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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发现了《周易》符号
卷下:发现了八卦和六十四卦之称谓及八卦筮法(算卦)是原创《周易》一书后出之物
第一章:最早记录在《左传》、《国语》书籍里的八卦取象筮法例子和发现竹简上的八卦筮法内容,说明原创《周易》一书所用那套排序符号已衍生成六十四卦符号,成为卜筮工具
第一:先秦《左传》书籍里记载的卦例和筮例
我们说《周易》不等于“八卦”,八卦也不能说成是《周易》。无论”八卦”或六十四卦皆非《周易》的专利,八卦与六十四卦与《周易》比,是另起炉灶的东西,更有清华简命名的《筮法》内容所证明。
已知《周易》一书是产生于西周后期的一部曾借用前人创立的记事序数(商代已经使用)“六十四画符号”(被后人篡改用之和称之的“六十四卦画”)为题序而编写出六十四篇文章所组成的为“君子”(周天子血统的诸侯、贵族)们讲述“修身、齐家、治国”的道理书。按现代哲学分类,应属政治哲学书。
原创《周易》是一部政治哲学,后被史巫逐步篡改成繇题式《周易》(即春秋文本《周易》),和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
《周易》不等同于“八卦”,更不等于“八卦筮术”,八卦筮术是由《周易》所用那套符号和《周易》一书里的六十四名称而衍生出的筮法内容,是原创《周易》一书后出的东西。八卦筮术在先秦有《左传》一书记载是以”八卦取象”筮法,而帝制至今天则是”八卦纳甲”筮法,“八卦筮法”不是《周易》一书里的内容,与《周易》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易经八卦”,或“周易八卦”称法,实乃是由帝制时期传承下来的一个错误称法。主要是由西汉时期把解释今本《周易》的《系辞》并归于《易传》内容,一并将《周易》与《易传》上升为”经”的地位,而成为西汉帝国里尊经与注经里五经之首,自此,《易传》成为《易经》不可分割的组成内容,又成为解释《周易》的圭臬。
因《易传·系辞》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汉书·艺文志》言:“《易》曰:“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
自此,伏羲创八卦,周文王演六十四卦,孔子作”十翼”,成为历久弥坚于今天的错误说法。
我们研究所得”八卦”之名称,八卦取象筮法,是原创《周易》一书后出之物,由此八卦筮术”(算卦)让《周易》背上了黑锅。
还是让事实来说话,我们还是来看最早记录于《左传》书籍里的卦例和筮例
(一)、先秦《左传》记载的两则卦例
《左传》一书记载有十三个卜筮例子,其中有两卦例,即《僖公十五年》与《成公十六年》中所记载的卦例,并不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而是《周易》文本以外的八卦筮书进行卦的例。
现将这两卦例抄录如下:
1《左传·僖公十五年》:“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候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之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失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徒?’”
2《成公十六年》:“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国蹙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
(二)、先秦《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十一个筮例
1《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2《左传·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孙,必复其始。’”
3《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4《左传·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衁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其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
5《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候曰:‘求诸候,莫如勤王。诸候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候,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占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晋候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左师围温,左师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板于温,杀之于隰城。”
(6)《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7)《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居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子,遇《困》之《大过》。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藜,所特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也。’遂取之。”
8《左传·召公五年》:“初,穆飞之生也,庄权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
9《左传·昭公七年》:“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
10《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此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11《左传·哀公九年》里记载的一卜一筮案例:“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它。’
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三)、先秦《国语》书里记载的三个筮例
《国语》中则仅有三个筮例,而且这三例都是关于晋国的,其中两例又都是关于晋文公重耳的。
1、《国语·周语下》:“成公之归也,吾闻晋之筮之也,遇《乾》之《否》,曰:‘配而不终,君三出焉。’一既往矣,後之不知,其次必此。且吾闻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墨,曰:‘使有晋国,三而畀驩之孙。’故名之曰‘黑臀’,于今再矣。襄公曰,此其孙也。而令德孝恭,非此其谁?且其梦曰‘必之孙,实有晋国。’其卦曰:‘必三取君于周。’其德又可以君国,三袭焉。吾闻之《大誓》,故曰‘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以三袭也。晋仍无道而鲜胄,其将失之矣。必早善晋子,其当之也。”
2、《国语·晋语四》:“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晋国’,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国之务也,吉孰大焉!震,车也。坎,水也。坤,土也。屯,厚也。豫,乐也。车班外内,顺以训之,泉原以资之,土厚而乐其实。不有晋国,何以当之?震,雷也,车也。坎,劳也,水也,众也。主雷与车,而尚水与众。车有震,武也。众而顺,文也。文武具,厚之至也。故曰《屯》。其繇曰:‘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主震雷,长也,故曰元。众而顺,嘉也,故曰亨。内有震雷,故曰利贞。车上水下,必伯。小事不济,壅也。故曰勿用有攸往,一夫之行也。众顺而有武威,故曰‘利建侯’。坤,母也。震,长男也。母老子强,故曰《豫》。其繇曰:‘利建侯行师。’居乐、出威之谓也。是二者,得国之卦也。”
3、《国语·晋语四》:“董因迎公于河,公问焉,曰:“吾其济乎?”对曰:“岁在大梁,将集天行。元年始受,实沈之星也。实沈之墟,晋人是居,所以兴也。今君当之,无不济矣。君之行也,岁在大火。大火,阏伯之星也,是谓大辰。辰以成善,后稷是相,唐叔以封。瞽史记曰:嗣续其祖,如穀之滋,必有晋国。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今及之矣,何不济之有?且以辰出而以参入,皆晋祥也,而天之大纪也。济且秉成,必霸诸侯。子孙赖之,君无惧矣。”
以上是历史上最早记载的八卦筮法例子,是有地上文献书籍《左传》和《国语》里记载的春秋战国时期,是原创《周易》一书里所用那套符号而衍生出的六十四卦为卜筮工具的八卦筮法例子。
第二:竹简上发现战国时期里的八卦筮法
上面我们介绍了属地上资料文献所反映历史上最早的八卦卜筮记录,这里我们介绍属地下发现的竹简,所记载历史上最早的八卦《容筮法》。这就是清华大学所藏属战国中晚期的竹简上八卦《筮法》和《别卦》(六十四卦)内容。
一、清华简的发现与命名的《筮法》内容
清华简,是清华大学于2008年7月收藏的一批战国竹简。经碳14测定证实,清华简是战国中晚期文物,文字风格主要是楚国的。此批竹简已不知出处地点,是清华校友从香港古玩商处购得这批竹简,捐给母校的。
2014年1月7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公布,整理出《筮法》《别卦》和《算表》3篇文献。其中的《筮法》、《别卦》与先秦八卦筮术有关。
清华简里所命名的《筮法》内容,从第一节到第十九节,应是算卦所称的六十四卦符号(没有卦名称)上附有类似卦签内容,如《归藏》与《连山》那种在那套符号上挂上文辞格式,但又不同于《归藏》与《连山》都有六十四卦名称,而清华简《筮法》里没有写名称。
而《筮法》凡每个六联体符号(卦画符号)上挂上去却是占卜吉凶的事情。如死生,战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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