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笑忘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一十八章 《初恋365天》(7200+章节),我怎么就火了呢,奈何笑忘川,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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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别人傻了。

首先,他完全不记得有拍过这一段。

而且这特么不都是实拍的吗?

大小姐这特么可都被撞上天了啊喂!

而且为啥子要多角度慢放来表现出她被撞飞的样子?

自己之前才特么说过苦情恋爱剧的三大法宝“车祸、绝症、亲兄妹”不会拿来用的。

结果这特么一上来就打自己脸?

话说他们是什么时候拍的这一段?

不是说好这事儿不让大小姐知道的吗?

方别扭过头,看到的是大小姐那张惊讶的脸。

“你什么时候把我拍到电影里的?”

苏沐凛抢到了先手。

这当然是背着方别悄悄拍的,然后让罗维他们给加进去的。

也就是说,方别看到的样片,并不是最终送审的样片。

而方别果然中招。

“咳咳,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

莫非是特效?

潘晓他们忽然来了灵感加了这么一段,因为时间紧就没跟自己说?

方别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其实也是这么回事儿。

他说了给那些人足够的自由度。

而且一开始也没想好大小姐怎么每天都失忆,理所当然也就没拍原因。

现在他们帮自己打上补丁,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啧,但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莫非真是自己年纪大开始健忘了?

可自己最近也没熬夜,就连头发掉的都少了。

没道理啊

就在方别百撕不得骑姐的时候,电影还在继续。

画面一转,就来到了三年后。

方别是一个原创歌手。

但他一直都没有红。

并不是因为他写的歌不好。

原因只有一个。

他唱歌跑调。

这天,当又一次发出的DEMO被打回之后,他外出旅游舒缓心中的愤懑。

在一个小城市里,他因为钱包被偷所以身无分文,只好干临时工赚点儿路费。

这是一个让他去演唱会当临时工作人员的工作,四个小时的演唱会,每小时八十块钱。

方别同意了。

说实话,台上那漂亮姑娘唱的还挺好听的。

问了问其他人,原来是这个姑娘在这里进行出道演唱会的彩排。

方别没有多想。

可奇怪的是,第二天还有同样的工作。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每天这个姑娘都会在这里彩排,她的家人也同样会在这里临时雇人当工作人员陪她表演。

方别觉得挺有趣的。

后来,他成了这个剧组的常驻工作人员。

他发现这个姑娘每天早上都会在八点去同一家餐厅点同一份套餐,还会把同样的华夫饼拼成同样的形状。

渐渐的,方别被这个姑娘吸引了注意力。

终于有一天,他没忍住上去搭讪。

但他也不是突兀地搭讪。

他看的出来,那个姑娘只是在用华夫饼“盖房子”。

于是他帮了对方一把,深藏功与名。

这就叫做欲擒故纵。

嗯,不愧是从大城市来的男人。

那姑娘果然叫住了他,叫他过来坐坐。

方别毕竟是成熟的社会人士,只用了一上午他就摸清了女孩的背景。

原来女孩在音乐方面的天赋不错,她的父亲和哥哥也支持她走上歌手的道路。

今天就是在彩排,明天就要开始她出道的第一场本地小型演唱会了。

方别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想太多。

两人约定第二天上午八点还在这家餐厅见面。

第二天上午在餐厅一见面,方别就自来熟的开始跟她聊了起来。

迎来的确实冷淡凛冽的戒备眼神。

“你是变态吗?突然出现搭讪未成年少女。看你的样子不像是本地人,如果你再不离开,我就要报警了。”

放这段的时候,电影院里的观众们哄堂大笑。

因为看着方别那迷之尴尬,眼神都不知道往哪边看,还有无处安放的小手,着实有趣。

毕竟在观众的眼中,方别是高冷的超级天才。

高冷的超级天才是什么样的?

面无表情死吗脸。

正面看他只能看到两个鼻孔里的鼻毛。

差两颗大葱就能装大象。

吃了不少大蒜的嘴。

但在电影里的方别,却不是这样的。

王明推了推眼镜,在小本本上加了一句:“方导的演技十分出众,这种自然的感觉,让你仿佛以为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额,其实确实就是这样的。

方别当时正跟大小姐没话找话聊到了两年多以前,说如果自己当时动手动脚的话,大小姐会不会去看守所给自己送饭。

然后大小姐就回了一句这个。

在罗维等人的精心剪辑之下,就达到了这样一个效果。

说回电影。

电影中,方别懵了。

咱不是昨天才聊的挺开心吗?

这怎么突然就翻脸不认人了?

人家一夜情也是先有一夜再翻脸,你这就聊了一上午,还挺开心的,怎么就翻脸了?

