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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凌河之战还未彻底结束的时候,总督延绥、宁夏和甘肃三边军务的杨鹤在临潼接到了逮捕自己的圣旨----“杨鹤总制全狭,何等事权,乃听流寇披猖,不行扑灭,涂炭生灵,大负委任,著革了职,锦衣卫差的当官旗,扭解来京究问”。
杨鹤是崇祯二年末以左副都御史的身份出任三边总督的,不过到任已经是崇祯三年三四月间的事了,当时陕北的“义军”大部进入了山西活动,陕西当地仅剩下点灯子(赵胜)、神一元两支主力“义军”及少量其他“义军”还在活跃,因此,杨鹤采取了重点打击点灯子部“义军”而招降神一元的策略。
在杨鹤的指挥下,点灯子部最终在崇祯四年九月初,于石楼县康家山被明军绥德知州周士奇、守备孙守法所击败,点灯子本人也在被俘后被明军斩首示众了。
而神一元部一开始并不愿意接受杨鹤的招抚,直到崇祯四年年初神一元战死,其弟神一魁接手“义军”指挥权后,才因为所部与明军作战中屡战屡败,动了归顺的念头。
崇祯四年三月九日,神一魁部向杨鹤投降,三月十六日,杨鹤向神一魁“宣诏赦”并任命神一魁为守备,安置在宁塞,由参将吴宏器加以监管,神部饥民则先后遣散,算是暂时安抚了这股“义军”。
招降神一魁部的胜利,让杨鹤认定招抚比进军剿灭更合适,所以,随后崇祯四年六月间,杨鹤为了贯彻其招安政策,特意向陕西各州府颁发了“照得从贼之民,或为饥饿难忍,或为胁迫相从,本部院抚顺剿逆,一以免地方之祸乱,一以体皇上好生,非得已也;近闻解遣饥民归回原籍,经过镇店乡村,多被居民复行劫杀;凡此举动,是绝其生活之路,坚其从贼之心···有妄行劫杀,即照杀降律例,究罪抵偿,如解散之众不改前非,仍行枪杀,果有实迹者,许地方人等杀死勿论···各宜仰体德意,实实举行,毋得容纵,致干天和”的告示。
正是在杨鹤的再三布置下,分守关内道管西安府参政瞿师庸和分守河西道督理盐法屯田参政周日强、洛川知县刘三顾、整饬榆林东路黄甫川等处参政张福臻等陕西官员先后招抚了田近庵、刘道海(刘六)、白柳溪、独头虎、金翅鹏、过天星、满天星、金龙、强虎、钻天鹞、云交月等多股小型“义军”,一时间,陕北的局面有大好的迹象。
说起来,杨鹤在陕西实施招安政策最初是得到了崇祯皇帝支持的----崇祯四年正月里,崇祯皇帝在接见入觐监司官员是,就说过“寇也吾赤子,宜招抚之,不可纯剿”的话----甚至,为了体现自己对子民的仁爱,崇祯皇帝从十分紧张的国家财政中拨出十万两白银,由御史吴甡带往陕西赈饥抚“盗”,以配合杨鹤实施的各种招安。
可问题是,明廷的经费太过紧张了,十万两对陕西的救灾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罢了,以一人一两分到灾民头上,也不过是能招抚10万人而已,整个陕西需要救济的又何止10万人,更不要说陕西现在缺的是粮食而不是银子,以斗米七钱来计算,一两银子也就够灾民吃五十天的,所以,一旦粮尽,明廷没有继续抚恤手段的话,饥民也就只能再度“揭竿而起”重新乞活了。
此外,正如杨鹤在文告中揭示的那样,各地百姓又往往对返乡的饥民进行截杀----一方面饥民在“起义”时大量裹挟无辜百姓,对受灾不严重地区进行劫掠,大大伤害了某些“良民”、“良村”,现在饥民放下武器了,这些“良民”和“良村”自然要进行血腥报复的;另一方面,官府在招抚“义军”后,给予了“义军”大量的遣散费,这也引起了某些贫苦百姓的贪念,所以,为了钱,他们就对返乡的饥民起了杀心----因此,被招安者很快被现实所再度逼迫,再一次走上了“屯掠”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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