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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饭点了?喔,这是你在论坛上所说的时差吧。我才刚用过中餐,才过来的。”
”喔,时差。我自己都忘了有这么一回事了。”林想起亚梅兰精灵王国与圣城的相对位置,两边对应的太阳时确实是不一样的。
既然吃饭的话题没能继续,林改问道:”那喝一杯如何?我这里的好酒,可不会输给你们精灵酿造的。话说你们王国什么都很好,比起大多数人类世界,那可以说是好太多了。但就是酒类让人有点不满意,那点酒精度数,那叫做饮料吧,没资格称作酒。”
所谓的待客之道,不外乎吃吃喝喝。即使被婉拒了,也不会被当作失礼。
怀德沃克?符腾对于这样的提议,倒是十分欢迎,同时说道:”那实在是太刚好了。而且我们的精灵歌姬,可是学了不少新曲。我这可是特地带她来献唱的,美人、好歌配醇酒,那可是再好不过了。至于你对我王国美酒的批评,老实说,我也是这么想。喝过矮人的火烧以后,我对那种喝不醉、澹如水的玩意儿,也的确没有什么偏爱。只是我们王国虽然有对外贸易,但酒类的贸易都属于见不得光的那种,所以价格也特别昂贵。反正我那微薄的薪饷,可喝不了几回。好不容易来你这里一回,你可别太过吝惜呀。”
听着胖精灵毫不在意地自黑,不同于一般以忠诚与荣誉为骄傲的外交使节,林愈觉得这个胖子城府很深。而且因为歌者学了新歌,所以特地带到远方去献宝,这是什么操作?倒让林有些看不懂了。自己和这个胖精灵的交情,绝对没有好到这种程度。
不过再怎么装模作样,最后还是要揭露主题的,不是嘛。只希望这一回别要像上次一样,拖拖拉拉熬个十天,才谈论起正事。然而之后的发展也跟翻桌差不多了,只是没有把人杀光而已。
一摆手,将两位精灵邀请至小宴会厅的一角,这里有个小吧台。从各地收集来与收购的美酒,只要是不需要低温、恒温保存的酒类都摆放在这里。至于那些需要妥善管理的酒类,则收藏在地下开辟的酒窖中。从小吧台旁的一条螺旋状楼梯下去。
既然胖精灵提起了矮人的火烧,那是一种蒸馏酒。就是那种每逢穿越,我大穿越众必定要拿出来捞钱的制酒工艺。很可惜的是,在迷地,已经有穿越众前辈这么做了……
当初在迷地西南半岛,那个比乡下还要偏僻的地方,还没有这种蒸馏工艺,所以某人天真地以为迷地真没有。本来还想把这份本事保留下来,期待有朝一日,可以拿出来大赚特赚。
当自己往迷地文化发展传承已久的区域旅行时,才发觉到当初以为不存在的工艺,其实已经在小范围内流传着,或至少其商品是如此。
之所以没有大规模流传,原因大抵分为两种。之其一,当然是既得利益者对于技术的保护。其二则是因为迷地知识与商品传播速度并没有那么快速;或是商品的产量,还不足以往全世界流传到使世人推崇的地步。
就比如丝绸的情形,就属于第一种。其制造技术在迷地,至今仍被东方的某个小国掌握着。而这个小国则是托庇在东方的海德尔帝国底下,受其保护着。所以没有人试图去窃取丝绸的制作秘密;或者有,但没有人成功。
而自己的魔法丝绸制作……光看产量,就知道永远不可能成为商品。自家用都不够了。
至于第二种的标志性商品,当属蒸馏酒无误了。简单地说,蒸馏出来的高度数酒水,矮人自己喝都不够了,还想大规模往外销售到哪里?
矮人的赚钱来路很多,也不见得要靠卖酒,或是卖制作蒸馏酒的工艺来维持。或者说,他们从没想过把这当成一种商品,而且是卖出去之后,能让他们感到骄傲的作品。武器、盔甲、盾牌可以,但酒不行。酒更多是用来交朋友的,而不是拿来赚钱的。
总之矮人奇怪的坚持,加上他们对于技术保护的手段,造成了蒸馏酒虽然存在于迷地,但却没有大规模流传的事实。然而没有大规模流传,并不代表没有流传。还是有少量的蒸馏酒,经由商人之手,进入到权贵家庭之中。可想而知,这些酒的价格不菲。
卡维公曾经带来矮人的火烧,作为礼物。那个口感,用某人印象中的味道来做说明的话,就是劣质的伏特加,多喝几杯就觉得自己会酒精中毒的那种。但偏偏这样的劣质酒,在卡维公这种超凡者等级的战士口中,就成了真男人才喝的好酒!
有时真的想不懂,会觉得这种劣质酒好喝的人,是脑袋已经被酒精烧坏了,还是为了展现男人的气魄,所以嘴硬咬牙苦撑着,说一些昧着良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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