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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先秦”易学”评论
——《周易》一书在先秦时期形成的”易学”派别
第二章
先秦孔子的”易学”(《周易》学术)思想
第二讲、帛书佚文记载孔子”易学”(《周易》学)上的鲜明立场(续)
孔子在对子贡讲《周易》是如何的一部书,为了证明《周易》有“古之遗言”,就与文王挂起勾来。这是史料第一次认为《周易》一书的作者是谁的说法。通行本《系辞》里虽然也认为“《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未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今本《系辞》里的这种说法是《易传》佚文《衷》里的说法,因《帛书》“系辞”里还没有这些说法。显然,通行本《系辞》是把佚文《衷》里的说法移了过来。但没有说是文王作《周易》,而在涉及《周易》一书的作者是谁?是《要》文里明确指出:“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纣乃无道,文王作,讳而避咎,然后《易》始兴也。”这是最早的说法了。孔子说《周易》一书是“文王作”。唯此孔子这说法,先秦没见第二人说过。后来司马迁也说过“文王拘而演《周易》”。孔子认为《周易》一书是讲德义的,但历史上并没有留下谁作《周易》的说法,虽然在孔子还是孩童时期时,韩宣子出使鲁国,见到《易象》,也发出了“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的感叹。韩宣子也只是认为《周易》与周公之德有关,没有说谁做了《易》。到孔子老而好《易》,所见到《周易》里是讲德义,就无形的联想到了周文王,这在常理之中。《周易》一书是产生在西周后期,显然孔子认为的文王作《周易》是不能成立的。而孔子对《周易》一书的德义之说无疑是正确的,是与史巫卜筮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一回事。
帛书《要》文记述了孔子对弟子子贡的质疑一一给于解释,为何自己现在喜欢《周易》,喜观《周易》就是看到了《周易》里有“古之遗言”,有文王的仁义思想。但子贡还是疑惑《周易》一书,终于说出“夫子亦信其筮乎”。子贡终于忍耐不着说出心中的想法,老师这么的喜欢《周易》,难道是相信了筮卜吗?在子贡的眼里,喜欢《周易》就等同于“信其筮”。这正是在当时史巫曾用春秋繇称文本《周易》而卜筮。也正是在这些人们的眼里认为《周易》是一部占筮的书。子贡也只记着老师已往的教导,是反对占筮的,孔子的教导是:“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这无疑说明孔子是反对卜筮和信神灵的那些做法(这里并不是说孔子已往教育弟子说过《周易》是卜筮之书)。只是子贡眼里认为《周易》被用来卜筮,自然就是卜筮之书,而自己的老师曾教导过不能信神灵与卜筮,可老师现在喜欢《周易》达到痴迷的地步,就指责老师难道也“信其筮乎”。
孔子对子贡的这最终的疑问,给出的回答是“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巫卜筮其后乎?’”
这段话里的“吾百占而七十当,唯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这句子内容虽不好理解。但并不表明孔子自已是个信占筮者,并且还是个占筮高手,那就误解了。那是讲述为何信从占筮者的道理。
然而也正是帛书《要》文里出现“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这句话却被当今学界里认为孔子不但信筮卜,而且还是筮卜高手的证据了。
学界里一般把这句话理解为:“我一百次占,有七十次占对(或有的译:我占筮的准确率是百分之七十)。就是周梁山占的那一次(或有的译:就是用周梁山这种占法),也一定是取少数服从多数而已。”
这就把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本来是反对占筮,也常常教育其弟子们“德行王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的光辉形象给推翻了。孔子岂不是变成了一个没有智谋的好卜之徒了吗?把孔子说成不但不反对占筮,而且自己还常常筮卜。就出现在帛书《要》文里的那一句话,就要推翻《论语》中反映的“不承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加我数年,五十而学《易》,则可无大过矣”的孔子对《周易》如此的理性认识。显然靠《易传》佚文《要》里的那句话,就能证实孔子常常卜筮,这符合真实的孔子吗?这与《论语》一书所体现孔子的伦理道德政治思想不是相背离的吗?也与《论语》里记“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思想相背离吗?
至于《要》文里出现的“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这是孔子在学生子贡质疑其“夫子信其筮乎”,是来解释信筮者的道理,不是指自己信筮的行为与做法。孔子在回答子贡“夫子信其筮乎”时,孔子用了两个内容的回答,出现了两个“子曰”,是两层意思(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第一层“子曰“意思是孔子“引用”,用“吾”(自己假若一百次占……)是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讲信筮与不信筮的道理;第二层意思“子曰”才是孔子是阐明自己的“易学”立场,才用“我”字,而不同于前一句里的“吾”字。
如《论语》里引用“不恒其德,或承之着”时也没点明出处,而紧跟的是“子曰:不占而已矣”,才是孔子要表达的思想。也是孔子阐明自己的“易学”立场。同理《要》里孔子在回答子贡“夫子信其筮乎”的那段内容,也是两个层次。先是引用来说理,尔后才是孔子要阐述自己的“易学”观点。前一句“子曰”不能认为是孔子自己的行为做法。那样认为就错了。至于那句话“用典”现没有人知道出自何处,自然对“周梁山之占”更是难以解读。一些学者望文生义的说法,也只是一种假说。在学界没有解读出这“周梁山之占”是何意时,就下结论得出孔子自己占筮一百次就准确七十次”,这就成为孔子是常占筮的证据,这种认为是不能成立的,是错误的。
纵观孔子回答子贡“夫子亦信其筮乎”的那段话。第一个“子曰”无疑是“引典”说明占卜为何出现“从其多者”的道理,不是说自己占卜的经验方法。那句话是当今学界里没有正确理解所至。一般把“吾百占而七十当”,解释为“我占卜一百次,有七十次相当”,是把“而”解释“有”,把“当”从古意认为的“中”。而关键这句话的“而”做何解释,应该通篇内容分析考虑孔子的思想目的。无疑这“而”字不能当“有”讲,这里的“而”应当作“连词”里的如果讲。这句话是孔子引典来说明信占卜者的道理。虽然这引典“周梁山之占”不详出处,也不解其意。但通句并不表明是孔子“自己占一百次就有七十次相当”行为。
这一句话的译文应是“孔子说:‘自已若一百次占卜,如果七十次相当。唯周梁山的占卜,亦必跟从参与的人就会多了。谨止于此罢!’”这分明是一种假设的说法,关键语是“谨止于此罢”。孔子回答子贡“夫子也信其筮乎”而做出的人们为何信筮的问题。现在的人们是断章取义,而不连系后面句子内容综合分析(“唯周梁山的占卜,亦必跟从参与的人就会多了。谨止于此罢!”)。反而认为是孔子常占筮的高手,实是没有正确的理解这句话而曲解了孔子。所以第二个“子曰”的内容就是继第一个问题,阐述自己对“易学”的立场,是非常明确表述自己的立场观点。
“《易》我后其筮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羲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后乎?”
