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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卫和其人,文韬武略在中原各国的国君里堪称是拔尖的。且不好声色,勤于政事,无论军政朝务处置起来亦是得心应手。不过十岁的年纪,能做到如此这般,可算是难得了。
可既为凡人,又自幼是贵胄公子长大的,难免有个爱好啥的。卫和什么爱好呢?爱狩猎。想当年,他才不过七八岁的半大小子时,就跑到隗戎草原上去射鹰,如此方才结识了隗多友。如今,十余年一晃而过,这爱好可一点不减。但凡朝务清闲一些,他便会带领百余随从出朝歌望北而去,少则一天,多则四五日不归是常事。
好在人家的爱好并没有耽搁国事,多有公孙禺盯着呢!再说,狩猎亦是国君练兵与操习武艺的一种方式么,谁又会有异议呢!
只苦了街市两旁正忙着收市的庶民百姓,国君的马队一来,全都得跪伏在地,吃那无数马蹄扬起的尘土,还不能用袖子捂住口鼻,真是苦也!
不过不捂口鼻亦有不捂口鼻的好处,能清晰地嗅到马队中那辆轩车中散发出的缕缕异香,仿佛远山冰雪之清凉于鼻尖萦绕不散,令人回味无穷。
有胆大的偷偷抬眼去望,轩车无棚,当中坐着一个美人。头上裹着红色的巾帕,拢着高髻,乌黑油亮的发髻上横着枚玉簪,罩着一副金丝软铠,以大带束腰,右侧系着一条粉色的丝绦,末端悬着几个金铃。美人身子一动,金铃便发出细碎而清亮的声响,妍姿冶媚中却透出几分英气。
耳听得那清脆的金铃声渐行渐远,人们伸长了脖子再也望不到轩车的影子,这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陷入热烈的讨论声中。大约无论在古时还是今朝,人类对于上层人物的私生活始终保有恒久且高昂的兴趣,大约这便是人所固有的劣根性之一。
「看见没?那个就是孤竹国进献来的公主,号称是草原第一美人,名动一时。」
「哟!就是她呀,啧啧啧,虽蒙着脸没看见长相,但光看这身段,闻这香味,就够让人心醉的了。」
「咦?不是说她入宫大半年,咱君上都不怎么理的吗?怎的突然这么宠上了?连打猎都把她带出来了?」
「瞧你说的!是男人哪有不好色的?咱君上之前是年纪小,不懂男女之事,如今开了窍,美色当前,哪有不动心的?他又不是寺人,真是的!」
「嘘——,越说越不像话了。」
重新开业的卜知楼危栏之后,巫隗将街市上的这一幕尽收眼底,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看来,此间事已了,我也该如师傅所吩咐的,启程前往镐京了。」
这句话正被循梯而上的林伯听见了,他紧走几步,恭恭敬敬递上一支长不过半指的铜管:「楼主,此为社领刚刚送来的飞鸽传书,请楼主览阅。」
巫隗从发间取下一根细长的银簪,挑去封住铜管口的朱红印泥,将铜管倒过来在手掌中轻轻叩了一下,一卷细帛带掉了出来。她展开一看,脸色渐渐凝重,转而望着东面,若有所思。
「楼主,发生什么事了?社领有何吩咐?」林伯压低嗓音问道。
「你自己看吧。」巫隗将帛带递了过去,林伯接过一看,上头只有一行字:「先往临淄,襄助伯姬。」
「这……」林伯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莫非是伯姬公主在齐宫处境艰难?」
「可以想见啊!」巫隗淡
淡言道:「有一个当她是克夫扫把星的夫君,还有一个育有庶长子又颇得宠爱的如夫人,伯姬公主在齐宫处境又怎会好?可若是她在齐国立不住脚根,师傅与即墨诸商社的关系仅靠口头协议维持,是保不得长久的。为了盐路的控制权,我必须走这一遭。」
「那……咱们何时动身?」
「后日吧,在此处盘桓日久,铺面需处理。再说,无论如何,也要入宫与转胡姬告辞了再走,方合礼数。」
巫隗于日中之时入宫谒见次妃之时,正看见殿外的空地上,通以帷幕挡住,几十个工匠正在其中忙碌着。朝歌城中早就传开了,卫侯要在次妃宫中建一座冰楼,十丈的高楼,不用一砖一瓦,全以冰块砌成,设想之奇,亘古未有。卫和之宠,可见一斑!
听说巫隗要来,转胡姬,哦不,应该叫孤竹公主乌日娜,早早便梳妆好了在中厅等候着了。她今日着一身皂色的串花凤纹绣娟绵衣,浓密的发髻上绾着形似飞燕的金钗,下垂珠帘,腰间系着玉彩琉璃珠带,整个人看上去神采风华,婉转如秋水。
一听巫隗的来意,乌日娜神色一沉:「怎么?姐姐要走?这……妹妹自入宫以来,万事皆有姐姐做主商量,只要姐姐在,我就有了主心骨。可……如今姐姐要远去,留下我一人在这深宫,我……真是害怕呀!」说着说着,目中已然噙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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