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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玫瑰本身就是极品美女。

为了吸引叶欢,在叶欢来酒店之前,多次对着镜子练习,如何把自己最美最魅惑的一面展现出来。

再加上刚刚洗过澡。

乌黑的长发湿漉漉披散在肩头,把身上罩着的真丝浴袍打湿一些,配上白里透红的娇嫩肌肤,更是把女人的魅惑发挥到极致。

可以让任何一个正常男人为之疯狂。

叶欢虽然见惯了各式美女,可同样也是个男人,面对如此状态下的血玫瑰,同样被惊艳到了。

眼睛一下子看得直了。

血玫瑰唇角上扬,无声的笑了。

之前好几次表达出,为了学到血玫瑰酒调制手法,可以付出一切代价的意愿,却被叶欢接二连三的拒绝。

虽然嘴上说的自信,内心深处却还是有些挫败感的,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了。

而现在,她的自信心,一瞬间就又回来了。

她就说嘛!

没有男人可以抵抗她的魅力。

之前叶欢之所以会拒绝,一方面是因为人多,没有单独相处的机会,另一方面则是,她没有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出来。

“叶大师,求您教我调酒!”

“只要您教会了我调制真正的血玫瑰酒,我整个人都是你的!”

“偷偷告诉你,我还是女儿身!”

血玫瑰信心大振,红光满面,真丝浴袍往下扯了扯,把性感的锁骨暴露在叶欢面前,凑到她耳边吐气如兰。

为了能够吸引住叶欢,从他手中学到血玫瑰酒的调制手法,也是拼了,甚至连她还是女儿身都说了出来。

就是想要增加点筹码。

虽然现在社会风气很开放,许多男人对女人是不是第一次,并没有那么在意了。

可是,不太在意,并不代表不喜欢。

同一个女人,在还是女儿身,和不是女儿身之间,只要是脑袋没被驴踢了的,肯定都会选择女儿身的。

一句话说完。

血玫瑰面颊绯红,一张脸烫得厉害。

虽然混迹在酒吧,对男女之事看得多了,也听得多了,可说到底她还是从没恋爱过的雏儿。

现在为了学到血玫瑰酒的调制手法,主动勾引男人,她也有着本能的羞涩。

最爱那一抹不胜凉风的娇羞,和低头不经意的温柔。

正是这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娇憨与羞涩,更容易打动一个男人的心。

就连叶欢也有一瞬间的心动,不过很快他就清醒过来,向后退了一步,离血玫瑰远了一点。

血玫瑰明显愣了一下。

没想自己都这样了,叶欢居然还那样,不解道:“难道我不漂亮,身材不好吗”

“你很漂亮,身材也很棒!”

抛开人品什么的不谈,单单是外表来说,血玫瑰确实是一个大美人,哪怕是叶欢见惯了美女,也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很漂亮。

“那你为什么不肯要我”

“我还是女儿身,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只要你肯教我调血玫瑰酒,你现在就可以得到我…”

“我有未婚妻了!”叶欢说道。

要是寻常时候,他可能真的会心动,可是今天苏樱大姨妈就走干净了,他也准备好了一大束玫瑰,就是想要和解并深入交流的。

血玫瑰固然很漂亮很有吸引力,可是跟大师姐苏樱比,却不是一个档次的。

血玫瑰误会了,以为叶欢担心她破坏他的感情,连忙说道,“叶大师,我虽然还是女儿身,却不会像小女孩一样,因为是第一次赖上你,更不会破坏你的家庭,这一点你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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