孔子表述自己的观点是旗帜鲜明的,那些把孔子说成是一个不但相信占筮,还是一个常占筮的人,简至是对孔子的亵渎。
再说,若按学界里认为“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理解认为孔子成了善于占筮的人。岂不与《要》文里子贡说的:“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赐以此为然矣”的说法相矛盾吗?子贡这说法不是已证明孔子以往常教育其弟子们,是反对占筮的。又怎能把孔子说成是常占筮的人呢?孔子若成了常占筮的,那么子贡说的“夫子它日教化弟子曰”又如何解释呢?孔子本是一位反对卜筮的伟大思想家,却被今天的人因考古上发现了帛书《要》文里的一句话,而不能给于正确的理解,反尔把孔子说成是善于占卦的人,这岂不是又制造了一个天下奇冤吗?
孔子一心一意的是要建立他的伦理道德秩序王国。孔子认为的是,都去行道德仁义了,自然有背于道德仁义的事情就消失了,那些祭祀卜筮之事也自然就不存在了。
孔子在回答子贡的质疑时,强调要行“德”,“仁”的理念,无疑是不赞成那些祭祀和卜筮的行为。这是表现的孔子道德教化思想是与《论语》的宗旨是一样的。这里反映的卜筮的看法,也与《论语》里“不占而已矣”的内涵相一致的。《要》文,体现孔子对《周易》一书的与卜筮的辩证认识,无疑又是理性的启蒙。这种思想与《论语》里反映孔子对《周易》的认识是相符合的。这是先秦儒者与后封建社会里的儒者对占筮认识上的重大区别。
孔子不但不信卜筮,还是一位反对占筮的先行者。孔子在《周易》学上的最大贡献是从学术理论上把《周易》从史巫卜筮中分辨清楚。因《周易》产生之后被史巫蒙羞,孔子并不被卜筮之用的繇式《周易》外在格式所迷惑,而孔子看懂了《周易》内容的义理。
孔子在对《周易》一书的论述,无疑在《周易》学术史上,是一面光辉的旗帜。那些从考古发现的资料上,没能正确理解,而曲解孔子,应当彻底的纠正。否则一次次,轰动中外,又让众多学者欣喜若狂的考古文化大发现,却变成了先秦进步文化及思想家的罪证,那就适得其反了。若真是真实的证据材料还罢,可那是不慎重对待学问而产生的错误理解,势必造成学术上很坏的影响。
如“竹书《周易》的发现,被研究竹书《周易》的权威学者所下的一个结论:“在《易学》研究中有所谓“九六”的争论。有的人认为“九六”之名是汉代的人加上去的,先秦时《周易》没有“九六”。楚竹书《周易》的问世,真相大白,为这场争论画上了句号。……楚竹书《周易》的问世,证明了“九六”这个名称,在先秦时候就已经存在。”(见“楚竹书《周易》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濮茅右著2006年版)
我们认为这种结论下的还过早。以“竹书《周易》”的发现,就认为“九·六”争论画上了句号,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并且竹书《周易》资料鉴定时间的下限并未排除汉初。竹书《周易》又是海外古玩市场购回的,没有考古出处。且不说其伪。就算竹书《周易》是战国未期的传本。竹书《周易》只能证明战国末期《周易》已经有“九·六”之说了。而“九·六”之说也正是战国末期的产物。那么,竹书《周易》自然不能证明《周易》原创时就有“九·六”的称法,故不能说先秦时期《周易》已经有这些“九·六”之称。我们认为“九·六”之争画上句号,正说明不是先秦时候就已经存在了,“九·六”之称,而是秦汉之际添加进《周易》文本的,说是先秦就存在的,显然是错误的说法。
又如《清华简》的发现(清华入藏战国竹简),已有研究者通过对《保训》篇的发布,而从其中的“侌(阴阳)之勿(物),咸川(顺)不(逆)”。这一句里理解认为,《周易》在周文王时期已经产生。把“川”理解为“坤”卦解释。这本是在传播中,连竹简上的文字都没有统一规范及公认的说法时,以及竹简的真伪还在争论中(因竹简是从海外古玩市场上购回的,并没有出处),可有人望字生意,就论证出《周易》如何如何的,那只是以讹传讹的说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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