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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是明刀明枪,可比李大坏笑里藏刀好对付。”孟有田不服气地辩解道。
有田娘无声地叹了口气,自己这个儿子呀,一条道走到黑的倔种,若是不答应他,说不定又偷偷地扛枪进山了。没办法,孩子大了,管不住了。
小米红薯稀饭,咸萝卜,饭菜很简单,令孟有田有些不太适应。他转念一想,也便释然了。穷人家的日子就是这样,虽说窖里还有野物,但天天都吃,一下子都吃光,显然不是穷人所考虑的。
“那个,紫鹃今天来了。”有田娘停下筷子,试探着说道。
“嗯,我看见了,还和她打了招呼呢!”孟有田很随意地回答道。
有田娘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她家想请你去当领工,宋先生对长工还算不错,家里又没个顶门立户的,你看——”
孟有田停下筷子,微皱眉头,若有所思的样子。
“娘知道你心气高,可打猎有危险,也毕竟不是长远的事儿。你爹不就是——”有田娘劝说着,想起了伤心事,不禁抹了抹眼角。
“娘。”孟有田轻轻吐出一口长气,说道:“我去宋家当领工,您别伤心难过了。”
有田娘眨了眨眼睛,有些不太敢相信儿子这么容易就答应下来,去年她可是磨破了嘴皮子,孟有田也不同意的。
孟有田自然不是原来的孟有田了,思维和想法,以及脾气禀性都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只是没经历过事情,别人还没明显地看出来而已。
“婶子,要不让俺和有田哥进山好了。”阿秀在旁插嘴道:“在您家白吃白住,俺这心里——”
“不行,不行。”孟有田将头摇得象拔浪鼓,“我能找到帮手,你也不用过意不去,在家陪着娘就行了。”
“有田哥,你说过的,要教俺打猎,俺也有力气,能拉动那木架子,帮你多驮些东西也好呢!”孟有田家的情况她都看在了眼里,不出把力,她真是过意不去,也不能心安理得地住下来。
有田娘瞅瞅阿秀,又看看儿子,不由得心中一动,抿了抿嘴,露出一丝笑意,说道:“这事儿呀,以后再说,咱先吃饭吧!”
误会便是这样产生的,各人有各人的想法,但想法却又是依着错误的判断和猜测。
阿秀以为孟有田的相好是紫鹃,而且在孟有田家里住着心里不安,才自告奋勇跟孟有田去山里打猎,为这个穷家出一份力;而有田娘却以为阿秀对自己的儿子有了意思,这么关心,不避嫌,也难免她这么想。虽然紫鹃是个好姑娘,但家庭的贫富差距,再加上孟有田的跛脚,有田娘并不觉得他俩能有什么。阿秀呢,无依无靠,又住在自己家里,日子长了,变成自己的儿媳妇,倒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嗯,嗯,有田要进山打猎,就让阿秀跟着,两个年轻人常相处,容易产生感情。儿子十七了,阿秀也十六了,年岁正合适。有田娘吃着饭,想着好事,瞅瞅儿子,再看看阿秀,越看越般配,越看越心喜,脸上的笑容便想忍也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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