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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王凡认为佛教很是虚伪,说什么不得杀生,不吃荤食物。但是,鸡蛋算不算是荤呢?若说它是荤吧,它又没有血肉,没有筋骨,没有心肺等内脏;但是如果说它是素食吧,它却又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能够诞生出一个个毛茸茸的小鸡来。

很多的菜谱当中,都是将鸡蛋等蛋类当做是荤食物,而佛教当中也有部分人认为是荤的。不过有些寺庙,甚至是一些著名的名胜古迹等古寺,也居然有西红柿炒鸡蛋这么一道菜,他们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难道他们都是如同故事里所说的那样,通过一双巧嘴来解决问题的吗?

话说清朝年间,乾隆皇帝下江南,来到常州天宁寺。有人打小报告说,天宁寺的住持不守清规。于是乾隆就问住持:“你有几个妻子?”“两个。”住持回答说。“哪两个?”乾隆一听,大为惊异。“夏拥竹夫人,冬怀汤婆子,不正是两个妻子?”住持慢条斯理地说。竹夫人又名竹几、竹夹膝,是一种用青竹编成的长笼,也有将整段竹筒打通竹节、筒上开许多通风孔而制成的,夏天抱着睡觉,可以消暑。汤婆子是一种用铜、锡或陶瓷等制成的扁圆形壶,灌入热水后可放在被中取暖。

乾隆听后微微一笑,而后又心生一念,他想试探一下和尚们是听从圣旨,还是遵守佛门的清规戒律。他命手下人拿来许多鸡蛋赐给住持和其他和尚,并命他们做诗一首吃下鸡蛋。僧众们都惊慌失措地把目光集中在住持身上。只见住持微微一笑,手托鸡蛋不慌不忙地念道:

皇上赐我一个桃,

既无核来又无毛;

老僧带你西天去,

免在阳间挨一刀!

住持说完就吃下了鸡蛋。乾隆皇帝本想用鸡蛋是荤食还是素物难以分说这一点难住住持,而聪明过人、智慧超群的住持却把鸡蛋说成有生命的素食水果,化解了乾隆的这一难题。乾隆皇帝只好作罢。从此天宁寺的和尚就吃鸡蛋了。

其实,即使不算这些,平时和尚们吃的蔬菜,难道就没有生命吗?花草虫鱼皆有生命,出家人吃斋,难道不算是杀生吗?如果这些都不算,那好,那么喝水的时候,水中的微小菌类,也一同进入到人的肠胃当中,这是不是也是杀生。还有,空气中或多或少都有各种各样的微生物漂浮着,这些都是我们肉眼看不见的,不过在显微镜下却能看得一清二楚,我们呼气吸气的时候,难免会吸入这些微生物,这些又是不是杀生?

别说什么植物微生物不是生命,古代神话中,花草成精成仙的不在少数,而老子、原始和通天是由盘古大神的三道清气变化而成的,红云是由一道红色的云彩变成的,多宝是一座宝塔,孙猴子是女娲娘娘补天剩下的一块石头变化而成。他们这些都能成仙成神成圣人,谁又能说微生物不能有这样的造化?

小乘佛法允许教徒吃的肉,称作“三净肉”。三净肉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眼不见杀,即没有亲眼看见动物临死的凄惨景象;第二、耳不闻杀,即没有听见它惨叫的声音;第三、不为己所杀,即不是为了自己想吃才杀的。

举例来说,如果到市场正好看到摊贩在杀鸡、杀鱼,或者贩卖的人告诉你这是现宰的鲜肉,这就不符合上述条件;又如,到亲戚朋友家里作客时,他们特地杀鸡宰鸭来款待,此即让众生为自己而被杀,这便不是三净肉。不能完全吃素的人,可以暂时吃这种肉,或到街上买现成已被宰杀了牲畜禽类等的肉。

小乘戒中,此为不禁比丘之食。然楞伽、楞严、梵网、涅盘等诸大乘经一切禁之。

《涅盘经》四曰:“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如来不听食肉?善男子!夫食肉者断大悲种。迦叶又言:如来何故先听比丘食三种净肉?迦叶!是三种净肉随事渐制。”

《楞严经》里的经文“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

楞严经。四种清净明诲: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

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龙舒净土文卷九?食肉说-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龙舒净土文卷九?食肉说,佛告大慧菩萨云,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我今为汝略说。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

众生闻气悉皆恐怖故,不应食肉。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著故,不应食肉。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

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多恶梦故,不应食肉。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令人饮食无节量故,不应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常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汝大口吞食众生子肉,众生吃汝子肉何如?),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

听食肉者,无有是处。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

以是义故,不应食肉。佛复说偈,略云,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酒肉葱韭蒜,悉为圣道障。食肉无慈悲,永背正解脱。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众生肉,本非所食之物。以耳闻目见惯熟,不知其非。如能断肉,固为上也。

如不能断,且食三净肉而减省。食若兼味,且去其一。如两餐皆肉,且一餐以素。人生禄料有数,若此自可延寿。如早晨食素,其利甚多。一省业缘。二可清净。三不妨善业。四至晚食荤时,不至厌此而欲彼。如此自可延寿。若以食素为难,宜以食荤之费为素食,则易行而可持久。

若纵口腹之欲,亦无了期。语曰,世上欲无刀兵劫,须是众生不食肉。斯言可不畏哉。不免食三净肉者,次日可为所食之肉众生,念西方四圣号并真言,以资荐往生,庶几可释怨灭罪。据阎罗王告郑邻之言,则至诚念四圣号以追荐者,必得往生。详载在第八卷。三净肉,谓不见杀,不闻杀,不疑为己杀。及自死,鸟残。为五净肉。

“是故大慧!若彼痴人自言律师,言毗尼中听人食肉,亦谤我言如来自食,彼愚痴人成大罪障,长夜堕於无利益处、无圣人处、不闻法处,亦不得见现在、未来贤圣弟子,况得见诸佛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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