见被发现了,立刻举起了枪,高声喊着继续向前接近。
“别,别开枪,俺是老百姓。”妇女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向着孟有田举了举篮子,“俺就挖了些野菜,身上可没钱哪!”
孟有田不吭声,紧盯着这个家伙的举动,向前移动得并不快,尽量保持着枪口的稳定,瞄准着目标的腿部,随时可以击发。
“妇女”眨着眼睛,突然哎哟了一声,装作失足的样子,扔了篮子,向道沟里滑去。
“呯!”孟有田扣动了板机,只听得一声惨叫,这个家伙扑通一下重重地摔在道沟里。
强忍着疼痛,这个家伙翻身坐起,伸手去怀里掏枪。秦怜芳已经跑了过来,举着枪喝斥道:“别动,动就打死你。”
见是个年轻女人,手里虽然拿着枪,可姿势并不是那么熟练和正规,这个家伙咬了咬牙,猛地掏出了枪,指向秦怜芳。
“呯,呯,呯!”连着响了三枪,两枪是秦怜芳慌乱的打的,另一枪是赶过来的孟有田从道沟上方打的。
同样是开枪想制服这个特务,但效果却是不同,孟有田那一枪打在了特务的胳膊上,秦怜芳那两枪,一枪打空了,一枪碰巧打在了特务的胸口上。
嘿,好象没活口儿了。孟有田滑下道沟,看了看那个特务,血流如注。已经死了。
“死了?”秦怜芳慢慢蹭过来,还没意识到自己的失误。
孟有田也不想过多的责备,能把枪打响,并且打中目标,已经不错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哪还考虑那么多。他扯掉特务的花头巾,不禁愣了一下。等他看清特务的喉结,不禁嘲讽地笑道:“原来真是假扮的女人,还留了半长的头发。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哩!”说着,他拉开特务的外衣,便要伸手搜身。
“让我来。”秦怜芳抢上一步。她没看清特务的喉结,反倒看清了特务胸前的两个大突起,有些嗔恼地说道:“你个大男人,乱摸什么。”
“你没看出他是个男的呀?”孟有田有些好笑地退开一步,笑眯眯地看着秦怜芳。
倒不怪秦怜芳生疑心,而是这个特务原来的职业对于扮起女人来是得心应手,如果不只细观察,很能迷惑一些人。每座城市县城都有肮脏之地,除了妓院之外,兴许还有被叫做“公子窑”的地方。男不男、女不女的青年男子。留着乌光油亮的大辫子,尽管穿着男装,但不是小桃红,便是苹果绿线绨长袍。这些人个个眉清目秀,施起粉黛来。几能以假乱真。
“这——”秦怜芳掏出两个用布包裹的馍馍,左看右看,既哭笑不得,又羞恼交加。
“呵呵,这家伙挺有创意。”孟有田笑得很坏,“放在衣服里好看。饿了还能当干粮吃,真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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