之后方别找到餐厅老板询问。

在交谈中,他得知在三年前苏沐凛曾得过车祸。

嗯,就是电影一开始的那段。

总之出了车祸的苏沐凛得了短期记忆障碍,她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车祸前一天。

而哪怕前一天的记忆,她也只会保留这二十四个小时之内的内容。

每天晚上睡觉之后,她都会忘记前一天的事情。

而苏沐凛的父亲和哥哥把这一切都隐瞒了下来。

她父亲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因为这个,他直接退休然后带着苏沐凛的哥哥来到这个小城市跟她一起生活。

因为按照苏沐凛那一天的记忆,那天她的父亲和哥哥是陪在她身边的。

所以这父子三人才特地来到这个小城市,三年来陪着苏沐凛重复过着每一天的生活。

甚至就连苏沐凛车祸当天的报纸他们也每天都准备一份新的。

这天也是苏沐凛的生日,他们每天都会为她过生日。

也会陪着她每天都看同一部电视剧的同一集。

就这样,一直重复过同一天过了三年。

她的父亲和哥哥让她一直以为自己就活在这一天,而不是生了病。

了解到这些的方别并没有退缩。

他决定追求这个能让自己心动且怜惜的姑娘。

第二天,还是早上八点。

还是这个餐厅。

苏沐凛又点了同样的食物,还在用同样的华夫饼搭积木。

方别就想着用前天相同的套路去帮忙,结果这次苏沐凛却皱起了眉,说他随意碰别人的食物不太礼貌,并冷漠地让他别靠近自己。

方别傻了。

这套路怎么不对?

我都是按照之前那次同样的套路来的啊,为什么她不搭理自己?

明明上次她就愿意跟自己聊天,而且还聊了一上午来着。

但方别会是这么简单就认输的人吗?

之后他用尽各种办法。

有假装不认字让苏沐凛帮忙看旅游指南的。

有为了吸引她的注意,询问她是否愿意当自己的模特,然后就在这家早餐店里用二十分钟时间速写出一副她的肖像画。

当然,还有弹着吉他唱歌。

“噗——!”

正在影院VIP座位一起看电影的林清杰、方明远、叶伦三人不约而同把嘴里的可乐喷了出来。

“方老师为了电影也太拼了吧!”叶伦拿出纸擦着身上的可乐,“他这还故意唱歌跑调的?”

旁边林清杰面无表情:“没跑调这就没一句在调子上的”

他当然面无表情。

因为方别弹唱的就是他的一些经典歌曲

实在是太难听了。

如果做个对比的话,大概就是“波澜”再难听个二十倍的程度吧。

而在其他电影院内,观众的笑声也是此起彼伏而起。

或者说这一段剧情他们都是在笑着看过来的。

毕竟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方别。

其实方别以前也演过电影,就是在刘芒拍的《你的名字》里演男主角。

不过那个男主角实际上就是方别前世的心态,所以他演起来毫无问题。

毕竟是演自己嘛。

而且那时候他的名声地位跟现在也不可同日而语。

况且在所有人的心中,方别可是个天王级别的原创歌手。

想想看他过去写的歌还有仅有的两次LIVE表演就能知道他的水平。

怎么说呢,方别在这部电影里给大家的感觉,大概就是“乔丹篮球打的超烂,罗纳尔多不会踢足球”一样的感觉。

而在所有观众都在笑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没有笑。

那就是方别。

他此刻正双手蒙着脸弯着腰。

太特么丢人了!

而且这还是当着全国观众的面儿丢人

旁边苏大小姐倒是嘴角弯弯。

人是种很复杂的生物。

以前她以为自己是因为方别的才华才喜欢他,可现在她发现并不是。

这样的方别才更有血有肉,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神”一样让人难以接触。

所以她偶尔也会跟方别使使小性子。

不是因为谈恋爱后她有恃无恐,而是她不想让方别有太大压力。

如果你天天都面对一个完美的对象,那时间长了,你恐怕很难继续喜欢她。

所以她才时不时刻意在方别面前暴露一些“小缺点”让他看到,这样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才能继续维系下去。

啧,不得不说,大小姐真可怕。

电影继续发展。

反正方别就是各种换着花样来跟苏沐凛认识,但好景不长,很快苏沐凛的父亲和哥哥就知道了这件事。

苏沐凛的父兄当然反对他再去找自己女儿。

毕竟自己女儿只有一天的记忆,这感情也是注定不会有结果的。

而他们也不希望有外人来打乱这一切。

但被方别拒绝了。

于是,苏沐凛老爹让人把方别丢进了江里。

正所谓路窄江寒,正是沉江的好时候。

所幸现在是夏天,江水不是太寒冷,方别找了个地方游上了岸边。

他会放弃苏沐凛吗?

那必然不能!

但餐厅肯定不能去了,方别只能换个方法。

顺便一说,所谓的餐厅场景,其实就是公司里平时大家吃饭的地方。

反正之后电影中方别不敢再去餐厅搭讪,于是就在苏沐凛去餐厅的必经之路上开始各种“偶遇”。

有假装自己车子抛锚的。

有假装成修路工人的。

有假装成测绘人员的。

有用狗狗挡路的。

甚至还有一次方别假装喝多了碰瓷。

在苏沐凛的车距离他还有几米的时候把自己往地上一扔,然后大喊着“杀人啦”!

然后苏沐凛下车骂了一句“有病”,就把他拎起来给了一套组合拳

没错,拍这段的时候苏沐凛是真觉得他有病。

揍他是紧张加愤怒。

你怎么敢用肉身拦汽车的?!

如果自己一个不注意,方别岂不是人没了?!

但被剪辑到影片里,却成了十分成功的笑料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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