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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虫未来之前,牛羊因水土不服与蚊虫吸血已一日日干瘦。如今可恶的蝗虫把朝歌城附近十数里地的所有草木叶根啃食殆尽,牛羊根本找不到食物。牧人们必须把它们放牧到离朝歌数十里的地方才能找到食物,道路阻隔,时常迷路,或被卫人袭击,常常是放出去回不来。便是三五日后能回来,羊群也所剩无几了。父王,我十万大军已损失近半,再也无力攻城。不如,不如撤回无终吧!”
他还在跪地静听父王的回答,却看见无终王直愣愣地望着账篷外面,竟然开始做起遣使纳降的白日梦来:“攻下朝歌,先灭了卫国。让镐京的周王亲自来缴纳贡品,还有中原的女子,工匠,要多多的要,尽管送过来,才饶你们不死!”
郅于长叹一声,转身走出大帐,却听得无终王在他身后喊道:“你跟隗戎王合兵,一定要攻上朝歌城头!不然的话,我便把王位传给隗奴好了!反正,他也是我的儿子。哈哈哈------”
郅于听到这最后一句话,恨恨地捏紧了自己的腰刀鞘。他捏的十分用力,险些将那刀鞘捏碎------
戎人的困境,朝歌早已窥知。眼见戎帐周围游走的牛羊群日渐稀少,如何能不知晓敌人所处之困境?隗多友主张立即拆除城门外的砖石壁垒,伺机反攻,彻底将敌人赶回草原。可是石角主张依旧以固守待援为要,反正城中粮草尚能支撑半个多月,算算日子,救兵也快到了,何须冒险?
两方意见相持不下,公子和与釐夫人难以决断。到底是要固守待援还是主动出击?哪方意见正确?一日日僵持中,戎人开始了最后的反扑------
破晓之前的天空最为黑暗,而敌人灭亡前的反扑最为凶残。朝歌城墙瞬间变成了地狱的修罗场,生与死的较量只在一线间。
戎兵们挥舞着圆月弯刀,瞪圆了杀红了眼的双眼,前赴后继地登上用藤蔓捆扎且加长了的长梯。杀呀!头顶的箭雨已势头减弱,大营的牛羊已日渐减少,只有攻下朝歌城,才能开怀吃喝,才能有一线活命的机会。那么还等什么呢?往上冲啊!
守城的兵民也红了眼。城中的粮草已快消耗殆尽,开城投降便只能接受屠城。左右是一个死,不如和敌兵死战到底,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拼了!
一番血肉厮杀,朝歌城墙仿佛成为一台巨大的绞肉机,无数鲜活的生命和青春的躯体投入其中,变成无数血肉模糊,支离破碎的残尸。烈烈燃烧的军旗之下,城上城下的鲜血被热气烤得焦臭,地面上的积血直到脚踝------
卫和的甲胄已被飞溅的鲜血染透,胳膊上,腿上已有好几处刀口在淌血,但他却感觉不到疼痛。他与隗多友背靠背,望着城外远处的沙丘,怆然问道:“多友大哥,咱们会死在这儿吗?援兵什么时候才会来呀?”
隗多友琥珀色的眸子乍然血红,他回道:“公子,咱们都是卫氏子孙,为保祖宗社稷,死了也是应当应份的。有何可惧?”
“是,卫和受教了。”二人一声断喝,再次杀入如潮水般涌上城头的敌军中。
城墙下,隗奴与郅于并马而立,紧张地注视着城墙上的厮杀情况。每过一个时辰,便投入一个千夫长所领的兵力,由隗戎部与无终部轮流攻击。此一回,素来不睦的两人倒是难得地合作起来。因为无终王已然疯了,若今天再不拿下朝歌城,二人定会被斩杀。
事关生死,所有的关注的目光都投向了朝歌城墙,没有人注意到身后的本营已是危机四伏------
一支神秘的小队正在空空荡荡的戎人大营中穿行,他们的衣服大抵都是羊毛纺织的白色单衣裤,长途波波后早已变成淡褐色,但恰恰与帐篷的颜色融为一体。他们的腰间挎着刀剑,背上有弓矢,手里提着一个土罐子。
每靠近一座帐篷,他们便将罐盖打开,从里头倒出一种黑乎乎,油兮兮的液体,任其四处流淌。事毕,一声忽哨,他们便统一的,迅捷地退出戎营,急速钻出木栅栏,扬长而去。
夕阳西下,将大地上普照到的所有物什染上一层血色。隗奴只觉得脚下的地面在颤抖,胯下的座骑惊惶不安,回首看去,顿时惊叫:“有敌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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