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岚慕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章 我是良民,末世行尸一家亲,夜岚慕雪,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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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有了这个宝贝我应该高兴,每天搜索的范围可拓广数倍,但它似乎不是按直线移动,在森林里迷失方向等于自杀。
再者说万一它把我移到湖中央,我可是只旱鸭子。
试了几次,都没能控制它朝固定方向移动,这种随机移动并不适合在茂密的树林里进行,我满身的淤青和脑门上的大包就是最好的证据。
在森林里转悠了一周,我不得不回到林厂,大批幸存者行进必然会留下生活过的痕迹,但七天来我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难道幸存者在林厂暂住后就离开了?他们并未进入原始森林?
冷静下来想想,这种可能不是没有,森林里有数百只兽化丧尸,带着普通老百姓进去无异于送羊入虎口,领队的人也许考虑到这一点,临时改变了主意。
不进森林是明智的选择,老爸老妈可没体力跟丧尸比赛跑,我舒了口气,暗暗感谢那个临时改道的人。
搜遍林厂的所有房子,也没找到幸存者去向的提示,这时候没消息对我来说也许是最好的消息。
我收拾好心情,重新出发,不管未来怎样,我又会变成什么,都要先见到我爸妈,这是我此刻唯一的信念。
老家已是一座废城,如果我是幸存者,眼下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躲进深山老林,没粮没药,要么去幸存者聚集的地方,人多力量大。
思量过后,觉得第二条比较保险,于是决定去首都碰碰运气,没准儿在路上就能遇到他们。
去首都必然要经过我的城市,走高速是最方便快捷的途径,我折回老家的城市,换了辆载重量大的三轮车,此去路途遥远,总得准备些日常用品。
我将三轮车停在小区楼下,回家拿了几套衣服,还有水壶和脸盆,好在路上烧点热水,洗个脸、洗个脚什么的。
抱着脸盆和水壶下楼,前脚刚迈出单元门,便听到有破空声,近来练就的敏捷性让我在听到异响的第一时间便做出反应,身子向后缩回门内,迈出去的脚紧跟着收了回来。
一柄匕首贴着我的鞋尖插入地面,半截刀身都没入水泥地中了,我来不及惊讶感叹,立刻关上防盗门,幸好小区的单元门都是比较厚的防盗门,就算被匕首穿透也伤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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