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隐情
瑞昌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七章 隐情,重生过去,我在人世间,瑞昌成,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薛梅清楚,自己是劝不动她的,于是道“那好,我不强求你跟我回去了。孩子,有件事我要跟你说。”
“妈,什么事。你说吧。”
“你爸得了重病,已经是晚期了,估计挺不了多久。我想尽快带你回香港,留在我们身边。”
“那,还回来么?”郑娟问道。
“傻孩子,现在的内地形势一天一变,我下一次来吉春都不一定能不能行,别说你了。
回香港,就不回来了。”薛梅握了握郑娟的手。
“妈,我回去也行,不过我离不开我娘、我弟弟,还有陆天。你要是连他们也能一起带去香港,我就跟你回去。”
“孩子,现在的形势,我能把你从内地带回香港都要费很大周章,再带其他人,我没把握。”薛梅实话实讲。
“妈,我说过了,我不想离开他们。如果只是我一个人走,我宁愿不走。”郑娟不容分说。
薛梅皱了皱眉,“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犟啊。你不想过上住在大洋房,一群佣人伺候的日子么?”
“妈,我现在虽然住在这么破的房子,还要照顾弟弟和娘,是很辛苦。不过,和他们在一起,我很快乐。特别是陆天,再有半年我们就能登记结婚了,我不想离开他。
我可以跟你走,但是要带上他们。”
听到郑娟的话,薛梅清楚,如果不把自己女儿说的几个人一起带回香港,女儿是不会走的。
沉默片刻后,说道
“这样吧,我动用一些关系争取一下。尽可能把你弟弟、你妈还有陆天一起带到香港。
不过,难度实在太大,我没有把握。”
“妈,无论我去不去香港,你都是我妈。要是真的不行,你也别太为难。
等到哪一天,内地不这么紧张了,我随时能回去。”
薛梅摇摇头,“不,你是我的女儿,我有义务让你过上好日子。这样吧,你等我消息,一个月内,一定把这件事办成,把你、你养母、你弟弟还有陆天一起办到香港。”
“妈,那我就听你的信。”
听到薛梅这般讲,郑娟眼睛一亮。
“时候不早了,我们外籍人士,不能离开宾馆太久,你要是不愿跟我回宾馆,那我就先回去。我在吉春还能呆上一周时间,有时间的话,就多陪陪妈。”
“妈,我会的。”
郑娟用力点了点头。
……
这一次见面,母女两人交谈了将近两个小时。
差不多十点钟,薛梅才恋恋不舍离开。
陆天和郑娟一起将三人送出了胡同,临别时,薛梅对陆天说“陆天,你不准欺负我女儿。”
未等陆天开口,郑娟接过话来“妈,我愿意让他欺负,欺负一辈子都愿意。”
……
接下来一个星期,薛梅把林晓晓和崔中奇留在了太平胡同。
除了帮着郑娟分担家务外,还有一件事要做,
等到郑大娘睡着后,接替郑娟在家照顾郑光明。
有了林晓晓和崔中奇在家照看弟弟,郑娟也能抽出时间,好好陪陪母亲。
当然,郑娟对外的身份是薛梅在吉春当地找一名路引,在手续完全办妥之前,薛梅不想平生波折。
与母亲相聚这一个星期,自己的父亲、母亲包括振邦集团的情况,郑娟了解了大概。
作为上校军官的父亲与母亲薛梅在吉春成亲,当时父亲三十二岁,母亲二十岁。
成亲三年后,也就是在吉春解放前,生下了自己。
离开吉春,三年后母亲又产下一个弟弟。只是弟弟两岁时,因病夭折。从那时起,母亲便再没有怀上孩子。
十二年前父母到了香港,成立了振邦实业公司,也就是今天振邦集团的前身。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